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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寧波原政法委書記宋越舜參與迫害的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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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底,宋越舜任寧波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曾經是寧波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推手,在其任職短短三年半的時間內,至少辦過五期洗腦班,綁架法輪功學員至少76人次,誣判至少12人。

宋越舜,男,一九六二年六月生,浙江余姚人,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底,作為寧波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僅踐踏了中國憲法,也犯下了迫害佛法修煉者的重罪。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受綁架、關押、酷刑、誣判等等迫害,負有不可逃脫的責任,終將遭到各種形式的清算或報應。

宋越舜的部份迫害事實列舉如下。

1、法輪功學員莫其兵被枉判 遭浙江省第二監獄殘忍電刑等迫害

莫其兵,湖南籍法輪功學員,大學學歷,計算機專業人才。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莫其兵在浙江省寧波市工作期間,因為傳播國務院《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第九十九、一百條),被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國保大隊秘密綁架,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被寧波市鎮海區法院誣判三年六個月。

中共酷刑演示圖:約束衣
中共酷刑示意圖:約束衣

在浙江省第二監獄,莫其兵遭遇了殘酷的酷刑折磨。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惡警羅加文(綽號老虎)用「束縛衣」把莫其兵綁起來,拿了幾根電力很強的電棍,演示了一下火苗(有一支鉛筆那麼長),「劈啪劈啪」在莫其兵的頸部、陰部、腿部等多個部位電不停,當時莫其兵痛苦地張口喊叫。惡警羅加文迅速的將電警棍插進莫其兵的口腔,電擊他的舌頭,直到一根電棍的電流在莫其兵的口腔舌頭上電完;接著,又來一根。莫其兵的全身被燒得傷痕累累,至今還有傷痕。

獄警們的目的就是用酷刑來強制莫其兵「認罪」和「轉化」。包夾犯人說:「標準配置」是電口腔和睪丸,並且繪聲繪色的描繪過去法輪功學員被各種酷刑折磨的痛苦表情。用教育科惡警孫洪程的話說:「我們有的是手段,不『轉化』就要折磨到死。」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莫其兵將監獄的惡警酷刑虐待和強制轉化的迫害,通過一封真相信由403分監區指導員沈飛舟交給了政委陳振華、監獄長梁春雷。當他們收到信以後,更大的迫害就此開始。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沒有任何預兆,突然403監區指導員劉洋(二監第一惡人)拿了三根電警棍指揮警察電莫其兵,沒有人動手,十點左右,他親自拿著電警棍指揮囚犯把莫其兵拖到警察辦公室的廁所,逼迫唱邪黨的歌曲,被莫其兵拒絕,就對他的陰部、身體的各個部位進行長時間電擊。

二零二零年五月九日,因為不配合惡人的命令指使,701分監區指導員指使犯人脫光莫其兵的衣服,用電警棍電擊臀部,現在他身上還有傷痕。後來監獄把認為比較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都集中到701和702來,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黃慶登和岳彩雲當時都在此,但是不能說話。黃慶登看上去很好,岳彩雲不吃飯,被灌食,但是可以站一天不動,身體也很好。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莫其兵突然被從701分監區轉到403分監區,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岳彩雲被迫害致死;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黃慶登被迫害致死。背後監獄做了甚麼,可以從莫其兵所經歷的酷刑中略知一點點。

2、法輪功學員李彩萍累計陷冤獄十一年

六十四歲的李彩萍因在牆上書寫「法輪大法好」,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被寧波余姚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余姚市梨洲派出所和梨洲街道聯合非法抄家、綁架,七月初,被構陷到寧波余姚市檢察院,之後被構陷到余姚市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初,被冤判兩年半,勒索罰金五千元。她依法上訴到寧波市中級法院後,十二月二十四日,被寧波中院非法維持冤判,於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被劫往杭州市女子監獄。

此前,李彩萍曾三次被非法判刑,累計陷冤獄十一年。

3、青年法輪功學員鄭楓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晚十一點,寧波市二十五歲法輪功學員鄭楓戶籍所在地寧波市鎮海區610、公安局以鄭楓在國內互聯網上發布關於法輪功真相被轉發達一定數量和擁有一定「粉絲」為由,入門綁架了她。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鄭楓被所謂「取保候審」。在此期間,鄭楓被送至洗腦班且遭遇省610洗腦人員王淼無理性洗腦,並強迫她放棄信仰。鎮海區公安局610多次施壓性找她談話(如強迫其放棄信仰等)。

