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張桂香剛出冤獄門 就與接她的親友被警察非法扣押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早上八點半,被冤判三年的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張桂香,走出非法關押她的吉林省女子監獄的大門,卻被當地警察(應該是春城大街派出所)要求她照相、並到610那裏簽字,張桂香拒絕。結果,張桂香本人及前來接她的女兒於丹與朋友肖薇薇和莊明俠,被警察非法扣押。

當天晚上,莊明俠的丈夫回家時進不去家,發現門鎖被換了,門把手被損壞。可能是警察在家沒人的時候非法入室抄家了。據悉,十月十九日,肖薇薇也被綁架和非法抄家,她的家門外有警察蹲坑。

十月二十日上午,莊明俠的兒子和家人去長春市春城大街派出所詢問,長春市春城大街派出所警察不承認抄過莊明俠的家。有消息說,莊明俠和肖薇薇被長春市白菊路派出所綁架。

張桂香現年58歲,原一汽經貿公司員工,家住長春市輕鐵湖西花園,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不知不覺間,病全都好了。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中,她曾被非法抄家、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勞教兩次共三年,並被一汽經貿公司無理解除勞動合同。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晨間,長春市綠園區春城大街派出所十餘人,非法闖入張桂香家,不出示警察證、不穿制服,拿了一本派出所的規章文件,聲稱是「搜查證」,卻不准查看詢問。不法警察在她家非法搜查之後把張桂香綁架走。張桂香被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被朝陽法院偷偷的所謂「開庭」,整個過程不足十分鐘。張桂香被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關於張桂香遭受迫害的更多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張桂香被非法判刑三年》《長春市張桂香被偷偷開庭月餘 法院拒不告知家屬》《長春市張桂香被剝奪辯護權 家屬持續維權》等。

相關責任單位及信息

綠園區分局春城大街派出所
地址:長春市創業大街188號
郵編:220100
電話:0431-87620110 0431-87635100
所長:崔瀟
副所長:朱岩
張鵬飛(張桂香的辦案警察)電話:15590550505 警號:107364
警長:楊諾奇 張天照 李雲龍
警察:彭冠華 宮英偉 楊百全 馬寧
輔警:門毅

(以下信息為明慧網上搜索的,可能有出入):
司馬毅凱 15904406437
張天昭 15904419380
唐武 15754360323
陳柄男 18643081873
李曉龍 18686527750
楊耕 15904406223
李盛紅 15904406515
張立軍 15104490708
仙保甲 15904406336
王俊陽 15754362120
龔佔濤 15504307313
陳靜全 15904406430
周鐵山 15904403255
洪喜湖 13351508126
任傳軍 15904406509
畢民昌 15904406363
董金奎 15904406433
王利軍 15904403226
成寶石 13354304665
王嵐 15904406307
趙吉俠 5904401444
李賢熙 15904406504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