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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順東洲法院枉法判七旬老太王彩雲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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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撫順市東洲區法院法官張楊(女、30-40歲)、東洲區檢察院檢察官楊坤(女、30-40歲)將公安部門編造材料惡意串通,將有爭議的證據作為定案依據,對七旬善良老太王彩雲非法判刑四年,罰金一萬六千元((2023)遼0403刑初51號刑事判決書)。王彩雲老人已經上訴。

王彩雲老太太,原撫順市龍鳳礦職工,一九九八年九月有幸修煉法輪功後,在生活中不斷地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真誠和善的和周圍的人相處,在利益上、矛盾中寬容忍讓的時候,不知不覺中所有的疾病奇蹟般的消失了。在中共江澤民團夥發動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後,王彩雲多次被非法關押、二次遭勞教迫害,遭慘無人道的酷刑摧殘。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七日,王彩雲在東洲區茨溝大集趕集被綁架,劫持到龍鳳派出所,警察楊迪、包恆鑫搜王彩雲兜裏有一張護身符傳單,問新上任的所長怎麼處理,所長劉盾說,屬於本轄區管轄,同意受案。辦案人程浩、王特、馬浩天、孫源磊、楊迪、趙斌、谷琪強參與非法提審抄家等(辦案電話02454629058)。在受案回執中,簽字一欄:抓捕人、舉報人、扭送人一欄,應該寫名字卻沒有寫,寫成「工作中發現」。

荒唐起訴開庭

二零二三年三月四日,王彩雲在東洲趕集又被綁架。隨後,撫順市東洲區法院於七月十二日下午一點三十分在撫順市看守所(南溝)對善良老人王彩雲非法開庭,法官張楊說此案件不公開審理,沒有讓家屬等人旁聽,東洲檢察院公訴人楊坤歸納以下幾點作為證據起訴。

1、社區書記作證,該人是我社區的居民,現實表現不詳。──作為證據。

2、一張紙質搜查證讓王彩雲丈夫簽字,作為證據。

3、受案回執中,簽字一欄:抓捕人、舉報人、扭送人一欄寫 「工作中發現」沒有名字。作為證據。

4、見證人徐大為5次出現簽字,筆體5樣作為證據。

5、抄家發現3個真善忍法輪大法好掛墜飾品作為證據。

6、一張王彩雲獨立行走的黑白照片作為證據。

7、10張真相幣作為證據。

8、案卷中顯示,兩年內受過行政處罰提起刑事訴訟。

'王彩雲扶欄杆行走作為所謂「犯罪證據」'
王彩雲扶欄杆行走作為所謂「犯罪證據」

撫順市東洲法院法官助理前一天電話告知辯護律師王彩雲案子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下午1點30分複審,沒有告知律師甚麼理由,非法在撫順市(南溝)看守所對王彩雲復庭。

編造現場見證人「徐大為」

因上次開庭證據被推翻,東洲檢察院公訴人楊坤再次拿出所謂「證據」,公安機關提供證據稱「徐大為」就是抄家現場見證人。為徐大為「作證」的還是東洲公安分局東洲派出所警察蔣立強、鄭旺。並解釋說錄影儀(就是視頻裏)沒有「徐大為」,是因為拍攝的視角不同,沒有照進去。

律師當場提出,提請法庭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同時向公訴人發問,提出新證據,有沒有法官要求?公訴人書面申請?公訴人說有。法官一直沒有吱聲,也沒有出示書面申請證據。同時法官也沒有在複審前通知律師和家屬辯護人,公訴人提出所謂「新證據」了,開庭後公訴人自己私下補充所謂「證據」沒有法律效力。

律師說在檢察院辦案過程中,檢察院有兩次退卷偵查權,你那時沒有退偵補充,開庭後私下補充證據,這是違法行為,並指出法官和公訴人你們串通,我將對你倆一起控告。

檢察院公訴人楊坤再次說對公安部門提出的抄家人「徐大為」在場,就是見證人。王彩雲家屬辯護人當場指認公安部門、檢察院在造假,當時我父親(王彩雲丈夫)在場,我母親(王彩雲)沒有在場,就三個人,沒有「徐大為」,家屬辯護人出示書面證言,並且說我父親也來了,就在下面。這時公訴人楊坤稱,既然旁聽了就不能作證人。

