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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山東省龍口市法院李文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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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李文身為司法系統的一員,對法輪功學員長年的慈悲勸善置之不理,不相信因果報應,為了眼前利益,寧願放棄良知。李文在龍口法院任職期間,多次主審、誣判法輪功學員,因她簽字生效的冤案,使眾多家庭陷入困境,無數人的生活被迫改變,是龍口市法輪功學員姚新人被迫害致死的兇手之一,以下僅是李文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犯罪事實:

1、參與對法輪功學員楊美娟、姜用戰、姜淑紅、隋玉紅、王明亮的誣判

2012年新年前後,因訂購「神韻」光盤盒,龍口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國保特務跟蹤監控,2012年4月11日清晨,在煙台市、龍口市政法委、610、國保大隊的策劃指揮下,龍口市多個派出所出動大批警察同時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抄家,當天有十多名學員被從家帶走,價值50萬元的私人財務被搶劫,隨後,楊美娟、姜用戰(夫婦)、姜淑紅、隋玉紅、王明亮被非法批捕。
姜用戰家人依法聘請兩名律師為他做無罪辯護,2012年 8月15日上午,北京律師到龍口市看守所會見了被非法關押的姜用戰,8月16日下午,本地律師依法申請會見後,時任龍口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長的李文不顧自己的身份,親自到看守所,厲聲質問姜用戰:「誰給你請的律師?怎麼請這麼多律師?哪來那麼多錢?誰在背後支持你?」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李文作為刑庭庭長,竟提出如此荒唐的問題,究竟是誰在濫用職權執法犯法?究竟是誰在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剝奪公民的合法權利?
第一次非法開庭,因正義律師介入,龍口法院以李文闌尾炎住院了為由,取消了開庭; 2012年9月25日,龍口法院宣布再次開庭,開庭地點在龍口市張家溝看守所。
為掩蓋真相,龍口市公檢法司沆瀣一氣,先是司法局出面:通知當地律師,不准接法輪功的案子,如果接,也只能按照司法局提供的辯護詞做有罪辯護,開庭當天,司法局通知派車統一送律師到庭,結果律師被拉到一個手機信號被屏蔽的大樓裏,直到9月25日中午12點「開庭」結束才被放出來。
為阻止律師和家屬進入法庭,2012年9月25日清晨不到七點,多名便衣警察乘私家車到張家溝看守所南北兩端路口,拉起白色警戒線,禁止車輛通行,嚴格盤查過往行人。範圍內的村莊路口都是便衣,龍口市公安局當天出動了數個警種、幾十輛警車、200多名警察及便衣封鎖道路。
上午九點,四名北京律師趕到現場進入「警戒線」,幾十名警察蜂擁而上,阻攔律師進入。律師徑直往裏走,被幾名警察強行推出,他們不與律師對話,只是蠻橫地阻擋、拖延時間。楊美娟的律師高舉律師證說:「我是楊美娟的辯護律師,我接到龍口法院的正式通知,我要進去為楊美娟辯護。現場無一人回應,與此不遠,楊美娟的兒子姜曉因警察阻擋進入被幾人抬扔到警車上拉走,姜曉的大姑當即暈倒在地,楊美娟的律師高聲說:你們把我也抓走啊,隨即走上警車,卻沒有一個人敢動手,四名律師隨後控告了龍口市公檢法的違法行為。
開庭時楊美娟問:我的律師呢?我請的律師為啥沒到?李文無恥地說:你的律師遲到了,我們已經等了十幾分鐘了,龍口市公檢法內外勾結,恐嚇、欺騙家屬,用流氓手段阻止律師到「庭」,把非法庭審上演的無法無天,楊美娟等五人最後被重判九---四年冤獄,李文作為刑庭庭長,罪責難逃!

2、參與對法輪功學員伊向陽的誣判

2014年8月24日上午,伊向陽在龍口市振華商廈附近向眾生講述法輪功真相,被鄭廣義、趙長武舉報,東萊派出所警察將伊向陽綁架。
為拼湊證據,2014年8月27日下午,警察對伊向陽住所進行非法搜查,伊向陽個人修煉所用的法輪功書籍、《給有緣人的一封信》、真相不乾膠、翻牆軟件等真相資料被抄走。 2014年12也15日,龍口法院誣判伊向陽五年冤獄,審判長李文。

3、參與對法輪功學員李玉君的誣判

法輪功學員李玉君,因工傷導致身體殘疾,一家人常年生活在痛苦中。幸遇法輪大法後,李玉君的身體很快恢復了健康,無病一身輕的她,做事麻利、熱心助人,親朋好友從她身上看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並從中受益。
2017年7月的一天下午,龍口市新嘉派出所幾名警察伺機闖入李玉君家,綁架了和她一起學法的幾名老年學員並進行抄家,打印機、電腦、真相資料等被抄走,很快李玉君被構陷到龍口法院。
10月25日,龍口法院將非法判決書送到煙台看守所,李玉君被冤判三年半。李文參與非法審判。

