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大副主任孫維國遭惡報獲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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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遼源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原吉林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維國判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上繳國庫。

孫維國,男,吉林大安人,一九六六年五月出生,原吉林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其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八月任吉林市龍潭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區長;二零一三年三月任吉林市龍潭區委書記、區長;二零一三年四月任吉林市龍潭區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八月任吉林市政府副秘書長;二零一七年一月任吉林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孫維國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停職。

孫維國遭牢獄之災,還有一個深層原因,他在任職期間,特別在任職龍潭區期間,轄區內發生多起嚴重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事件。孫維國作為龍潭區最主要的官員,對此負有無法推卸的領導責任,最終遭到惡報。

以下是孫維國任職龍潭區及吉林市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部份案例:

◎龍潭區法輪功學員李世剛,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早在家中被龍潭區龍華派出所警察綁架,遭警察毒打致不能行走,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被劫持到九台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李世剛去市政務大廳辦身份證時,被龍潭區土城子派出所警察綁架,關在鐵籠子裏一宿,第二天將他劫持到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間李世剛被警察毒打的非常嚴重,腰直不起來,不能自己走路。(見下圖)



'李世剛的腿部多處被打壞'
李世剛的腿部多處被打壞
'李世剛的腰部傷痕仍清晰可見'
李世剛的腰部傷痕仍清晰可見

◎原吉林省圖們市法輪功學員滕世軍,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在一處住宅中被龍潭區新安派出所警察綁架,家中物品被洗劫一空,二萬多元現金被搶走。警察用布袋子套住滕世軍的頭,毆打他,又把他用手銬背銬,將他鎖在鐵椅子上,用臭襪子塞嘴,非法審訊後將他劫持到吉林市舒蘭洗腦班迫害。十天後又把滕世軍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因他的血壓高達245,看守所拒收,被放回家。

◎龍潭區法輪功學員李長海、李淑雲夫婦,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被警察綁架,遭刑訊逼供,李淑雲被非法拘禁十五天,李長海後被龍潭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公主嶺監獄迫害。

◎龍潭區法輪功學員黃秀環,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在缸窯鎮齊心村發台曆時,被龍潭區缸窯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十一個月後,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被龍潭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龍潭區法輪功學員馬佔芳,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晚在住處被龍潭區新安派出所警察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龍潭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半,被劫持到新生監獄,僅短短幾個月,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七日被迫害致死,終年74歲。

◎龍潭區法輪功學員朱豔,多次遭龍潭區中共人員迫害,被非法勞教兩次,多次被非法關押、追捕,被迫流離失所,她的兒子曹陽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在長期迫害中,朱豔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於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五日離世,終年57歲。

◎龍潭區法輪功學員王愛仙,二零一二年七月十日在發神韻光盤時被龍潭區新安派出所警察綁架,先被非法關押到拘留所,七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長春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

◎龍潭區法輪功學員庚寶華夫婦,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在家中被江密峰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吉林市拘留所。六月十三日,江密峰派出所警察將庚寶華劫持長春朝陽溝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將他的妻子劫持到長春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龍潭區法輪功學員許傳林,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下午在單位上班時被龍潭區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同年十一月十三日遭龍潭區法院非法庭審,冤刑待查。

以上僅僅是部份案例,在孫維國任職龍潭區期間,龍潭區遭騷擾、抄家、綁架、拘留、關洗腦班、被迫流離失所當案例不計其數。

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天理不容。孫維國有今天的下場,也僅僅是他遭惡報的開始。

'孫維國在法庭接受審判'
孫維國在法庭接受審判

(責任編輯: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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