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中共宣傳部長張軍遭惡報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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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據大陸消息,山東省青島市中共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張軍,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被淄博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處罰金人民幣110萬元,沒收贓物贓款。張軍多年來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這也是他遭到報應的開始。

張軍,一九六九年十二月出生,山東萊蕪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五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曆任即墨市(即墨區)副書記、副市長、市長、書記;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任青島市政府副市長;二零二二年四月任青島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市委教育工委書記。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共對外公布張軍被雙規。

張軍曾長期任即墨市主要官員,即墨公檢法人員奉命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大肆騷擾、綁架、關押、判刑等迫害,張軍對這些罪犯負有領導責任。最終逃不過善惡有報的天理。

以下是張軍任職即墨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部份案例:

◎即墨法輪功學員何立芳被迫害致死,年僅45歲。二零一九年五月五日,何立芳去北安派出所辦理身份證時被警察綁架,劫持至普東看守所非法關押。六月三十日下午,看守所將何立芳拉到城陽區第三人民醫院;七月一日早晨,何立芳的父母被看守所拉去醫院,家人看到何立芳身上插滿了管子,醫生稱他的肺被看守所給插壞了;家人要接何立芳回家治療,北安派出所不許。七月二日,家屬全部被警察趕回家,何立芳身邊沒有一位親人,醫院裏全是警察把守。七月三日上午十點左右,家屬被告知何立芳已經死亡。何立芳的遺體胸前有縫合的刀口,後背也有刀口,面呈痛苦狀,嘴巴張著,鼻子和嘴裏有血跡,牙縫往外滲血,身上都是傷,幾乎沒有好的地方。北安派出所派人強行火化何立芳的遺體,殯儀館內外到處布滿了武警、便衣、大小官員三十多人。

◎即墨法輪功學員王華,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在向民眾講真相時被普東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被即墨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

◎即墨法輪功學員李桃遠,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走親戚時被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被即墨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即墨法輪功學員王吉璟,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在地裏幹活時被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被即墨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即墨法輪功學員宋平年老人,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講真相時被田橫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遭即墨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被劫持到位於濟南的山東省監獄。

◎即墨法輪功學員李紅蕾,二零一六年六月五日晚在友人家被通濟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被平度市法院誣判四年,罰金四萬。

◎即墨法輪功學員邱青華老人,二零一六年六月五日晚被通濟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被平度市法院誣判三年,罰金四萬。

◎即墨法輪功學員王忠宇,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在家中被即墨市國安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被平度市法院誣判一年三個月,罰金兩萬。

◎即墨法輪功學員李建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被七級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第四次被即墨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三個月。

再次奉勸那些仍在追隨中共邪黨及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及法輪功修煉者的人,立即停止參與並主動懺悔自己曾經做過的惡事,不管中共如何宣傳無神論,無論中共如何鼓吹偉光正,任何一個生命逃不過天理的審判。

'張軍在法庭接受審判'
張軍在法庭接受審判

(責任編輯: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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