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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長春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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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明慧網資料信息統計,二零二二年一至六月份,長春市區法輪功學員遭長春市政法委、610組織迫害,至少造成林顯臣遭迫害致死,謝蓉春等20人遭非法判刑或非法開庭迫害,董宇等32人遭綁架或非法抄家迫害,張俊芳等11人遭非法騷擾迫害。詳見表一、表二。

一、遭迫害致死案例

遭枉判入獄迫害 長春市林顯臣含冤離世

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林顯臣,曾在勞教所遭迫害折磨,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被警察非法入室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刑五年。他在吉林監獄被關押迫害得不行了,才於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保外就醫,於十二月含冤離世,終年70歲。

林顯臣,生於一九五二年九月四日,家住長春市九台區葦子溝鎮慶陽村。他修煉前身體患有多種疾病,風濕病、肩周炎、鵝掌風、胃病等,在一九九八年有幸學煉法輪功,沒用打針吃藥,所有的疾病全都沒了,真正體驗到無病的感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為向政府說明真相,林顯臣遭三次綁架迫害、被非法勞教迫害一次、被非法判刑一次五年。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林顯臣在家被派出所所長常有軍帶領王棟登幾人開兩輛警車非法入室綁架,搶走大法書,兩台電腦,師父法像、大法真相資料,把家弄得亂七八糟的,能拿走的全都拿走,不想拿的東西扔到院子裏,警察把林顯臣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構陷。

林顯臣第一次被非法開庭沒配合、沒簽字、沒有定罪。第二次開庭是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早晨七點,因林顯臣不配合,半個小時就草草收場。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長春市寬城區法院受610操控開庭對法輪功學員林顯臣、李桂芹、勇賢非法判刑:林顯臣被非法判刑五年、罰款一萬元;勇賢遭誣判三年四個月,李桂芹遭誣判三年半。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把他們送到吉林監獄迫害,十一月十四日才通知家屬。

在吉林監獄,林顯臣被強制坐板凳,最長時間到晚上十二點才讓睡覺。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監獄來通知稱林顯臣被送到吉大醫院,六月十七日出的病理,肝內膽管細胞癌,其實六月二號就看出來是癌症,但他們非說做免疫組化,在這種情況下林顯臣還得戴著手銬和腳鐐。看人不行了,在吉大二部一個月左右又轉入新康醫院。

用三個月的時間才辦保外就醫,林顯臣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才回到家,人被迫害得骨瘦如柴,飯也吃不幾口,幾天後就不能吃了,於十二月含冤離世。

二、遭非法判刑或非法開庭迫害主要案例

1、長春工程師謝蓉春被劫持入獄 妻子徐麗娜遭非法庭審

長春市高級軟件工程師謝蓉春堅持修煉法輪功,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底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已被投入監獄迫害;他的妻子徐麗娜在中國新年後第二次被非法開庭,目前還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也有消息說是長春市第一看守所)。

謝蓉春和徐麗娜夫婦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在家中被綁架的。據悉,當時長春市二道區公安分局派人駐轄區各派出所,大面積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綁架多人。五月五日上午,八里堡派出所警察到拘留所將謝蓉春、徐麗娜夫婦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刑拘,謝蓉春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徐麗娜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二道區公安分局將構陷謝蓉春的案子遞交到朝陽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長春市朝陽區法院視頻開庭非法庭審謝蓉春,後非法判他一年半刑期。他被劫持入獄。

二零二二年三月份吉林省爆發疫情,監獄不讓他家人接見,每個月謝蓉春可以給家裏打一次電話,身體精神狀況尚可。謝蓉春將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六日冤獄到期。

徐麗娜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份被非法開過庭。舉報徐麗娜向別人傳播法輪功真相的二道區八里堡社區工作人員馬靜芳(音),作為證人出庭,在開庭時,改口說並未看見徐麗娜傳播法輪功,是聽別人說的,法庭因此認為證據不足。二零二二年在中國新年後法院又開一次庭,尚未宣判。目前得知徐麗娜還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也有消息說是長春市第一看守所)。由此可以推測,此次抓捕是公安機關對謝、徐夫婦的構陷,所謂「證人」也是受公安機關指使的社區工作人員。