二零一八年十月再次將鄭楓無理由帶走。當時寧波本地法輪功學員被公安人員以類似藉口綁架至縉雲洗腦班迫害數月,飯菜裏被下毒藥,被威脅「如不放棄信仰就活摘你器官」。面臨生命危險,鄭楓拒絕配合胡自龍,被逼離家出走。

二零一八年,鎮海區「610」及公安和浙江省女子監獄串通,將鄭楓劫持到杭州,企圖讓其在監獄中的母親「轉化」她。鎮海區「610」、公安局還長期向鄭楓的父親施壓,以親情、名利蠱惑家屬,又以職位、女兒前途等脅迫鄭楓的父親。二零一九年九月底,鄭楓被寧波市鎮海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在過去幾年中,鄭楓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被非法禁止持護照並中斷留學計劃,她在銀行和國企的工作也因寧波鎮海區政法委610騷擾而被破壞性中斷。

4、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

寧波公安在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至十九日,特別是十八日當天,集體出警對寧波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抄家、綁架、關押。

這些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都被抄家,家裏的車棚和其它小屋都被抄,有的還包括平時常去的親戚家也被抄,被搶走很多私人物品。針對這次綁架,警察至少準備了一兩個月時間,並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長期跟蹤監視,了解的很詳細。對寧波地區來說,這次同時綁架是人數最多的一次,很多都是六七十歲白髮蒼蒼的老人。

其中七十歲應國芳、六十八歲秦蓮玉被寧波鎮海法院冤判三年,勒索罰款六千元;余桂清、卓明娟、沈金風、錢德芬、蔣春婭、八十二歲洪秋月等被公安非法拘留十天。還有幾位年輕法輪功學員也被冤判:

柴惠芹僅因為到台灣看神韻演出而被寧波余姚市公安非法關押三個多月,取保候審出來之後於二零二一年被非法判緩刑三年半,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五日又被綁架,被非法判一年半實刑,於七月八日被劫入浙江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劉明萍被寧波鎮海法院冤判三年六個月;陳宇博被寧波鎮海法院冤判九個月;

在這裏特別需要提及的是海曙區七十歲法輪功學員應國芳,四月十八日被綁架時血糖就超高,當時看守所拒收,但還是被寧波公安強行送進看守所,不予取保候審。家人曾多次去要人,非常艱難,被告知除非你只有一口氣或者寧波市長同意,否則不可能。最終還是被寧波市鎮海區法院冤判三年,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被劫入浙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5、其它綁架、構陷等迫害

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晚十一點左右,遼寧朝陽法輪功學員祖超和劉瑞宇夫妻在寧波慈溪市打工期間,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時被當地警察抓捕、抄家。十月七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被寧波余姚市法院非法判刑:劉瑞宇一年半,祖超一年四個月。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何萍萍再次遭到當地警察的抄家和綁架。此前,何萍萍在家裏做幾套大法書,被抄家和綁架,抄走大量《九評共產黨》書、電腦、打印機等。家屬去和610、公安、法院、街道講真相,並送有關法輪功無罪的真相資料。在他們都明白法輪功不是×教的情況下,於二零一七年七月還是將何萍萍強行非法判處一年六個月。

二零一九年農曆三月份左右,法輪功學員王海英,四十歲左右,山東青島籍,在寧波打工期間講真相時,被拍了相片和錄音,而被綁架。警察非法抄家抄走了打印機和真相資料。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非法庭審。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早上,張春耀打開家門準備出門去買菜,被鄞州區公安分局的國保和中河派出所警察綁架,並對張春耀家實施抄家,抄走黑色和彩色打印機各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人民幣大約四百元、幾十張真相幣、裁紙刀一個,還有真相資料和大法書籍等。對她抄家關押的理由是: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份從監控視頻中看到她在發資料救人。於二零二一年十月初,被非法起訴到寧波市鄞州區法院,將面臨非法庭審。

二零二一年二月份,山東省濟南市萊蕪區法輪功學員張德紅去浙江省寧波市兒子那裏過年。三月二日早七點左右,寧波市鄞州區公安局七、八個人不由分說就強行抄家,把所有的大法書籍和一個手提電腦非法抄走,說因從攝像頭發現張德紅發資料,已經跟蹤她近一個月了。然後,綁架了張德紅,在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一天一宿。三月三日,警察就帶她去第九醫院查體,綁住她的手腳強行驗血、量血壓、核酸檢測等,下午五點被非法送到寧波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6、寧波市政法委至少辦了五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

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期間,寧波市政法委至少辦了五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

