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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珠海市七旬余愛華遭枉判五年半 已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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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珠海市七旬法輪功學員余愛華女士,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珠海市香洲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並勒索一萬元。這是余愛華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她十二月三十日上訴到珠海市中級法院。

余愛華,一九五二年生,當年身體因心臟受到創傷,引發了多種嚴重疾病,吃藥、打針不停。她自己還跟丈夫的妹妹學會了自己給自己屁股打針治療,可效果甚微,被病痛折磨得從沒有過三天平和的日子。一九九八年,她幸運地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也就是法輪功,按照真善忍法理做人,事事忍讓,三個月後身體好起來了,家庭也變得和諧了。

余愛華因修煉法輪功曾於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被珠海市香洲區法院非法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她再度被珠海市金灣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余愛華因散發張貼真相資料,被受中共謊言毒害的人誣告,遭到當地公安機關非法羈押刑拘,由於身體原因十一月五日釋放回家,被監視居住。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珠海市香洲區檢察院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對余愛華實施司法迫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珠海市香洲區法院發出判決書,非法對余愛華重判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一萬元。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余愛華到珠海市中級法院提交《上訴書》,現已安全回到家中。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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