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縣再添三名中共官員遭惡報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中共官員,尤其是公檢法司官員,為了升官發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因此頻頻遭報。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計有20784人,其中全國各地有超過1600名「610」主任離奇死亡。二零二一年一月至十二月,中共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政法委官員有68人遭厄運,公安廳長、局長就有155人遭惡報的。以下是僅在明慧網上曝光的參與過迫害而遭報的案例(實際數字遠遠不止)。

最近,湖南湘潭市、縣再添三名中共官員遭惡報: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湘潭縣縣委政法委書記唐仁光因腐敗問題畏罪自殺、跳樓身亡。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湘潭市市委書記曹炯芳被省紀委宣布雙規,涉嫌貪腐和其它犯罪問題被查。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湘潭縣原縣委書記傅國平在湘潭市人大職務上被查。

唐仁光、曹炯芳、傅國平遭惡報,彰顯天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以下是唐仁光、曹炯芳、傅國平任職湘潭市期間,當地部份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

◎法輪功學員莫利瓊,女,現年五十三歲,湖南省湘潭縣人,會計師,曾任北京大北農集團衡陽分公司財務總監。

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晚,莫利瓊在湘潭縣楊嘉橋鎮金筆村被楊嘉橋派出所副所長楊佳、警察劉峰、派出所駐金筆村輔警張勇綁架,非法關押在湘潭市馬家河看守所,五月初被構陷到湘潭市雨湖區檢察院。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雨湖區法院對莫利瓊非法判刑一年七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然而雨湖區檢察院竟然嫌刑期太輕,於八月四日非法抗訴,將莫利瓊構陷到湘潭市中級法院。八月三十日,湘潭市中級法院對莫利瓊改判兩年六個月徒刑,罰金也增加到一萬元。

莫利瓊因為堅持真、善、忍的信仰,屢遭中共迫害,她曾六次被非法拘禁,二零零三年遭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九年,累計冤獄逾十二年,獄中遭受過「蘇秦背劍」、嚴寒下的冰凍、暴力灌食、剝奪睡眠、關禁閉等酷刑。

◎法輪功學員王鋼,男,現年六十四歲,原寧鄉縣(現寧鄉市)商業系統照相館職工,後從事個體經營;妻子楊俊英,現年六十四歲,原寧鄉縣醫藥局藥劑師;兒子王卓,現年三十九歲。一九九六年底,王鋼一家三口開始修煉法輪功,一家人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體健康,家庭和睦。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多鐘,湘鄉市公安局二、三十個警察闖進寧鄉市白馬橋街道白馬一街王鋼家,將王鋼一家三口綁架至湘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同時,警察把王鋼的居家和經商的整個三層樓翻了個遍,非法抄走法輪功師父的法像、打印機多台、電腦幾台,現金幾萬元、資料及一些設備,其中包括王卓工作用的電腦。

二零二一年九月,湘潭市法院對王鋼非法判刑七年半,勒索罰金兩萬元;對楊俊英非法判刑七年,罰金兩萬元;對王卓非法判刑三年(監外執行),罰金五千元。

◎法輪功學員郭明清,女,六十歲,原湖南省邵陽市雙清區資江農藥廠職工,家住湘潭市下攝司街,她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很快所有疾病不翼而飛了,她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固執的性格也變得開朗、柔和。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郭明清因給一中學生講真相,被該學生的父親打傷、惡告,被警察綁架,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後,六月二十七日被岳塘區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七月九日被岳塘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被岳塘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在此之前,郭明清曾四次被中共非法勞教、判刑,受盡惡毒的辱罵、殘酷的體罰與酷刑。

郭明清約於二零二零年年底出獄,她仍堅持給民眾講真相。一次她在家附近講真相時,被警察綁架。警察恐嚇她:現在暫時放了你,但還是要抓你。為避免被綁架,郭明清於二零二二年九月初離家出走,先到熟人家住了一宿,然後離開,從此失蹤,疑遭警察綁架。

結語

以上案例,都是唐仁光、曹炯芳、傅國平作為市、縣一把手在職期間發生的,他們明知迫害法輪功學員是冤案,卻任由下級部門迫害,他們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進入二零二三年,湘潭市縣國安、防範辦依然招收社會閒雜人員充當眼線,跟蹤盯梢法輪功學員,意圖掌握所謂「證據」搞迫害。古人云「寧攪三江水,莫擾道人心」,修煉法輪功是修心向善,說白了就是學佛修道,是受《憲法》和法律保護的,是社會和諧的最穩定力量。

慈悲奉勸參與迫害者,法輪功學員不願看到你們遭報應,但湘潭縣縣委政法委書記唐仁光死之慘烈還不警醒嗎?現在瘟疫大爆發,你們陽過的痛苦感受沒有想到與迫害法輪佛法有關?能夠好轉過來的,也是上天給你們醒悟的機會。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誰迫害誰犯法,迫害好人之事奉勸不要幹,守住良知,度過劫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