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參與迫害法輪功 北京、上海又六名官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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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與江澤民相互勾結,使用污衊、誹謗、栽贓、陷害等手段發動了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數百萬人被綁架,非法關押、勞教、判刑、洗腦等等,已造成大量的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從省、市到基層,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善惡有報終有時,誰幹了傷天害理的事,都要自己承擔,不會因為執行公務的藉口而逃脫法律的制裁。

一、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原副院長田玉璽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報導,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原副院長田玉璽被審查調查。

田玉璽,男,漢族,一九五四年二月出生,陝西省吳起縣人。一九九七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任北京市高級法院執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任北京市宣武區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二零一零年六月至二零一四年五月,任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迫害罪行簡述

◎法輪功學員李春元,中央民族大學講師。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因修煉法輪功遭北京市萬壽路派出所綁架,並非法判李春元勞教。李春元依法向各級法院提起訴訟,各級法院及政府部門均不予受理。二零零二年五月三十日,李春元依法向北京市高級法院申訴,但沒有任何答覆。受到迫害後,李春元的全身曾經嚴重浮腫,特別是雙下肢嚴重發麻、脹痛,致使行走不便。

◎王素蘭,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三月,被北京宣武區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九年。迫害造成她高血壓、心肌炎,面色焦黃、身體虛弱,令她家人萬分擔心。

◎梁維生,北京市順義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被順義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梁維生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提起上訴無果。二零一二年,梁維生被非法關押到北京前進監獄遭受迫害。

二、北京市通州區副局級幹部馬可容遭惡報被開除公職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八日報導,北京市通州區幹部馬可容(副局級)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馬可容,一九七五年三月出生,山西省和順縣人。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零四年九月,任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辦公室幹部;二零零四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四月,任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辦公室主任科員;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任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組織處處長;二零二一年七月至二零二二年,任北京市通州區委常委、紀委書記,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代理主任。

迫害罪行簡述

◎褚彤、王為宇,清華大學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四月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非法秘密判刑十一年、九年。上訴後,二零零四年六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在未進行審判的情況下,非法秘密宣布維持原判。

◎據明慧網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日報導:在北京的九名大法弟子王益、但凌、張振忠、張鴻儒、李海、晉源濤、徐若輝、郭為民、白麗麗,在被非法關押了兩年之後被非法判重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做了「沒有通知家屬」的所謂「公開審理」,還指定了「不能做無罪辯護」的辯護律師,被指定的辯護律師只能在有罪的基礎上做做樣子。

◎郝麗華,北京市順義區幼兒園教師。二零零四年九月三十日,被北京市順義區法院判刑三年。郝麗華上訴到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二中院不讓她的律師作無罪辯護。在沒有開庭的情況下,非法維持原判。

◎莊偃紅、胡傳林,北京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九月,莊偃紅、胡傳林等法輪功學員再次被北京警察綁架,再次被勞教,家人請律師上訴,但中共踐踏法律,對律師進行種種刁難。

◎曹東,北京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被北京警察在其暫住處綁架,之後,被非法勞教二年六個月。其代理律師向北京市中級法院提交了曹東的上訴信,中級法院沒有回應。

◎李樹芳(李淑芳),河北省燕郊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晚上八點多,在租住地下樓買東西時,被通州區警察夥同燕郊鎮派出所共七、八名警察及輔警綁架。

三、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民一庭原庭長郭燕枝遭惡報被開除工職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報導,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民一庭原庭長郭燕枝被開除公職。

郭燕枝,女,漢族,一九六六年五月出生,山東省萊州市人。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執行二庭副庭長、審判員;二零一六年五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三級高級法官;二零一九年九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二級高級法官。

迫害罪行簡述

◎李津鵬,北京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辯護律師致電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賈姓辦案人,詢問北京二審進展情況,該辦案人表示二審已經審理終結,判決結果維持原判,並委託海澱區法院下達判決書。郭燕枝作為審判員參與了迫害。

◎簡淑珍、寇迪增,北京市海澱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上午十點,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於對簡淑珍、寇迪增非法二審開庭,郭燕枝作為審判委員會委員參與了迫害。

四、上海市公安局數據處原處長沈與辛遭惡報被開除公職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報導,上海市公安局數據處原黨委書記、處長沈與辛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沈與辛,一九七二年七月出生,上海市人。二零零六年一月至二零一零年九月,任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臨汾路派出所、芷江西路派出所所長;二零一九年六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上海市公安局數據處黨委書記、處長。

迫害罪行簡述

◎李根娣,上海市閘北區臨汾路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八日下午,因在外講真相,被綁架和非法抄家。

◎馮蓉霞,上海市閘北區臨汾路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下午五點四十五分,被闖入的警察綁架。

◎俞培英,上海市閘北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在上海大華地區講真相,被惡徒綁架。俞培英的轄區派出所是芷江西路派出所。

五、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檢察長楊玉俊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一年五年二十一日報導,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檢察長楊玉俊被查。

楊玉俊,一九六六年一月出生,江蘇省鹽城市人。二零一三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任上海市松江區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任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檢察長候選人、黨組書記;二零一七年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任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迫害罪行簡述

◎丁俞國,上海市浦東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丁俞國的父親告知浦東新區檢察院自己被委託為丁俞國的近親屬辯護人。浦東新區檢察院案管科推諉拒絕。十一月二十八日,丁父再次向浦東新區檢察院案管科詢問回覆,遭案管科斷然拒絕。

◎張鳳琴,上海市浦東新區法輪功學員。從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被王港派出所綁架後,案卷被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移送到上海市奉賢區法院,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法正平,上海市浦東新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被警察綁架,構陷的案卷被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移送到上海市奉賢區法院,後法正平被非法判刑一年兩個月。

◎楊卉,上海市浦東新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一年二月初移送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二月二十二日被檢察院移送到法院,後被奉賢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孫卓英,上海市浦東新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九日被警察入室綁架。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六日被非法批捕,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將案卷移送至奉賢區法院,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六、上海市楊浦區法院原院長任湧飛遭惡報被提公訴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報導,上海市楊浦區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任湧飛被提起公訴。

任湧飛,一九六三年七月出生,上海市人。二零一四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任上海市高級法院審委會委員、辦公室主任、審判員;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楊浦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迫害罪行簡述

◎吳扣娣,上海市楊浦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五角場鎮派出所夥同楊浦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了吳扣娣和另一法輪功學員叢培喜。警察搶走了吳扣娣的大法書、電腦、U盤和一些真相資料。

◎叢培喜,上海市楊浦區法輪功學員。從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六日開始,五角場鎮派出所派四人對叢培喜監控。出門買菜他們都跟著,並拍照,跟誰講話,就拍照,在那個菜場買菜,要拍照,買的甚麼菜,要拍照,是麼時候回來要拍照。而且居委會每天還要來敲門,知道在家還不行,還要照像。每到所謂的敏感日,居委會就來敲門騷擾,能持續一個多星期。

◎朱雲香,上海市楊浦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被綁架,後被誣判十七個月。回家後,被楊浦區「610」等人挾持到楊浦區洗腦班,每天上午九點半至十一點被強制洗腦。

◎崔菊華,上海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遭構陷的案卷被移送到楊浦區法院。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被楊浦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被勒索罰金四千元。

善惡有報是天理。在此奉勸那些仍在迫害法輪功的人,希望你們傾聽法輪功學員講述的真相,停止迫害法輪功,擇善而從,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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