中共台州政法委書記林毅 |
林毅,男,一九六八年八月出生,溫州市平陽縣人,一九八九年四月加入中共邪黨,其主要履歷:二零一零年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二月任浙江省海寧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二零一六年一月任浙江省義烏市市長,二零一八年五月任義烏市委書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任台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林毅在海寧市任職期間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海寧市長安鎮陸澤村法輪功學員蘭麗芹在家中被警察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進海寧看守所一個月。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海寧市長安鎮陸澤村法輪功學員趙淑麗被綁架;二零一二年被海寧市公安局警察綁架、抄家、關押,在監視居住期間,警察經常到家裏騷擾,甚至四、五輛警車到家裏騷擾,對丈夫和孩子進行威逼、恐嚇,企圖通過丈夫和孩子實施監控迫害。政法委的人教唆她丈夫打她、離婚。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九日,趙淑麗在佳木斯市被海寧市公安局、佳木斯公安局警察聯合綁架。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下午,海寧市法輪功學員何華、楊華夫婦因為訴江被警察綁架至海洲派出所,非法拘留七天。
林毅在義烏市任職期間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六日,江西省修水縣義寧鎮法輪功學員肖靜因寫真相標語被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被義烏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杭州女子監獄遭酷刑迫害。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山東威海市法輪功學員宋修昌因在金華市義烏市發放真相光盤,被義烏公安局夥同威海市國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義烏看守所一個月。
林毅在台州市任職期間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零年下半年,台州市玉環市法輪功學員林似華被溫嶺市邪黨法院非法冤判五年,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第二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台州市溫嶺市三位女法輪功學員錦屏、王梅、包玲玲被綁架,後錦屏被冤判兩年,八十多歲的包玲玲被冤判一年六個月,王梅被非法刑期待查。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溫嶺市多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有些人在錦江百貿對面河旁的路上,有些人在車站等公交車,被在五月前蹲坑、監控、拍攝照像的便衣就地綁架;有些便衣跟蹤學員到家,綁架抄家、搶劫大法書籍、佛像、電腦等私人物品。
◎二零二二年四月,台州地區溫嶺市現任市委書記朱建軍主政下,再一次對法輪功學員迫害,包括政法委,「610」,國保,派出所,街道聯動各社區人員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到太平派出所、城北派出所,關押一天一夜,不給飯吃,不給睡覺,逼迫學員簽「三書」,恐嚇天天騷擾、送洗腦班等。被綁架法輪功學員有:韓平、林桂連、林桂來、林惠國、吳美菊、張敏志、崔春生、顏月初、路橋葉、葉玲玲、陳君華、曹玉蘭等,
◎二零二二年九月八日,在溫嶺市政法委、「610」主任梅正君的指揮下,中共政府人員、警察綁架了溫嶺市太平街道法輪功學員林貴來、林惠國、韓平、林桂連,城北街道徐金霞、徐金麗,把他們劫持到溫嶺市橫山民兵訓練基地洗腦班非法關押,二十四小時全封閉的監控迫害,使用脅迫、恐嚇等惡劣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十一假期結束後,迫害加劇,街道和社區有關負責人用威逼、誘惑、親情,企圖轉化法輪功學員,未能達到目的,最後他們只得強行按手印,代簽名等。
古語雲:「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就是說,迫害修煉人的罪業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償還不清。以史為鑑:後周世宗柴榮親自用大斧子砍毀菩薩像,胸生惡瘡而死,年僅39歲。再如:文革前後,追隨中共賣力砸廟砸佛像的人沒一個有好下場,經歷過這些事的農村老一輩都記憶猶新。法輪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對法輪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
(責任編輯:章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