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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綁架構陷兩年 四川南充69歲趙常碧女士遭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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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南充市法輪功學員趙常碧女士兩年前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不知何時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被劫持到重慶監獄迫害。趙常碧遭司法迫害的整個過程的具體情況外界完全不知,她的近況也不明。望外界關注趙常碧及請知情者曝光參與迫害者的信息。

趙常碧今年69歲,家住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李渡鎮保沙廟村。她是因身體不好而修煉法輪功的,獲得了健康,她親身體會到法輪大法的美好、殊勝,卻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後遭到中共不法人員的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南充市嘉陵區國保局警察馮紫陽,其李渡鎮鎮長林泓與李渡鎮漢塘派出所警察等多人到趙常碧做服裝的生意攤上,索要她家的開門鑰匙,未果後,他們叫上開鎖的人,在保沙廟村村書記胡小全(權)、村幹部鄧冬林的帶來領下,闖到趙常碧家非法抄家,搶走師父法像、一本《轉法輪》、兩套大法全書、兩台打印機、兩台筆記本電腦、幾十瓶墨水、打印紙、粘貼紙、切紙刀、訂書機(大一個、小兩個)、多年的週刊、還有一個播放器、兩個優盤,連牆上年畫、門上對聯也搶走,甚至趙常碧放在櫃裏的一千三百多元錢,也被警察搶走。

當時,趙常碧15歲的小兒子正在家中睡覺,警察的翻箱倒櫃把他嚇醒了。警察沒有讓孩子清點兩、三大袋的東西,強迫他在抄家清單上簽字、按手印,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上午九點左右,漢塘派出所四、五個警察闖到趙常碧的生意攤位上,把她綁架到南充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此後外界完全沒有趙常碧的任何信息。直到日前才得知,她已經被當地法院(具體法院待查)非法判刑三年,並且已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被劫持到重慶監獄繼續迫害(具體哪所監獄待查)。據悉,趙常碧遭非法庭審時,家屬不在場。

趙常碧曾自述遭迫害事實

以下是趙常碧在二零一五年敘述自己身心受益於法輪大法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我是一九九七年二月修煉法輪功的,修煉前我是一個滿身病的藥罐子,一年醫治病花人民幣二萬元多,住過許多大小醫院,病卻沒有治好,甚麼偏方都用了,也不見效。僅舉幾例:如嚴重貧血病,查血只有7克、肩周炎、食管炎等,身體瘦得皮包骨,生活不能自理,真是度日如年。

一九九七年二月,經朋友介紹我有幸修煉了法輪功,短短幾個月的修煉,我的思想境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身體也健康了,體重增加到一百二十多斤,見到我的人都說我年輕了;脾氣也變好了,我以前脾氣急躁,個性很強,經常因為一點小事就和別人吵架,家人,丈夫,孩子挨我罵是常見的事情,修煉後,我做到師父教誨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與人為善,做任何事情首先想到的是別人,從此以後我再也不與別人爭高低,不跟丈夫計較,善心對待他人。我修煉法輪功,是師父的法理啟悟了我的本性,是大法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我為有個健康的身體,做個更好的人,卻遭受以下的迫害:

第一次被綁架:遭遊街示眾羞辱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六日,為大法說公道話,為師父鳴冤,為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討說法,我去北京信訪辦上訪,當天早晨就被北京市警察非法抓捕,非法關在北京駐京辦事處附近的一所茶園裏七天,由監管人員二十四小時輪流監管,不讓出門,不讓學煉法輪功,晚上只能睡在地上,七天七夜受著警察非人的折磨。七天後被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李渡鎮政府胡小平,派出所所長寇宇、鄧豔﹝女)共三人,女警鄧豔把我身上的兩百多元錢抄走,沒有出手續。

二零零零年十月三日在回家的火車上,兩天兩夜把我與另外的同修銬著,將床與床手拉手銬著手銬睡覺,我倆的手被銬兩天四夜,手都紅腫了,連大小便都跟著,回到南充後,警察也沒有還我錢。把我劫持到南充市嘉陵區公安分局,在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二天。去看守所當天中午,看守所所長、女幹事就讓雜案女犯人搶走我身上一千多元錢,在看守所裏警察和雜安犯人,吃雞,吃鴨,燉豬腳等,還用我的錢開銷,把我的錢用的只剩兩百多元,在非法關押期間,所長、警察、雜案犯逼我背監規,擦地,打掃廁所,寫保證書,不讓學法、煉功。