謝蓉春的父母年過八旬,因兒子兒媳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給年邁的父母造成長期巨大的精神、經濟壓力,兩位老人每天計算著兒子出獄的時間,飽受折磨,身形消瘦。謝的母親已無力下床,需每日吸氧。

2、長春荊鳳偉女士再被枉判三年入獄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荊鳳偉因堅持修煉真善忍,被非法判刑三年,因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通化市中院辦案法官王均紅。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枉法維持原判。現得知,她已被送入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

荊鳳偉五十歲,戶籍柳河縣柳南鄉人,在長春租房居住。以前,她患有嚴重甲亢,脖子粗,上不來氣,睡不好覺,吃啥都噁心,渾身無力,整日病怏怏的。二零零五年,荊鳳偉偶然聽說法輪功,就請回來一本《轉法輪》,還沒有看完一遍,全身的病症,疼痛不翼而飛。從此,荊鳳偉由原來的愁容滿面,變得樂觀、豁達、善良、人緣好,總是幫助別人。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荊鳳偉因落戶口到柳南鄉派出所,將要求把「習練者」改成「修煉者」的手寫材料轉交給警察趙梓寒。這份手寫材料卻被認定為「傳播」真相,荊鳳偉被柳南鄉派出所所長杜宏偉和警察趙梓寒,惡意舉報到柳河縣國保大隊,成為柳河縣公安局國保人員構陷迫害的所謂證據。二零二一年三月份立案,七月十五日,荊鳳偉被柳河國保綁架,被非法關押於通化市長流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荊鳳偉被非法批捕,九月二十二日被構陷到通化市柳河縣檢察院。開始時,檢察院辦案人黑俊鮮稱:可以請律師閱卷了解。但是後來,每次家屬打電話,都是通了就被掛掉,再後來,就是直接把家屬號碼拉黑,不接電話。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家屬和律師前去柳河縣檢察院遞交委託手續,申請閱卷。被保安攔住不准進屋,原因是律師沒有打疫苗,不能進院內。家屬和律師反映控告皆無果,辦案人黑俊鮮仍不接電話,不接待。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荊鳳偉就被構陷到柳河縣法院並立案,家屬申請做親友辯護人,魯法官以保護家屬的名義不讓家屬上庭,談到閱卷和會見,魯法官稱不經過法院同意,家屬連門都進不去。指定的律師去跟魯法官溝通,魯法官卻稱律師上庭不是他一個人能決定的,讓律師提供意見他們會參考一下,但不允許律師上庭為荊鳳偉辯護。

魯法官還勸家屬同意法院指定的援助律師,稱不管荊鳳偉和家屬同不同意這個事情(不允許荊指定的律師或家屬辯護),他就得這麼辦。家屬問他根據哪條法律,怎麼規定的就這麼辦?他說:「我自己規定的行了吧,這個答案你滿意不?」家屬跟他說了刑事追責的問題,他稱即便出現問題,他也能承擔得起,他說,他背後有部門挺他,可以告他程序違法,想上哪告上哪告。魯法官還威脅家屬稱:「你還有個妹妹,你出事了,你承擔不起!你告吧,不是你進去,就是我進去!你以為沒人監視你嗎?你幹啥我們都知道!」以家屬沒同意配合他做荊鳳偉思想工作為由相威脅。法官跟律師明確稱因為「上面的原因」,很難保證家屬和律師出庭辯護。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視頻開庭時,法官欺騙荊鳳偉說,律師覺得開庭沒有必要來,把辯護意見書郵寄過來了。荊鳳偉不相信,要求家屬解釋律師沒有來的原因,法官阻止家屬說話。

荊鳳偉問是否公開開庭,網絡是否可以查到,不同意視頻開庭,要求現場開庭,要求自己指定的律師出庭辯護。法官說:律師遞交手續的時候,把辯護意見就交給法院了。柳河法院違法剝奪律師和親屬辯護權,罔顧當事人的反對和質疑,對荊鳳偉非法開庭。審判長魯旭,陪審員賈德(音)、劉鳳珍,書記員吳超,公訴人黑俊鮮。

