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起 師尊為我化解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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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進京高速口 警察不查我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我開車送女兒去北京辦事。到高速口,被警察攔下,要看身份證。我說沒帶。他問去哪兒?我說市裏高鐵站。警察問孩子帶了沒有?女兒帶了。他看過後,就讓我們走了,其它車被攔到路邊查。

送完女兒回來時,晚上了,我們上的高速口正好是去北京的口,查得很嚴,女兒說她開車吧,讓我坐在後邊。我想我回去還煉功呢,誰都不配干擾,我們前邊的車沒帶身份證的人下來做人臉識別,查到我們時,警察只看了女兒的,沒問我。過後,女兒說:「媽,你是不是發正念了?」我說:「是。」

防疫人員說:「誤診了」

二零二二年五月九日下午,我坐班車從省城辦事回來,下高速登記時,同車的一人說他剛接到電話,說他坐火車時,同一車廂的有人染疫,他成了「密接」,所以我們車上的人都是「密接」,都得到隔離點隔離,也不知隔離多長時間。

去到隔離點後,我求師尊幫我:我必須回去,馬上「五﹒一三」了,我得給師尊過生日,世界法輪大法日,我必須得回去證實法去,我給同修買的東西得送去。同時,我集中發出強大的正念。

第二天上午十點左右,防疫人員說:都走吧,誤診了,你們甚麼都不是了。

我心裏萬分感謝師尊!師尊無所不能!

「誰都不配干擾!」

今年三月份邪黨開「兩會」,上高速得進行人臉識別的檢查。當時我辦事從外地回來,看到車上的人都得把車玻璃搖下,探出頭來,去看一個大屏幕。我發出堅定的一念:我要維護我的正常生活,誰都不配干擾!我看大屏幕時,顯示正常,我們的車順利通過。

正念起 師尊給了我房子

我和前夫離婚時,前夫把孩子和家產都要了,甚麼都沒給我。我沒跟他爭,就租房子住。兩個孩子都不回去和他們的父親住,都跟著我住。結果,我剛住了兩個月,房東就說要賣房子。

這房子還是房東的熟人給找的,我原估計最少住兩年,當時房子裏又黑又髒,紗窗壞了兩個,防盜門的鎖不好開,插座有兩個是壞的,一張床也壞了,房東都不管。我花了幾百塊錢把壞的地方都修好了,房子也粉刷了,打掃了好幾天。搬家時,把所有的東西都打包後,我已累得都搬不動了,都是親戚們幫我搬的,我又安置了幾天才安置好。

剛住了兩個月,房東要賣房,我當時就流淚了:沒有自己的房子,真是太難了。我給前夫說了這情況,能否給我和孩子解決住房問題,他只是敷衍。後來我跟房東商量,我住夠一年,他再賣房。

還差兩個月房子到期時,我就開始找房子。因為孩子和我住,房子的地段、大小、環境都得考慮,找個合適的很不容易,最後找了一個地段、大小、環境還湊合的房子,可是家具都很破舊,有的櫃子是壞的,每個沙發都有破洞,櫥櫃特別髒,怎麼都擦不淨,房子的異味特別大,打掃完好多天,味也沒去。

搬去後,我把廚房的櫥櫃裏、牆上都貼了塑料紙。一個多月後,我都不敢把碗盤放到櫥櫃裏,衣服放到衣櫃裏,都有異味了。本來想著孩子們都在學校不回家,我可以慢慢安置,可誰知道,老二在學校和同學玩時,把胳膊拉傷了,回家養傷。她的睡衣、床上的東西都不知道在哪個包裏,都得打開包,一點一點的安置,當晚上十點多了,還沒安置完,我實在累得幹不動了,將就著吃飯,睡覺了。第二天一早,又開始安置。安置完,我趴在沙發上哭了,三年搬三次家,搬的我實在是著急了。

我給孩子說:你給你爸說說,讓咱們住上那個最小的房子,咱們不用搬家了,好嗎?等咱們不住了,房子還是他的。孩子跟他爸說,他給孩子說行,但給我提出的條件是我不能再婚,以後房子還是他的。我答應他不再婚,並說可以給他立上字據。後來他又說:你住那兒了,別人不能去。我說:那就不住了。

我想辦個廉租房主,又因我是農村戶口,辦不成,買房沒錢,想都不敢想。我心想:鳥兒都有個窩,世界這麼大,就沒有我的一點兒站腳之地?我多麼渴望自己有個房子住,不用再搬家了。說實話,我搬怕了,也真正體會到沒有房子的苦,哪怕我有自己的一間房子住,我也滿足,可是我沒有,心裏苦的多次流淚。

後來,我多次跟前夫說,我跟你過了三十來年,到哪說家產都得有我一半,家裏的房子有三處院,你一點沒給我,我修煉了,我沒跟你爭;孩子你要了,她們又不去你那住,也跟著我過著居無定所的日子,你良心得勁嗎?別人怎麼評價你呢?再說,我那一份兒家產你要了,對你也不好,你不失德嗎?他說:甚麼失德?就你們說吧,我不在乎。

後來,我背《轉法輪》時,背到:「同樣人要有人生活的空間和生存的條件,也是要維護的,人還要維持生命和正常生活的。」我想,是啊,我以前學法時這句話只是念過去了,也沒往心裏去,現在想是呀,我得有生存條件和正常生活呀,生存條件得有吃住的地方才能生存呀。

於是,我給師尊上香時,跟師尊說:師尊,我是大法弟子,是有使命的,是來助師救眾生的,而且我修了大法,也是有福份的,我得維護我的生存條件和維持我的正常生活,我不能連住的地方都沒有,過著居無定所的日子,總為找房子搬家費時費力,怎麼安心助師救度眾生呢?這不是大法弟子應有的狀態。他佔有我那一份兒,對他也不好,那是大法的資源,他必須得給我房子。

過了些天,前夫找到我說,最小的那一處房不出租了,按我的意願,簡單裝修一下,無條件的給了我,並給我寫上字據,按上手印。這樣孩子們回來了,也有個住處。他說,他要不給我房子天理不容。我想,我是在法上悟到了,師尊就給我做主了。師尊給了我房子。叩謝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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