第一期,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朱培婷被不明身份穿便衣的四個人,綁架到西山閣賓館強制洗腦二十天。五月九日,寧波市政法委夥同公安派出所警察、街道社區綁架像山縣法輪功學員陳樂英、余姚市法輪功學員黃桂娣至寧波西山閣賓館(位於鄞州蛟口水庫旁)洗腦班迫害。其中黃桂娣剛剛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結束四年冤獄。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寧波市法輪功學員應松女遭警察非法抄家,並被綁架到浙江省洗腦班迫害。被綁架到浙江省洗腦班的還有寧波朱培婷。朱培婷被當地公安派出所、街道居委會共三人在未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綁架到麗水市縉雲縣小均洗腦班強行洗腦。在洗腦班裏遭罰站迫害,第五天,就有人給她的飯菜裏下毒。在洗腦班的將近二個月時間內,一直在千方百計想用毒藥來殘害她,甚至在離開前的上午還在給朱培婷下毒。

第二期,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寧波市610人員夥同公安系統十月一日之前為了所謂的「維穩」,張春耀、蔣春婭、翁仁英等至少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寧海縣雄風山莊,遭受精神折磨十八天。

第三期,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前後,浙江省寧波市採取惡劣手段,對戴翠英、蔣春婭、沈金鳳、沈筱惠,像山縣近八十歲法輪功學員趙秀蓮陳菊芬等五人,北侖區法輪功學員黃連珍、史曉英二人非法抄家、綁架、騷擾。其中蔣春婭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早上,被寧波市海曙區高橋派出所警察騙開門,第四次綁架到寧海縣的雄風山莊迫害;戴翠英是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上午九點左右,去沈金鳳家,被綁架到鄞州區東柳派出所。晚上八點左右,又被劫持到西山閣洗腦班迫害。期間,警察還去她家非法抄家。在洗腦班,四個人硬拉著戴翠英的手,強迫她在一張白紙上按手印,把六十多歲老人的手都拉淤青了;沈筱慧是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下午五點多鐘,因在清零行動中不簽字,被強制劫持到西山閣賓館,非法關押洗腦迫害。直到十一月十六日才回到家中。

第四期,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寧波市像山縣國保人員與610張雷等警察四月七日早上六點統一時間綁架七名大法弟子到像山定塘鎮辦洗腦班,學員名字:張平、馮志君、郭春西、郭春娟、錢阿慶、中紫亞、朱愛花等七人。

第五期,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寧波共有十位法輪功學員在寧波市政法委主導下寧波市公安局、街道配合下被綁架,在位於像山縣的洗腦班被強制洗腦迫害一個月。她們分別是寧波市海曙區法輪功學員朱培婷、蔣春婭、沈筱慧,寧波市鎮海區法輪功學員金華,寧波市鄞州區法輪功學員阮玲,寧波余姚市法輪功學員鄭愛銀、李彩君,寧波市像山縣法輪功學員朱愛花、郭春娟、郭春喜。

7、眾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騷擾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五日晚八點左右,寧波市寧海縣法輪功學員李育君,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警察劉林軍等綁架到躍龍派出所。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二十四小時。李育君回家後仍不斷遭到騷擾,不管在哪裏租房,惡徒就到哪裏搗亂,恐嚇房東不要租房給她。李育君被迫到處搬家。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左右,寧波市法輪功學員楊慶華,被寧波江北公安分局中馬派出所無理由綁架到寧波市康寧醫院(精神病院)。此前,楊慶華被寧波鎮海以柴亞玲為首的公安國保多次綁架到康寧醫院迫害。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寧波市法輪功學員蔣春婭連續兩天被寧波海曙區高橋鎮綜治辦王學勇、顧國君(女)和物業趙經理騷擾,把家門敲的砰砰響,肆無忌憚。

二零二一年,沈筱慧及家人多次遭所在街道騷擾,要麼打電話、要麼去家裏拿著記錄本拿著手機拍照,隨意的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還有由寧波市「反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協會主辦、各區「反邪教」協會承辦的全市「反邪教」宣傳月活動至少有11個年頭,在此不予贅述。

結束語

法輪功學員曾給寧波市政法系統主要官員寄過真相信,可他們仍不聽勸告,一意孤行。要知道,中共邪黨想打倒誰,不超過三天。而對法輪功,元凶江澤民把古今中外所有最邪惡的流氓手段都使盡了,也沒打倒,反而法輪大法洪揚一百多個國家。

法輪功不是一般的氣功,而是佛法。修煉法輪功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責任編輯:梁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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