在我被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李渡鎮政府官員胡小平、警察寇宇指派人搶我家的財物,抄走組合櫃家具、電視機搬到地壩外,還叫我丈夫和打零工的農民在李渡鎮轉盤搭台子,把我和另一個學員非法押回南充李渡鎮轉盤遊街示眾、羞辱,叫當地老百姓來批鬥我們。

回到家後,還逼我去當地政府開會、交三百元押金。被搶去的組合櫃等財物至今未還。政府官員、派出所、社區人員多次到我家監視、騷擾;過年節、走親戚、訪朋友都要威逼我向他們申請報到、請假。

第二次被綁架:遭囚禁五十七天

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七,鎮派出所馮紫陽把我從家裏騙到政府,說是開會,看學法律書,中午不讓我回家吃飯,結果被南充市嘉陵區公安局「610」嚴松等人,將我和其他幾個學員非法關押在南充嘉陵看守所,他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也沒有出示搜查證,就這樣被荒唐非法的關押了五十七天。在關押期間,不讓家裏人探視,不讓煉功學法,失去了人身自由,天天叫我背監規,擦地板,打掃廁所,強迫寫悔過、寫不煉功的保證。

我回家後,鎮政府、派出所和社會不法人員經常到我家裏來威脅、騷擾。

第三次被綁架:被囚禁四個多月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為向民眾講真相,我去李渡鎮張貼法輪功真相標語,五月四日晚被李渡鎮政府官員胡小平,派出所所長寇宇、警察馮紫陽從家中把我非法帶走,當時我還沒有吃晚飯,把我非法關押在李渡鎮派出所幾個小時,審到深夜十二點多鐘,不給吃飯,不給水喝,不讓睡覺,當晚一點多又把我和其他幾個同修非法關押到南充市嘉陵區公安局,審訊至深夜四點多鐘,還被打了一耳光。第二天早上八點多鐘又把我和其他同修非法關押到南充嘉陵看守所,長達四個多月。他們每天強迫我寫悔過書、保證書,寫不煉了,寫思想彙報,每天叫我們背監規、擦地、打掃廁所、幹看守所的農活,吃的飯菜很髒,冬瓜從不打皮,豬肉上有豬毛,吃空心菜都是警察吃嫩尖,我們吃下面老的。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四個多月,身體摧殘的皮包骨,體重只有八十九斤,嘉陵區公安局非法判了我一年勞教,也不允許上訴,不許律師辯護,沒有我說話的地方,是江澤民邪惡集團一手操控,在嘉陵區看守所關押了四個多月又轉到四川成都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去的當晚就強迫寫悔過書、寫「三書」,強迫每天看毀謗法輪功創始人的錄像帶,看天安門「自焚」錄像帶,看付呂斌殺父,殺母,殺妻的慘景,每天都開小會,威逼我放棄信仰法輪功,叫包夾轉化我,把法輪功師父和法輪功學員推向政府的對立面,讓世人仇視法輪功、法輪功學員、仇恨法輪佛法。

第四次被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左右,嘉陵區看守所所長楊光弟等人把我劫持到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去的當天就威逼寫悔過書等,強迫看誣蔑誹謗法輪功和師父的錄像、不准說話,監控給家人的電話等,不能學法煉功我被折磨得舊病復發。

我回家後仍然經常被騷擾,二零零八年開奧運會,派出所馮紫陽等七、八個人闖到我家騷擾,將我家前、後門搖晃的嘩嘩直響,嚇得小兒子直哭。那次他們搶走我的大法書一本。

第五次被綁架:不許外出打工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我去青海打工,從南充到廣元市火車站進站口時,廣元火車站警察把我的身份證、行李包、手機、現款、法輪大法書籍、MP4、MP5統統抄走,並把我非法關押在南充廣元火車站警務室十幾個小時,不讓吃飯、上廁所,將我鎖銬在鐵椅子上十幾個小時,連睡覺都在鐵椅子上銬著。南充市嘉陵區李渡鎮派兩個警察參與迫害,非法審訊我到深夜兩、三點鐘。

直到把我押回南充市嘉陵區李渡鎮派出所,警察才解開手銬,我的手都被銬的紅腫。被扣押的身份證、大法書籍、MP4、MP5至今都未歸還,使我的生活受到限制,連存錢、取錢、辦證件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當地政府、派出所、社區人員及村社幹部多次到我家騷擾,我和我的家人每天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生活沒有安全感,都生活在恐懼之中。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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