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海濱,一九六四年三月生,吉林梨樹人,中共惡黨黨員,二零零零年九月任吉林省公安廳法制處副處長;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任吉林省公安廳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長;二零零六年六月任白城市公安局副局長;二零零七年七月任吉林省公安廳法制處處長兼行政審批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九年四月任吉林市中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吉林省公安廳副廳長、黨組成員;二零一八年十月任吉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廳長。
黎海濱是吉林省政法系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高官之一。黎海濱曾任吉林省公安廳法制處副處長、處長6年,直接參與了吉林省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提請批准逮捕、移送起訴、取保候審等案件辦理環節的審核;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案件審批和行政覆議案件辦理。據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吉林省法輪功學員17年遭迫害綜述》曝光,十七年,吉林省法輪功學員至少有42388人次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強搶勒索現金學員至少2342人次,迫害致死學員至少463人,失蹤學員至少86人,非法判刑學員至少1171人次,非法勞教學員至少10158人次,強制洗腦學員至少3620人次,綁架學員至少24548人次。
黎海濱任吉林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期間惡行(2007年7月~2016年11月)
1、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據明慧網《中共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調查報告》曝光,調查顯示,十四年來(1999年7月至2013年12月),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案例遍布全國273個城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吉林省長春市、山東省濰坊市、北京市、吉林省吉林市、重慶市、遼寧省瀋陽市、四川省成都市、河北省石家莊市、遼寧省大連市、河北省保定市、山東省煙台市」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猖獗的十二個城市,其中吉林省吉林市市死亡人數排第五。
黎海濱任職期間,至少有16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王慧敏、許佰義、於全、陳淑芹、馬佔芳、宋冰、公方利、白晶志、常桂雲、劉慶田、於學忠、裴詠梅、齊玉珍、劉延龍、王海田、於鳳珠。
姓 名 | 性 別 | 致死時年齡 | 非法刑期 | 致死年份 | 致死月份 | 離世原因 |
王慧敏 | 女 | 63 | 7年 | 2010 | 1 | 各種酷刑折磨,導致癱瘓。 |
許佰義 | 男 | 55 | 刑期不詳 | 2010 | 1 | 被迫害致癱瘓 |
於全 | 女 | 60 | 2年 | 2010 | 12 | 迫害的神志不清,語無倫次 |
陳淑芹 | 女 | 61 | 5年 | 2011 | 2 | 惡警指使犯人活活被打死。 |
馬佔芳 | 男 | 74 | 6年6個月 | 2012 | 5 | 遭受嚴重迫害致使身體發病 |
宋冰 | 女 | 37 | 14年 | 2009 | 7 | 迫害致肺結核,生命垂危 |
公方利 | 男 | 37 | 非法開庭 | 2011 | 12 | 折磨與摧殘致死 |
白晶志 | 男 | 未知 | 6年 | 2014 | 5 | 惡警迫害致死 |
常桂雲 | 女 | 62 | 8年 | 2013 | 3 | 迫害致半身不遂,保外就醫 |
劉慶田 | 男 | 66 | 12年 | 2015 | 1 | 惡警迫害致死,強行火化。 |
於學忠 | 男 | 50 | 2012 | 5 | 被高新區派出所警察毆打 | |
裴詠梅 | 女 | 2011 | 9 | 多次遭到非法關押及酷刑折磨 | ||
齊玉珍 | 女 | 60 | 2010 | 4 | 在馬三家等多處被關押迫害 | |
劉延龍 | 男 | 44 | 4年 | 2015 | 6 | 迫害致肺結核,肋骨被打斷 |
王海田 | 男 | 45 | 2014 | 2 | 在洗腦班注射了有毒品 | |
於鳳珠 | 女 | 65 | 2015 | 10 | 被派出所、街道、社區人員騷擾、恐嚇 |
◎王海田,男,45歲,吉林市一家熟食店老闆。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從洗腦班回家後,先是身體消瘦,臉色發黃;接著腹部腫脹,呼吸困難,喘不上來氣,進食很少;後來不能躺著,只能坐著;再後來躺、坐都不能,只能跪著,無法大便,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日(大年初三)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五歲。
法輪功學員王海田 | 王海田遺像 |
