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被非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同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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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二日】最近在明慧網上看到一些被非法取保候審的同修,其案件後續被非法構陷到檢察院、法院,心裏很不好受,因我也是被邪惡綁架後取保候審的,當時為了不配合邪惡一切安排,我離開了家,自認為這也是放下世間一切的表現。

但是自己在被非法取保候審期間,並沒有珍惜相對自由的時間去救度公檢法眾生,只是考慮離開家就是「否定」邪惡迫害,沒做好正(善)用法律反迫害、證實大法、講真相救眾生,錯過了那段救度公檢法司工作人員的寶貴時間,給自己在做好三件事上帶來了很大影響。

為了兌現我們的史前大願,能夠整體提高救人效果,更好的救度那些有緣人,不留下遺憾,想與同修交流如下:

一、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也是刑事強制措施

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期間只是暫時獲得一種相對的自由,並非刑事案件程序結束,很多同修都往往忽略了此點,覺的只要沒被羈押到看守所就萬事大吉了,突然接到檢察院或者法院的通知後才知道案件程序還在推進中,甚至面臨被非法判刑的結果。

因此,我們要珍惜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這段相對自由的時間,抓緊學法、歸正自身的同時,全力救度公檢法眾生,徹底揭露、遏制邪惡,解體邪惡,講真相救眾生。

二、希望同修們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及時到公義論壇參考、諮詢

公義論壇有詳細的參考建議,也有法律專家一對一的解答問題,特別像我這樣一點不懂法律的同修更需公義論壇的指教,我們需要甚麼幫助那裏就有甚麼,去了那裏就會收到我們意想不到的收穫,公義論壇的同修不但是法律專家,並且還法理清晰、悟性高、正念強,對我們整體提高、整體配合反迫害、救眾生多方面都有不可估量的幫助。當然,交流過程中我們理性對待,畢竟是同修之間的交流,互相借鑑、共同提高。

三、初上公義論壇方法

先註冊。以後每次登陸:打開公義論壇首頁,再點開首頁上任意一篇文章,出現界面二,在此頁可看到登錄和發帖,先點登錄,按提示操作,後點發帖,如是私信,在信的開頭或標題前註明──不公開。

四、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超期強制措施的處理

法院、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於法院、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如果現有被「取保候審」一年後,還在「流離失所」的同修,建議:

請親屬到所在地派出所了解一下案件到哪了,是否撤案了?這種超期的,又沒有通知您變更其它強制措施的,案件可能已經被撤銷了,如果真被撤案了,我們好快回到整體配合中來,共同精進,做好三件事。

有條件的親屬也可以到各有關部門遞交《解除取保候審、撤案申請書》、真相信等法律文書,同時也可用快遞,郵政等郵寄各種法律文書和真相信救眾生。

如果正在被「取保候審」的同修,不要悲觀,學好法、加強正念,向內找,不要等,及時與公義論壇聯繫,把「取保候審」期間當作救公檢法司工作人員的好機會,應該利用有限的時間堂堂正正的正(善)用法律反迫害、證實大法、震懾邪惡、救眾生。

一點建議,供參考,有不在法上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責任編輯: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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