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男,漢族,一九五九年十二月生,湖南邵陽人,二零零一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擔任江西省檢察院副檢察長;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任江西省檢察院副檢察長;二零一八年月一起,任陝西省高級法院院長。
李智策劃、部署、命令手下羅織罪名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李智作陝西省高級法院工作報告,總結二零一八年枉判法輪功學員宋獻蘭、李雪松等二十五個案件。他還明確表態,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到底。
以下是李智任陝西省高級法院院長期間參與迫害的部份事實。
◎法輪功學員李雪松遭非法關押
西安69歲的法輪功學員李雪松女士被非法關押近一年,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被非法庭審,她強調法輪功教人用真、善、忍為標準做好人,自己無罪,並規勸公檢法司人員分辨是非、好壞,做出正確的選擇。據悉,李雪松被非法判刑1年半,已回家。
◎法輪功學員鄺東亮遭綁架、關押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漢陰縣法院對鄺東亮第一次庭審,鄺東亮的父母妻子參加了庭審。法庭上鄺東亮有理有據的為自己進行了無罪辯護,並強烈要求法庭無罪釋放。
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安康市漢陰縣法院對鄺東亮第二次庭審,鄺東亮再次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有理有據,審判長李小傑和公訴人羅某某面面相覷十分尷尬,最後只好草草收場只拋出一句話「擇日宣判結果」。
◎禮泉縣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二十日,陝西省柞水縣法院非法對禮泉縣法輪功學員李美化、袁玉龍夫婦、李靜、穆明武、梁得春、苟小頻六人開庭迫害,非法判殘疾婦女李美化三年六個月,袁玉龍三年,判李靜十六個月、穆明武十二個月、梁得春十個月、苟小頻八個月。
期間,家屬為李美化、袁玉龍聘請了律師,法院既不讓會見,也不讓參加庭審;李靜三番五次要求請律師被拒絕。警察編造的案卷裏的好多東西都是作案警察自己捏造的,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知道。李靜當庭做正義辯護,被法官強行制止。袁玉龍、李靜上訴到洛南市中級法院,被維持冤判。
九月九日,李美化被劫持往西安女子監獄迫害;丈夫袁玉龍被劫持到陝西渭南監獄迫害;夫婦兩人還被法院勒索罰金一萬多人民幣。梁得春被勒索三千元罰金,親戚給交了三千元,並作保,才回家。苟小頻已回家。
◎西安市楊曉東被非法庭審
楊曉東,男,48歲。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蓮湖區檢察院將構陷楊曉東的案子退回到公安局補充證據,並延期2個月。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楊曉東被非法構陷到西安市蓮湖區法院。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點,楊曉東在西安市蓮湖區法院被非法庭審楊曉東堅持自己是無罪的,法官申美寧宣布擇日宣判。十二月十八日,楊曉東被非法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後已上訴。
李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