荊鳳偉當庭要求公訴人把指控自己犯罪的所謂證據──那封信讀完,信的內容講述的是:法輪功修煉者講的是真、善、忍,是人之初的本性,是真正發自善心無私為他的行為,是威嚴的,修者不執於功名利祿,不執於他人享樂,為私為我的追求,回歸傳統道德的人生理念,工作兢兢業業,不貪不佔,不爭不鬥,如果人人都修煉,今天的社會就不存在黃賭毒泛濫,假米,假油,假藥,假貨遍地,善良的人對佛法敬重,善惡必報的因果關係,行善積德,天神護佑,甚麼狂風暴雨,地震海嘯,瘟疫不會有……像古羅馬帝國,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其信徒被燒死,餵獅子老虎,人們為此而歡呼,結果強大的羅馬帝國被四次瘟疫滅亡。修煉是一件神聖的事,而「習練者」是對人的侮辱。所以必須改正過來。

荊鳳偉當庭講述柳河縣國保執法犯法的事實:不穿警服,穿便衣,到家裏把孩子嚇到了,抓捕過程中,還給她戴上背銬,把她的手腕弄傷,好多天才好。

荊鳳偉為自己辯護,認為公安機關做出的鑑定不合法,所以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申請有權威機構進行鑑定,檢察長也不知道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新聞出版署出的50號令,廢除九九年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事先不知道,所以就沒有權來鑑定這個。

針對起訴中應用的刑法300條,「說破壞法律實施,沒有說我怎麼破壞的,破壞哪條法律的實施了,所以是完全錯用的。」「憲法34、35、36、37條規定,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我沒有在行為上傷害誰,我完全教人行善積德做好事。作為身心健康,道德品行在提升的這樣一個人來說,如果是邪的?我不知道,甚麼是正的。」

在法庭上,荊鳳偉善意勸說法官等人:「這件事也不是你們本人的意見,也不是你們本人的出發點,你們在執行這個命令,但是這是錯的。希望在座的每一個人,能真正的了解一下實情,不要做後悔的事。見面也是緣份,希望法官對這件事情公平公正的處理,不要被任何外因所左右。」荊鳳偉最後說:「我根本不構成犯罪,我應該當場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家屬和律師前往司法局申請會見時,被要求請示通化市中院刑事庭,中級法院刑事庭法官王均紅的書記員郭某說:下級法院請示他們,但是現在還沒有結果。不知他們請示的是不讓律師上庭的事,還是非法刑期的事,但不管是哪種情況都不符合二審終審制,如果一審要請示二審事情怎麼做,那還要上訴做甚麼呢?

結果,就在請示後的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荊鳳偉被非法判刑三年。

在此期間,家屬給一審法官魯旭和二審法官王均紅及其書記員電話聯繫,均是「失聯」狀態。就在持續「失聯」狀態下,沒有家屬和律師介入辯護的情況下,家屬二月八日前往通化市中院,得知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二審維持原判結案。

家屬詢問通化市執行庭,還沒有下執行,詢問通化市長流看守所,人在不在看守所時,工作人員說不能告訴家屬這個問題,要問辦案單位。可是,二月十一日,家屬通過看守所知道,荊鳳偉已經在二月八日「沒有下執行」的情況下,被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3、吉林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宋昌平、劉忠榮、陳娟被非法判刑迫害

宋昌平因對給學生講法輪功真相遭一校長惡告,二零二一年七月十日被警察綁架。後來被德惠市政法委、610操控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迫害。

宋昌平五十六歲,家住德惠市達家溝鎮五家子大隊四社。為陪孩子讀書,她在德惠市龍珠私立學校做保潔。因她對學生講法輪功真相,被王姓女校長惡告。二零二一年七月十日上午九點多,德惠市國保大隊、振興派出所警察綁架宋昌平,並與達家溝派出所警察闖到她老家非法抄家。七月二十六日,宋昌平被劫持到長春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後來,德惠市法院在德惠市政法委、「610」指令下,已對宋昌平非法判刑三年。她被非法關押在德惠市看守所迫害。

據悉,宋昌平的丈夫常年在外地打工,大兒子因糖尿病嚴重,失去勞動能力,小兒子患抑鬱症,不能工作,平時家裏全由宋昌平照顧,兩個年幼的孫女也需要人撫養。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以有人舉報為由,德惠市天台鄉派出所和德惠國保聯合綁架陳娟(又名陳玲),並非法拘留十天,後陳娟被取保回家。迫害期間,因陳娟是做熟食生意,店鋪生計需要她,家人著急營救,被德惠國保勒索五萬元取保回家。

