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信仰並堅守真、善、忍,在家庭和社會中,做好人、更好的人,給中國社會帶來一股清流,是社會道德回升的希望。可是,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三年中,各地的法院、中級法院,在中共政法委、六一零的指使下,枉法枉判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甚至非法判刑二十年,法輪功學員遭受了巨大苦難。
各級法院的院長和參與枉判的人員,不僅迫害了法輪功學員的身心健康、迫害了他們的家庭,造假的冤判也直接帶來人心的敗壞和社會道德的下滑。他們不但觸犯了人間的法律,也犯下了迫害佛法修煉人的大罪。他們被查、被開除公職,這只是報應的開始,實際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1、吉林省靖宇縣白山市法院原院長陳大龍被查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日消息,吉林省白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陳大龍被查。
陳大龍,男,一九六四年三月初生,吉林省白山市人。其主要履歷: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任靖宇縣法院院長;二零一一年一月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任江源區法院代院長、院長;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五月,任白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執行局局長。現任白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三級高級法官。
陳大龍任職白山市江源區法院院長、白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期間,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作為院長或副院長,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其惡行如: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白山市江源區法輪功學員公秋敏和謝玉紅,在趕集後坐車回家的途中,被江源派出所惡警綁架。二零一三年二月末,公秋敏、謝玉紅被白山市江源區法院秘密非法開庭,公秋敏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十個月,謝玉紅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九個月。兩人提出上訴,被白山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白山市江源縣石人鎮大石棚子法輪功學員姚巍茂被白山市渾江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白山市法輪功學員矯鳳珍、李桂榮,因為訴江被構陷,被白山市渾江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三年。
陳大龍 |
2、遼寧省瀋陽市沈河區法院原院長李萬濤被開除公職
二零二三年一月,原遼寧省瀋陽市沈河區法院院長李萬濤被開除公職。
李萬濤,男,漢族,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出生,遼寧省瀋陽市人。其主要履歷: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十月,任遼寧省法庫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瀋陽市於洪區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院長;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瀋陽市沈河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李萬濤任職瀋陽市沈河區法院院長期間,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李萬濤負有領導責任,其惡行如: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七日下午,瀋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和瀋陽刑警隊多名警察與哈爾濱警察暴力綁架了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田金鑫、韓靜、劉裕含。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田金鑫被沈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韓靜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劉峪含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瀋陽市沈河區法院對三名法輪功學員下達非法判決,於溟被非法判刑四年,李東旭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高敬群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瀋陽市法輪功學員董梅被綁架。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董梅被瀋陽市沈河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獲悉,董梅被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瀋陽市法輪功學員劉元勝在丹東市寬甸火車站被綁架。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和十二月十六日,二次被沈河區法院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沈河區法輪功學員高敬群在自家樓下被沈河區朱剪爐派出所便衣警察綁架。二零一九年九月,被沈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李萬濤 |
3、吉林省蛟河市法院原院長韓繼偉被開除公職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吉林省蛟河市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韓繼偉被開除公職。
韓繼偉,男,漢族,一九六八年三月出生,吉林省磐石市人。其主要履歷:二零零二年二月,任吉林市中級法院執行局案件執行處副處長;二零零九年二月,任吉林市中級法院執行局案件覆議審查處處長;二零一一年一月,任吉林市中級法院執行局案件執行處處長;二零一六年八月,任蛟河市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院長。
韓繼偉任職蛟河市法院院長期間,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韓繼偉負領導責任,部份迫害事實如下: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蛟河市法輪功學員劉俊堂與妻子陸泊鳳和女兒劉越一家三口因實名訴江,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八月,被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劉俊堂七年,陸泊鳳四年,女兒劉越八年。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中午,蛟河市法河沿村法輪功學員李德寬在蛟河市長安街的出租房內被街道派出所警察綁架,家中九萬五千餘元現金也被警察搶走。李德寬被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齊豔惠與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非法抓捕,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韓繼偉 |
