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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法輪功學員方立婷因長期遭受迫害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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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法輪功學員方立婷女士,因長期遭受中共的迫害,尤其是四年多的牢獄之苦,使她的身心遭受極大摧殘,於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九日離世,終年五十三歲。

方立婷畢業於西安美術學院,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前走進大法修煉。二十多年來,她自覺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孝敬公婆,關愛家人,善待同事,工作認真負責,為人謙卑平和,無論在親友和同事中,口碑一直很好。

二零零零年秋,方立婷和同修一起去北京天安門廣場證實法,抗議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被前門派出所綁架,後走脫。返回西安後,她當即與同修組建大法資料點,印發了大量講真相、揭露迫害的資料。

二零零二年九月,因西安市戶縣(現為鄠邑區)「8.2事件」的牽連,資料點被破壞,方立婷被戶縣公安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戶縣臘家灘戒毒所三個月,遭受酷刑折磨。她與同修集體絕食反迫害後,被野蠻灌食。同年十二月,方立婷被劫持到長安工人療養院的西安市「610」洗腦班,非法關押月餘。

二零零三年一月,方立婷被非法逮捕,先後被非法關押在西安看守所、雁塔看守所、戶縣看守所。她後來被戶縣檢察院、法院構陷,非法判刑四年,被關押在陝西省女子監獄迫害。在女監,方立婷不僅遭受長時間的奴役折磨,還被強逼「轉化」,常常不給飯吃。

四年多的牢獄之苦,使她的身心遭受極大摧殘,腎臟被嚴重損害。走出冤獄後,失去工作的她,不得不靠多處尋求打工維持生活。

二零一五年,方立婷向「兩高」實名舉報江澤民。之後被不斷騷擾。尤其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以來,西安市及雁塔區政法委、「六一零」以「清零」為藉口,騷擾不停,多次威脅、恐嚇,強逼她放棄大法修煉,給勞碌打工的方立婷及家人造成極大壓力和痛苦,導致她舊疾復發,腎功能衰竭。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九日,方立婷離世。

方立婷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三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請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對江澤民提起公訴,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法懲處。

以下是方女士在訴訟書中敘述自己遭迫害的經歷:

這樣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大法,遭到江澤民一夥的殘酷打壓、血腥迫害。由於我的公公楊恆青被陝西省「610」認定為是全省煉法輪功級別最高的幹部(西安科技大學前副校長),所以從一九九七年「七﹒二零」開始,我們家就災難不斷,我也被捲入災難之中。

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一日,陝西省西安市戶縣公安局按省「610」的指示,以「8.2大案」之名將我公婆綁架。接著,九月三日我遭綁架,一群警察抄了我家、還抄了遠在藍田縣的我的娘家,搶走了電腦、激光打印機、打字機及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等。警察對我非法審訊,把我的雙手銬上吊起逼供。後來以「監視居住」為名把我和其他三十多位同修關押在戶縣臘家灘戒毒拘留所。我們被關小號,每天只有不到一個小時的放風時間。為了抗議這種非法迫害,三個月後我們集體絕食。二零零二年底。我們被轉押到位於長安縣的西安市「610」的洗腦班。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在洗腦班,我們仍然沒有自由,我被兩名「幫教」緊緊看著。他們逼著我們看詆毀大法、污衊我師父的錄像和材料,逼著我轉化。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我被非法拘留,二月十一日被非法逮捕。先後被關押在西安看守所、戶縣看守所。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我被戶縣法院、後被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我公公被判七年)。不久,我被綁架到陝西省女子監獄,我和我的同修們不僅遭受大強度、長時間勞動的身體折磨,更受到嚴重的精神摧殘。獄警讓那些殺人犯、吸毒犯、賣淫犯對我們施暴,逼著我們背監規、穿囚服,強逼我們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我遭受了有生以來最大的侮辱!

在我被迫害的四年間,我年邁的老父親在悲憤中舊病復發,我不到四歲的女兒在失去母愛的痛苦中患上了心肌炎,全家人都承受著無法形容的苦難。

二零零六年,我剛出獄不久,我的夫兄楊昭俊因為父親修大法而受株連遭陷害被枉判十年,至今仍在獄中。

十六年來,我只因為不放棄修煉、堅持做好人而被綁架、抄家、非法監禁和強迫洗腦。我的信仰自由被剝奪,人權被侵犯,我在身體和精神上遭受到極大摧殘;我的親人在極度的痛苦、恐懼中遭受著精神折磨和經濟迫害。這一切都是江澤民對大法的無端迫害所造下的罪惡,江澤民必須對我和我的家人受到的迫害承擔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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