二零二一年三月末,德惠政法委「610」人員張福貴,到陳娟家騷擾,製造壓力、逼迫她簽字(放棄信仰),還要強行錄像,陳娟嚴詞拒絕,他們一共非法上門騷擾兩次。當天下午,德惠市610公安局國保大隊又來電話威脅,聲稱要把陳娟的材料上報。

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早上八點多鐘,受德惠市政法委、610操控,德惠市610公安局國保大隊將陳娟綁架到德惠市民心醫院檢查身體,後又把她帶到長春醫院檢查身體。當天陳娟被放回家中,並被告知稱,關於她的所謂材料已遞交到德惠市法院。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被德惠市法院非法開庭,歷時四十多分鐘。當時沒有宣判,稱讓陳娟回家等結果。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九日,吉林省長春德惠市法輪功學員陳娟被綁架到長春「病監大隊」。陳娟被非法判刑兩年半。

二零二一年四月四日,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劉忠榮被德惠市法院非法開庭迫害,被非法判刑十個月,已回家。

4、吉林省榆樹市73歲法輪功學員許麗華和張力雲、鄧玉麗先後被非法判刑迫害

許麗華,在二零二零年三月疫情期間,懷著大善之心,在大街上貼真相貼,傳播避疫良方:誠念「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被人誣陷,遭華昌派出所警察綁架、後「取保候審」。但是,華昌派出所警察仍在繼續構陷許麗華老太至德惠市檢察院和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許麗華老太被德惠市法院枉判三年,現已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

榆樹市青山鄉大法弟子李桂英和張力雲,在二零二零年底,去青山鄉中和村發真相資料救度眾生,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青山鄉派出所警察把張力雲綁架後,冤判三年半,李桂英當場走脫。派出所警察半夜去她家一趟找人,第二天天一亮,又去她家一趟,沒找到她。然後,青山鄉派出所警察夥同榆樹國保警察又去她家企圖綁架她。家人的電話被監控,李桂英有家不能回,被迫流離失所。

榆樹市法輪功學員鄧玉麗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末被德惠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現在被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

鄧玉麗家住榆樹市新立鎮保安村,一九七三年出生。以前她身體不好,患有乳腺增生、膝蓋積水、心衰、腦供血不足等疾病。二零一二年開始學法輪功後,她改掉了原來的一些不好的習慣,變成一個真正的好人,從前的那些病都好了,身體健康了。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鄧玉麗、李文波、趙亞玲、郭樹學四名法輪功學員去懷家鄉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時,遭人誣告,被大嶺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送往榆樹市拘留所關押五天後,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遭非法刑拘,被劫持到榆樹看守所。後又被轉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二月回家。非法刑拘兩月餘。

在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鄧玉麗去榆樹市青頂鄉楊木村,給村民發放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村民惡意舉報,警察通過調取監控錄像,確定是鄧玉麗。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榆樹市新立鄉派出所,和榆樹市國保大隊七、八個警察,闖入鄧玉麗家,把她綁架到新立鄉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宿,期間她被警察非法審問。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榆樹市新立鄉派出所警察又把她轉到榆樹市公安局,在此鄧玉麗被非法關押五天五夜。屋裏只有一把椅子和一個長條凳,警察兩人一組,輪班看守她。期間,鄧玉麗又被警察非法審問。之後,榆樹市國保大隊就把鄧玉麗送到長春市看守所,全面檢查身體後,因是疫情期間,長春市看守所拒收。然後,警察又把她拉到德惠市檢察院,辦所謂的甚麼手續。辦完後,警察又把她送到長春市看守所,又體檢一次,又因疫情期間,看守所還是拒收。後來,警察就把鄧玉麗帶回榆樹市,由她女兒簽字,辦理「取保候審」,叫她隨叫隨到,然後讓她回家了。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上午七點多,榆樹市新立鄉派出所四個警察闖入鄧玉麗家,強行帶她上車。警察把她拉到德惠市法院,辦理「取保候審」後續的程序(二零二零年四月被綁架後,她被辦理的「取保候審」),登記一下,然後把她拉回榆樹市,當天叫鄧玉麗自己回家了。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三點左右,鄧玉麗被德惠來人綁架,其中還有當地派出所及國保人員配合,共五、六個警察將鄧玉麗帶去德惠。之後她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末,鄧玉麗被德惠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吉林省女子監獄繼續遭受迫害。