另外,家屬辯護人要求法官對本案證人徐大為的五個簽字筆記做司法鑑定,法官說還鑑定甚麼?辯護人說「徐大為」本人到底是甚麼人要調查。

法官違法判決

全程一小時二十分鐘。公訴人明知道自己前言不搭後語,還在自圓其說。當家屬拿出證據時,法官說,在開庭前你給公訴人沒?給法院沒?家屬辯護人說,給法院送去,法院接待的人說,下午開庭拿過去。律師說法官如果你不按照法律規定辦案,對你和公訴人一起控告。

就是在對證人「徐大為」有爭議的情況下,東洲法院法官張楊還是做出違法判決,對王彩雲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一萬六千元。就這樣一個善良的老太太被荒唐的判刑了。

公檢法相關人員罪責難逃

在這場鬧劇中,東洲公安分局東洲派出所國保隊長等人在沒有任何犯罪證據的情況下,為了自己的名、利、職位升遷、為了那幾個錢,拼湊捏造「證據」構陷善良老人王彩雲,提請檢察院公訴人批捕。

東洲檢察院公訴人楊坤真的不知道甚麼叫犯罪?具備甚麼條件才決定批捕?具備甚麼甚麼條件起訴嗎?公安機關國保相互勾結的漏洞百出的所謂「案卷」,楊坤拿到案卷,閱卷沒有?給你兩次退卷偵查的權力,你怎麼行使的?開庭完再私下與法官苟合複審補充所謂「證據」,還是原來無效的證據。明知道善良老人王彩雲沒有違反任何法律,你不惜一切代價,違反辦案程序鋌而走險苟合複審,與公安部門苟合再次拿出一樣的,再次證明所謂「徐大為」就是在抄家場的證據。家屬王彩雲的丈夫提供的證詞,已經說明沒有這個人,就三個人。派出所警察到王彩雲家搜查,沒有帶王彩雲到場,這本身就違法。你看他們搜的是甚麼?三個塑料製品的小掛件,上面有「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怎麼就成了犯罪證據了?你不覺得荒唐嗎? 楊坤、張楊你們的所作所為是要付出代價的呀! 你在知法犯法、玩忽職守的!

張楊,你是法官,法官判案以甚麼為根據?以甚麼為準繩?你知道嗎?你明知道王彩雲沒有犯法,你更懂得甚麼樣的證據作為定案的依據。善良老人王彩雲在沒有任何違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就是在公安、檢察院編造虛假的證據情況下,家屬辯護人、律師要求對證人「徐大為」五個筆體都不一樣做司法鑑定,有爭議的情況下,你還能做出荒唐的判決。

公訴人楊坤、法官張楊真的希望你對未來認真審視自己。一九九九年七月由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完全違反了法律。江澤民已經死了,當年跟他站隊的高層,比如政法委書記、公安部、國安總頭子、610頭子、司法部長、最高法、最高檢參與迫害的頭子一屆一屆都進監獄了,判無期的、判死刑的,你們還在執行誰的命令啊?!不害怕倒查三十年嗎?

《刑法》第三條規定:罪刑法定原則,法律無明文規定不為罪。

《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憲法》第五條規定:實行依法治國。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公檢法政法委參與迫害者,你們今天合謀對善良人的判決都是將來追責你們犯罪的證據!中共迫害法輪功24年來,作惡者遭惡報的教訓,已經很多很多了。三尺頭上有神明,冥冥之中有天意。為了你和你的家人好,再次勸你們從善如流,不要繼續「助紂為虐」了。保持善良才是走向平安的路。易經有雲「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善惡有報是天理,不要為了蠅頭小利迷住你的良知與心智。人不治天治。