4、參與對法輪功學員莊淑花的迫害

2019年1月19日,因給一年輕人講真相被惡告,莊淑花在自家水餃店被東江派出所警察趙明等人綁架,家中的筆記本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九萬多元現金(部份是真相幣)等私人財物被強行抄走。莊淑花因體檢不合格被取保候審回家,當天在場的三位學員被非法拘留5天。
2019年5月9日,龍口國保將莊淑花構陷到龍口市檢察院,檢察院不顧事實,指派王菲對莊淑花提起公訴, 2019年7月19日,龍口法院欲非法開庭,莊淑花老人被迫離家漂泊。
隨後,龍口法院在龍口市多家媒體上發布《懸賞公告》,歪曲事實、掩蓋莊淑花因修煉法輪功被通緝的真相,妄圖利用金錢利益誘惑龍口百姓對佛法犯罪,這位善良的老人至今居無定所有家不能回,審判長李文難咎其責!

5、參與對法輪功學員袁玉芹、傅秋榮、姚新人的迫害

2019年7月3日,龍口國保通過手機監控,定點綁架了袁玉芹、姚新人、傅秋榮、張妮妮四位法輪功學員。龍港派出所、東萊派出所、新嘉派出所、龍口市國保大隊出動警察實施了本次綁架。大量私人財物被強行抄走,8月8日,袁玉芹、姚新人、傅秋榮被非法批捕,張妮妮被取保候審。
2020年4月22日晚上九點多,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龍口市張家溝看守所的姚新人「突發」腦溢血,被送到煙台市北海醫院,因病情嚴重緊急插管後轉到龍口市人民醫院,姚新人在龍口市人民醫院手術後處於深度昏迷,被迫害成植物人。
2020年5月13日,李文通知姚新人家屬面談。李文說:姚新人現在的情況可以辦取保候審,讓家屬接回家,家屬坦陳家中經濟困難,打工只能糊口,無人能夠照顧時,李文訓斥家屬說:你們有這個責任(照顧他)。家屬說:姚新人以前身體好好的,現在怎麼變成這樣的?是被打的嗎?我們要求調看看守所的監控錄像,一直沒人答覆。李文說:你問誰了沒給你答覆?當聽到家屬告訴是呂兵(時任龍口市新嘉派出所所長,現龍口政保大隊長)說要彙報局領導時,李文匆忙中止了談話。
2020年6月23日,袁玉芹被龍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罰金1萬,傅秋榮被非法判刑三年,罰金1萬,姚新人因在重症室搶救,當庭未宣判。審判長:李文。
2021年2月4日(臘月二十三小年)前後,龍口市國保大隊、龍口法院未通知家屬,擅自決定撤掉姚新人身上的救護儀器,將姚新人送到沒有任何救護條件的鄉村收老所──龍口市東江敬老院, 2021年2月11日凌晨一點四十分(大年初一),姚新人含冤離世,年僅五十一歲。

6、參與對招遠市法輪功學員杜振田的迫害

2021年9月8日,山東省招遠市青年法輪功學員杜振田被招遠國保警察跟蹤綁架,秘密關押在龍口市欣陽賓館。在異地,用所謂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限制律師會見,阻擋律師提供法律援助,經過42天高壓恐嚇,龍口、招遠國保特務完成非法取證後,杜振田被轉入龍口市張家溝看守所,案件由龍口市檢察院和龍口法院受理。
龍口市檢察院和龍口法院沒有遵照《刑事訴訟法》對檢察官、法官的職責要求,審查監督公安在偵查過程中是否有違法行為,完全按照招遠610和國保大隊的授意,為完成年度破案指標而任由冤案繼續。
2021年12月17日下午,龍口法院原計劃對杜振田進行非法庭審,因北京律師介入而慌忙宣布延期開庭,2022年2月18日,龍口法院通過視頻開庭,誣判杜振田四年冤獄,審判長:李文。

7.參與對其他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孔繁華等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信仰「真、善、忍」遭龍口法院重判十年,李文參與審判。
每個人做了甚麼,上天都在給他記著,不要以為「三尺頭上有神靈」是笑談,那是千真萬確的真言。
人是神造的,神造人的同時給人規定了做人的標準,如果人已經敗壞到沒有「善良」的底線了,就到了該淘汰的時候。
今天曝光李文的罪行不是為了報復,是對李文同類人的警醒!法輪大法是佛法!大法學員是修煉人,迫害佛法與修煉人罪業深重!法輪功學員珍惜每一位眾生!為此再次告誡參與迫害的人:不要拿佛的慈悲開玩笑,報應如影隨形!停止作惡,抓緊贖罪,也許還有最後一線機會。

李文(LI,WEN),女,漢族,1967年6月出生於山東省長島縣。李文在山東省龍口市人民法院曾先後任審判員、刑庭庭長、審判長,2023年退休。電話:18653518913 13905450018
個人信息:
丈夫:劉永慧,身份證號110108196602055439,龍口市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書記,電話13806450598、0535--8819016、0535--8819128,持有韓國護照。
兒子:劉豪,身份證號370681199307260014,電話13285351907,持有日本護照。


(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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