5、長春市張桂香被枉判上訴 中級法院維持冤判

長春市現年59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桂香,原一汽經貿公司員工,家住長春市輕鐵湖西花園,被非法判刑三年,上訴至長春市中級法院。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律師會見後告訴家屬,二審「維持原判」。

張桂香在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晨間被長春市綠園區春城大街派出所十餘人非法闖入家中綁架,先是被非法關押在葦子溝看守所,後又被送到長春市第四看守所關押至今。最初家屬找到春城大街派出所的辦案警察張鵬飛溝通,希望讓張桂香回家,只得到了「有任務,反正裏面(看守所)也不遭罪」的回覆,最後又變成「已經送檢察院了,不歸我們管」的推諉。家屬聯繫到檢察官,希望她可以依法行使職責,不應該讓無罪的人被蒙受冤屈。朝陽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劉揚則直接表示「跟你們家屬沒關係;不要跟我們聯繫;也沒有告訴你們家屬的義務」。後得知案件已經被送到朝陽區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家屬先是郵寄律師委託書,結果被法院電話告知「你這委託書無效。除了郵過來的這些法定文件,還需要另外提交一份律師去司法機關備案的文件,長春本地律師自己就會做,不准找外地律師,當事人必須認罪或者有罪辯護,不准家屬做親友辯護人」。家屬與辯護律師多方投訴、申訴朝陽法院的違法行為。

七月十九日,家屬帶著法律材料前往朝陽法院,法院信訪處人員接待了家屬。信訪人員看了材料,驚訝:「甚麼事啊?扯這麼大?都扯上憲法了?!」材料看完後,決定通知曲棟法官下樓接待。曲棟法官下樓後,非常生氣,喊叫著拿一本司法解釋說「能證明沒有下列項,我就讓你當辯護人。能拿來備案,就收你律師手續。」家屬質問:「法律沒有規定必須(開證明、備案)。」曲棟直接反駁:「法律也沒規定不能開。」家屬要求拿出法律依據,他也憤怒地指著司法解釋:「這就是法律,這就是法律!」並且揚言「不管別人,我就要這個(證明、備案手續)」然後就氣憤地離開。

在見面全過程中,家屬也問過開庭時間的問題,然而法官曲棟完全沒有提及第二天(七月二十日)會進行庭審的事。而這場所謂的「庭審」也僅僅是走了一個過場而已,全程不足十分鐘。當張桂香在庭上問自己律師在哪的時候,被回答「你認罪認罰就有律師,不然就沒有律師」。一直到同年九月二十九日知道了一審判決,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在此期間一直非法剝奪、破壞張桂香及其家屬、代理律師的所有訴訟權利,真正的在進行「破壞國家法律實施」。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家屬接到長春市中院法官萬明元的電話,表示案件已經分到她手中,詢問家屬是否有律師,如果有讓律師儘快聯繫她,結果等代理律師聯絡她之後,直接要求「外地律師可以來,但是必須雙備案,就是律師所在地備案之後,來到長春市後再去司法局備案一次。」得知長春市司法局以「根本管不到外地律師」為由拒絕備案後,答覆「那與我沒關係了,那你找司法局去問,我這裏是有這個規定」,而且數次偽善地表示不是自己想要為難家屬,而是有那麼一個規定要求這些。張桂香家屬覺得,既然你身為法官,拿不在國家法律明文中的所謂的「規定」來要求,那麼應該出示這個文件或者規定,然而法官卻一直推諉,覺得自己是在執行命令。

一直到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律師會見後,家屬得知,在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審的判決書已經送到張桂香手裏,然而在三十一日當天,家屬還與法官聯絡,表示親人蒙受冤屈,沒有事實、沒有法律的前提下被枉判三年,任何人都無法接受,希望法官可以尊重法律。然而二審法官萬明元隻字未提判決書已送達的事,還在說「我們會開會討論」。一月三十日家屬前往長春市朝陽法院執行局,詢問後續,執行局值班人員查詢後告知「還沒有送到執行局這邊,得是年後才能有消息了」。家屬正在繼續進行控告、申訴,維護自己親人的合法權益。

