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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台市牟平區公檢法搜羅偽證冤判於彩雲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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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高陵鎮西屯車夼村委人員又將「山東省煙台市牟平法院刑事判決書」送給了於彩雲老人,冤判她三年六個月,並勒索資金一萬五千元。

於彩雲今年76歲,她是山東省煙台市牟平區高陵鎮西屯車夼村人。於彩雲老人修煉法輪大法,秉承「真、善、忍」理念做善良的好人,心懷慈悲,冒著被邪黨迫害的危險,經常給有緣人傳遞大法真相福音,講述如何逃過即將到來的大災難秘訣。今年五月以來,她多次遭到牟平高陵鎮派出所警察進門騷擾、綁架、抄家、以非法監視居住、非法取保候審實施迫害。

1、非法起訴

十月初,一紙非法起訴書塞進當時不在家的於彩雲家門縫。十月三十日早上六點,多名警察闖進於彩雲家將她綁架到牟平法院非法開庭。證人是房玉敬和曲曉光。非法起訴書上寫有: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與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在於彩雲家非法抄出法輪功學員經常學習的大法書籍、真相送福宣傳冊、真相護身符及吉祥葫蘆掛件、吉祥台曆、掛曆、天賜洪福「福」字、煉功播放器、學習記錄本和紙等等若干。當天下午四點「以證據不足」收場。

有人去問兩個所謂「證人」:一個是高陵鎮李家村民房玉敬,另一位是上潘村村民曲曉光(此人在外地打工),詢問他們為甚麼要舉報、陷害於彩雲。結果,這兩個人都否認向派出所做過甚麼舉報或簽字。這說明牟平公安局、檢察院、高陵派出所有關人員在偽造證人,製造偽證。

於彩雲的老伴去世多年,兩個兒子為養家糊口在外地拼搏,都不在她身邊。本來於彩雲老人就形單影薄、生活艱苦貧寒,就因她信仰真、善、忍一連多次被綁架、騷擾、恐嚇,被搶走很多私人物品,非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非法起訴、庭審迫害後,她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現在老人身體瘦削、蒼老,眼睛也看不清東西。

2、搜羅偽證 非法判決

從十月初非法起訴到十一月二十七日非法判決,不到兩個月的時間,牟平公檢法人員為了湊足所謂證據達到目迫害目的,在非法判決書除了寫有證人房玉敬、曲曉光外,又加了孔慶明、薛千惠兩人。

更荒唐的是,非法判決書上除了照搬非法起訴書寫有: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與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分別在於彩雲家非法抄出上述若干私人物品的同時,在搜查筆錄裏又同樣重複了: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與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在徐建山見證下分別在於彩雲家非法抄出真相送福宣傳冊、貼畫、大法書刊、真相護身符及吉祥葫蘆掛件、吉祥台曆、掛曆、天賜洪福「福」字、煉功播放器、學習記錄本和紙等,只是這次寫抄走物品的數量有改動。難道在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與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同樣多種物品,警察都是分別分了兩次搶走的嗎?

對此冤案知法犯法、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有以下相關人員:

牟平檢察院:副檢察長孔志偉
檢察官助理 劉偉健
牟平區法院:審判長:曲婷
陪審員:劉傳武 王德明
書記員:於笑
牟平國保隊長:刁聖基
牟平高陵派出所所長:馮偉
牟平區高陵鎮西屯車夼村治保人:徐崗

(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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