參與相關單位幾個人

1、遼寧撫順市東洲區法院

地址:撫順市東洲區東安街18號02457567494
郵編:113003
院長尹憲科 18641311202
副院長王興國
副院長 馮紹謙 57567401 18641318701
副院長張慶利02457567403
副院長秦夢02457567466
副院長王貴倫18941369005
政治處主任 楊奎全 57567409 18641318709
王躍東57567426

刑二庭長江濤57567468
刑事庭副庭長 宋寶越 57567434 18641318737
東洲區法院法官田浩:186 4131 8747 57567447
本案法官張揚

2、撫順市東洲區檢察院

地址渾河南路東段1號郵編113004 024-54628089
檢察長 崔微024-54670281
副檢察長紹建春電話024-54671674
李偉明13941334300
副檢察長徐明生
副檢察長王宏凱 蘇叢奪 鞠理 024-54628089
第一檢察部:公訴科王娟024-54628028 446
批捕科長莊會林 15904131963
本案公訴人楊琨024-54628028

3、撫順市公安局東洲分局東洲派出所

地址:撫順市東洲區阿金路44-2號樓郵編113004
趙剛所長
宋嘉徽 教導員
辦本案民警代啟恆 18742069817蔣立強、鄭旺、霍德,

4、遼寧省撫順公安局東洲分局:
地址:東洲區崇德街14號 郵編113004
電話:024-54629001
東洲分局 辦公室電話 54629077
線全軍 局長13941369889 15504931241
孟祥瑞 政委 13841370666 13304134608
高兵副局長 13841320505 15504930266
蔡景春副局長 13841385110

王勇 副局長 13704935666 13214130008
劉景科 副局長 15004134888
景鐵鋼 紀檢組組長 13841300113

東洲分局國保隊長張愛群 副隊長張哲

5、遼寧撫順市政法委
地址:順城區臨江路東段政府辦公大樓9層,郵編113006
辦公室:0245-2625733傳真0245-2650289
政法委書記田野
政法委副書記信訪局局長王劍英
政法委副書記王緒民
常務副書記付平
政法委政治部主任陳玉蘭、柳力(0245-2625733)

6、撫順市公安局
地址:順城區臨江路東段一號郵編113006
局長雒榮廣(全面負責)13804222228
常務副局長馬偉(負責督察支隊、控申科)
副局長楊文君(負責治安支隊)15941388787 辦024-52625821
副局長黃偉(負責刑偵支隊、掃黑辦、網安 )13904133773
副局長孫宇(負責反恐支隊、國保支隊、監管支隊)13942339696
胡益偉副局長(維穩辦、預審支隊、法制辦)
黨成鋼紀檢組長

王進忠 支隊長 13591555833 024557819633 13042648866

反恐專家王驍(女)

撫順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王志偉(女)
郭大捷 政委 13904134499 024557819631

預審支隊 辦公室電話 024557819915
毛震環 支隊長 13904137560 024557819919
賈旭 副支隊長 13942335713 024557819917
王玉 副支隊長 13942388708 024557819918
7、撫順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3樓國保
地址:西一路一號郵編113008
撫順市國保隊長彭越(審批人)13841334590
魏振興 國保既盯梢抓捕又辦案 13841301212
龔關教導員 本案鑑定人康耘霆 李賽男

李越 支隊長 13904931117 024552787373
於文勝 政委 13941305988 024552787372
王曉華 副支隊長 13704138001 0245 52787375

8、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

地址:順城區臨江路西段31號郵編113006
院長於長春 副院長任學慶
副院長蔡建忠13842340111 (9、15抓起來了)
副院長 高健 (女) 13904130339
專職委員韓耀臣 02457719338辦公電話 15641389338
立案庭庭長趙威 曹陽 邱忠翠 胡偉

9、撫順市人民檢察院

地址:順城區新城路中段39號郵編113006
電話024-57599198、02457599136
檢察長丁偉、副檢察長郭峰、蘭程、劉岩、高凱
政治部王思韌專職委員孫強 024-57599198/5759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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