王海田去世後第三天,整個嘴呈黑紫色,整個臉部是青色的,火化後骨灰內有一些米粒大小的黑色顆粒。他的家人根據王海田生前講述警察殘害他的手段,強烈質疑在洗腦班他被注射了有毒品。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於學忠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晚到同修李文軍家串門,被非法入室綁架搶劫的高新區派出所警察一同綁架,於學忠不說姓名,遭毆打,第二天被迫害致死,年僅五十來歲。
◎吉林省吉林市女法輪功學員陳淑芹,時六十一歲,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二年裏,遭中共人員八次綁架,被非法勞教過一年、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零年,陳淑芹第八次被中共惡警綁架,被送進吉林省女子監獄遭毒打,把她的頭按在水桶裏嗆、灌,再提起來,再使勁摁下去嗆、灌,反覆的嗆灌,幾乎灌死。長期遭受毒打、上繩 、吊抻、灌各種酷刑折磨。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在吉林省女子監獄被惡警指使包夾(犯人)活活打死。
2、在大會上公開污衊、布置迫害法輪功
黎海濱任吉林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期間,多次在大會上污衊、迫害法輪功。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六日,吉林省吉林市邪黨人員開會,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黎海濱講話。從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在全市搞,以簽訂「承諾卡」為主,誹謗大法,以達到迫害眾生的目的。
二零一三年,吉林市公安局在政法委書記黎海濱的直接授意下,給公安所有各個部門分配抓捕指標,從即日起到新年期間(特別是新年前一週),集中綁架一批法輪功學員。
3、2016年吉林市至少有1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2016年吉林市至少有1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劉興榮3年、梁玉玲4年、鄭春玲4年、溫玉豔3年、粱寶范4年、白鶴3年6個月、李仙英判3緩5年、景志新7年、劉明華判3年緩4、秦立判3緩5、張麗華判3緩3、王俊傑3年零6個月、潘穎判3緩5、劉俊堂7年。
法輪功學員白鶴 |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軍轉幹部白鶴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實名控告元凶江澤民(簡稱「訴江」)而遭到當局打擊報復,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豐滿區法院在不通知白鶴家屬及律師的情況下偷偷開庭,並於八月五日對白鶴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後上訴,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冤判二年八個月。
4、懼怕「世界法輪大法日」 抓捕30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是第十七屆「世界法輪大法日」暨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六十五歲華誕,同時是法輪大法洪傳於世二十四週年。吉林市當局懼怕民眾慶祝法輪大法日,命令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從五月十一日至五月十三日,有近三十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遭綁架、抄家。
5、對更多迫害案例負有主要責任
黎海濱在吉林市任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的七年間,積極執行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命令,他對法輪功學員馬佔芳、於學忠等被迫害致死負有主要責任;對法輪功學員劉桂芹、楊桂霞、沈淑芳、李世剛、王茵、周玉蘭、宋桂芬、劉立波、常實一家人、於洪、李欣桐夫婦、李長海、王桂蘭、秦翠萍、李德全、李德祥、鄧曉波、車平平、孫長盛、馬馳、郭英傑、曹陽、韓永強、魏修娟夫婦、白鶴、魏修娟、岳乃明被迫害負有主要責任。
據明慧網報導的消息統計,從一九九九年七 月二十 日至今已至少有22813人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到惡報,公安系統也至少有5229 人遭到不同類型、不同程度的惡報。2022年至少555人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其中公安系統人數仍最多,達193 人。
二零二二年,明慧網公開報導的中共公安局局長、廳長等司法高官遭惡報的就有109人:死緩3人,無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9人,死亡3人,2人患癌症,1人累及母親患癌症死亡,89人被查、被起訴。
黎海濱今天的下場,也是他長期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因果報應。
黎海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