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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晉縣法院以假證據枉判趙燦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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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寧晉縣法院對青年法輪功學員趙燦非法開庭,出示所謂「證據」U盤,內容不過是電子書,法官和公訴人驚訝,見證假「證據」。但是,中共治下的公檢法罔顧事實,枉法判決趙燦四年六個月。趙燦依法上訴,再被邢台市中級法院官員非法維持冤判。二零二三年七月中旬,趙燦被劫往唐山第二監獄迫害。

不久前,趙燦的家人到監獄探望趙燦。因他不「轉化」,監獄人員原本不想讓家人接見,但看他母親身有殘疾,風塵僕僕遠道而來,最後讓趙燦見了家人。目前,趙燦心態平靜,每天被迫做奴工(蹬縫紉機)。

趙燦一九八七年生,現已36歲,他是河北省蠡縣郭丹鄉武家營村人。趙燦大學畢業後,在河北省邢台市工作。他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

好青年被綁架和非法關押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趙燦被邢台市寧晉縣公安局警察綁架,關押在位於邢台市寧晉縣鳳凰鎮劉路村的看守所。警察欺騙家屬說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放人。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當家屬千里迢迢趕到看守所時,得到一張當日趙燦被非法轉刑事拘留的拘留證。

趙燦被關押一年兩個多月後,二零二二年九月下旬,趙燦的家屬接到寧晉縣法院通知,說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對趙燦開庭。當家屬和律師不辭辛苦趕到寧晉縣法院時,得到的卻是寧晉縣法院法官一句:改日開庭(三個月內擇日開庭)。家屬聽後,非常無奈,一年多了,孩子現狀怎樣,一點不知道。

非法「證據」令法官和公訴人啞然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多,寧晉縣法院對趙燦非法開庭。而此時,趙燦已經被非法關押一年零七個月。

在庭上,趙燦陳述了他被綁架、關押、刑訊逼供和「轉化」迫害的過程: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當地公安警察到單位綁架了正在上班的趙燦,隨後非法抄家,抄家時,警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

趙燦被綁架到公安局後,幾個人圍著他,嚇唬他,逼他認罪、簽字。後趙燦被劫持到看守所。一個小頭目警察指使吸毒犯和其他犯人毆打趙燦,不讓他吃飯、不讓他睡覺、不讓他上廁所,還拿鞋打趙燦的腦袋、搧耳光,給趙燦灌涼水,灌的涼水從他的嘴、鼻子往外噴,還繼續灌。

在看守所前期,寧晉縣看守所總是給趙燦家人打電話要錢,家人就給錢,但是看守所總是跟趙燦說:你賬號上沒錢。家人給趙燦郵寄的一些衣服,看守所也沒給趙燦。

非法庭審持續到中午十二點,法官和公訴人沒有反駁意見。

下午兩點一直到六點半,法官幾次問趙燦:你認罪嗎?趙燦回答:我不認罪,我沒罪。哪條法律規定我犯罪了?我觸犯了哪條法律?法官低頭不語。

法官說:你有這麼多U盤,判你四年零六個月,你認罪嗎?律師要求當庭放了U盤的內容,結果,U盤的內容是電子書。法官和公訴人看到了,都很驚訝:是電子書啊。

趙燦說:我寫的字還多,怎麼不按字的多少判啊?法官說:這不還沒判嗎?法官重複中共的迫害政策。律師說:哪條法律規定了?個人說的話不是法律。法官和公訴人啞口無言。

律師說:兩次開庭,法官和公訴人沒有反駁意見,應該釋放我的當事人。最後法官說:得調查取證,是誰打了趙燦,十五天後出結果。

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入獄 堅持正信

但是,中共治下的公檢法罔顧事實,晉寧縣法院法官枉判趙燦四年六個月。趙燦不服,依法上訴到邢台市中級法院,再被非法維持冤判。二零二三年七月中旬,趙燦被劫往唐山第二監獄迫害。

趙燦堅持信仰真、善、忍,保持平靜心態,被迫做奴工,日前,會見了遠道而來的母親和其他家人。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二十四年餘,中共政法委執行迫害政策,顛倒了是非善惡,「上層」非法定罪,各級司法機關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同時,這些參與迫害的公安、檢察官、法院人員也同是迫害政策的受害者。

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責任編輯: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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