4、湖南省張家界市武陵源區法院原院長、慈利縣法院院長周先勇被開除公職
二零二三年二月,張家界市檢察院原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周先勇被開除公職。
周先勇,男,漢族,一九六二年二月出生,湖南省新化縣人。其主要履歷:曾任張家界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武陵源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慈利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零一九年六月,任張家界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周先勇任職張家界市中級法院執行局局長期間,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周先勇對此負領導責任,部份迫害事實如下: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上午,法輪功學員李保星、金福晚、鄧月娥、劉周蓉乘車路經張家界永定區後坪鎮,下車歇息間與隨遇路人講真相,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張家界市永定區法院非法庭審李保星、金福晚、鄧月娥。四月中旬,李保星被永定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鄧月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金福晚被非法判刑三年。張家界市中級法院未經開庭,二審非法維持冤判。
周先勇 |
5、山東省青島市中級法院原院長鄒川寧被查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消息,青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鄒川寧被查。
鄒川寧,男,漢族,一九六二年五月出生,四川省渠縣人。其主要履歷:曾任青島市中級法院助理審判員、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青島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零零零年一月,任煙台市中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任青島市中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二零一二年三月,任青島市中共人大常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鄒川寧任職煙台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鄒川寧對此負領導責任,部份迫害事實如下: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煙台地區法輪功學員張益德、丈夫劉培建、兒子劉臻一家三口被綁架。之後張益德被非法判刑五年;劉培建、兒子劉臻分別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五日,煙台市芝罘區法院對五名法輪功學員做出非法一審判決。歷廣強、朱樹珍夫妻分別被非法判重刑十年、九年;高美風被非法判刑九年;鞠辛、姜東生均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法輪功學員李桂蘭被煙台龍口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法輪功學員李世芳被非法判刑四年。
任職青島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鄒川寧對此負領導責任,部份迫害事實如下:
◎二零一一年,青島地區至少有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高銘霞五年,楊雪豔三年,丁洪芳三年,劉汝蘭三年,宋永戰、李玉臻、宋貴嵐、楊總全三至四年,吳佔偉四年,姜官民、李雲召各五年。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日,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山東省法輪功學員姜官民、李雲召被青島市李滄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青島市黃島區法輪功學員王佔所被中共當局非法關押八個多月後,遭青島市黃島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九年,青島市法院對十餘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荊奉莉七年、梁麗軍五年、尹信曉三年半、劉連軍三年半。李濤、熊先詠、張守偉、徐智峰四人被非法判三年「緩刑」。田勇健八年、孫麗萍三年半、孫力七年、李全福七年、張守偉三年(緩)。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青島市市北區法院將法輪功學員徐智峰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
◎二零零八年,青島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楊秀榮四年、薛存嘉四年、許金萍三年半、王挺一年緩刑二年、鄭驍強七年、劉錫銅四年。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報導,青島市邪黨法院以莫須有罪名,非法判處多名法輪功學員重刑。青島市法輪功學員王淑蘭被非法判刑十七年;王康寧被非法判刑九年;李敏被非法判刑六年。
鄒川寧 |
6、遼寧省本溪市溪湖區法院原院長姜應濤被查
二零二三年二月,遼寧省本溪市中級法院三級高級法官姜應濤被查。
姜應濤,男,漢族,一九六三年八月出生,遼寧省莊河市人。其主要履歷:二零零四年九月至二零零六年八月,任本溪市明山區法院副院長;二零零六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任桓仁滿族自治縣法院副院長、代院長、院長;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本溪市溪湖區法院院長;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本溪市明山區法院院長。
姜應濤任職本溪市溪湖區法院院長期間,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姜應濤對此負領導責任,部份迫害事實如下:
◎二零一三年四月四日,本溪市溪湖區法院對九名法輪功學員做出非法判決,法輪功學員提出上訴。五月,本溪市中級法院秘密非法開庭,張麗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其他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刑期為:張會雙五年;路斌四年;潘廣傑三年;李俊英五年;宋文芝三年;任桂芝四年;高配琴三年半;全淑華三年。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上午,仲維琴被本溪市溪湖區河西派出所綁架。六月二十五日,家屬接到電話通知,仲維琴已經被檢察院非法批捕,將案卷移交到本溪市溪湖區法院。仲維琴被溪湖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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