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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李金汝正在遭受非法構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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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二三年一月,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法輪功學員李金汝收到檢察院送來的起訴(告知)書。她被起訴到達川區法院。

李金汝與丈夫被翠屏街道興橋社區主任陳廷佳、副主任李霞通報給當地的國保大隊,使他們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晚被綁架、抄家,家裏的所有電子產品,真相設備,大法書,師父法像等皆被搶劫一空。李金汝隨即被非法逮捕,後改變強制措施於十二月四日放回家,監視居住半年。她丈夫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號才放回家。

李金汝,五十九歲,一九九五年十月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說真話,看淡名利,成為丈夫、公婆心中的好兒媳。但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李金汝被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勞教、判刑,幾度命危。關於李金汝被迫害的詳細情況,請見明慧網報導《四川達州市好兒媳李金汝及家人遭受的苦難》

李金汝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九日被非法抓捕,之後被誣判五年。由於身體出現高血壓(170--250)心肌缺血、冠心病、高血糖等等不正常情況,生命危急,四川省資陽市簡陽市女子監獄拒收。

二零一二年五中旬,達州市通川區法院以監外執行釋放。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李金汝身體很快恢復。

二零一五年六月,李金汝參與控告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他們知道李金汝訴江一事,污衊她擾亂社會治安,破壞社會秩序,妄圖找藉口迫害她。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下午,李金汝收到一份達川區司法局發的警告決定書,說她沒有按規定提交身體檢查報告,逼她一週內去醫院體檢身體,並威脅她,如果不配合就要加重處罰。

現在,李金汝又面臨被誣陷。請正義之士關注。

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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