6、長春市法輪功學員穆華、崔微微、李祝全、崔豔玲和王穎等被非法判刑迫害

穆華僅因張貼兩張真相粘貼,就被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

穆華五十歲,家住長春市南湖大路省實驗中學後院居民樓。在修煉法輪功之前,她患有嚴重的抑鬱症,疑心大,一年搬八次家;她有頭疼病、頸椎病,怕動靜,睡不著覺,活得非常艱難。修煉法輪功後,她心態平靜了,能睡著覺了,精神面貌煥然一新。她說:「是師父救了我。」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穆華去省圖書館看書時,貼了兩張真相粘貼,遭保安報警,被警察綁架到幸福派出所非法審訊。警察又到她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及一些資料。警察非法拘留穆華15天後,讓她取保候審。

第二天(約於五月二十九日),警察通知穆華,說她的事以後歸南湖派出所管,讓她去南湖派出所簽個字。穆華沒有去。之後,幸福鄉派出所警察就一直打電話,叫穆華去派出所。

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幸福派出所警察在穆華家樓下打電話,說換新所長了,要和穆華見見面,讓她簽個字,二十分鐘就能回來。穆華說沒有時間。剛放下電話,兩個警察就上樓來了,說是讓穆華把被抄走的書等取回來,二十分鐘就回來。家人都信以為真。結果穆華被帶走後一直沒回來。當晚派出所警察給家人打電話,說穆華已經被關入第四看守所了,讓家屬去派出所把穆華的衣物取回。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崔微微經兩次秘密非法開庭後,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被朝陽區法院違法枉判三年,勒索罰金一萬。由於先期的非法關押,冤獄期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崔微微(崔薇薇)被長春市朝陽區南關分局幸福鄉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非法抄走家中電腦、打印機(是她未修煉的丈夫工作需要買的)、若干真相幣和二十萬元人民幣(其中有十萬是公積金,另十萬是給沒工作的兒子準備的)。後來,家屬在派出所只要回了她兒子的手機,警察說錢現在不能給,等結案再說。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和九月五日,崔微微兩度被朝陽區法院兩次秘密非法庭審,均未通知家屬。她本人一直堅定在大法中,仍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已一年多,所在監室是206。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崔微微被朝陽區法院冤判三年,勒索罰金一萬。

長春法輪功學員李祝全,於二零二一年大年初一,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於二零二二年三月轉長春公主嶺監獄迫害。

長春法輪功學員崔豔玲和王穎現已被非法關押九個多月。被非法開庭一次,沒有宣判,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長春法輪功學員崔豔玲和王穎,被朝陽區法院非法庭審,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和兩年八個月。長春法輪功學員呂麗珍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白山籍法輪功學員尹君被非法判刑兩年十個月。

7、曾兩遭勞教折磨 長春於桂珍又被誣判五年

二零二二年六月份,被非法關押八個月的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於桂珍女士,被朝陽區法院冤判五年。

於桂珍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修心向善,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中,曾分別於二零零零年和二零一二年兩次被長春市黑嘴子女子教養所關押,共計四年多,她遭到毒打、電刑、體罰,她的膽被惡人打壞,前胸、後背身體組織損傷。她今年五十六歲,現居住在長春市。她丈夫早逝,那時她居住在吉林市,曾經開了個食雜店維持生活,每天辛辛苦苦掙錢,不但要自己維持生計,還要供兒子上學,母子兩人生活得十分艱苦。因多種疾病纏身,她曾經生命垂危。一九九五年五月十四日,經人介紹,於桂珍開始修煉大法。修煉一個月後,她身心受益,病症全無。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六日晚九點多,於桂珍被綠園區西新派出所警察綁架。朱姓警察帶隊,在沒有任何搜查證明下,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電腦、打印機、台曆、身份證和手機等物品,強行把於桂珍帶走。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七日,她被送往葦子溝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於桂珍被非法關押到長春第四看守所202監室,主管警察李琳。於桂珍被非法關押期間,綠園區西新派出所警察非法阻止律師接見,後來於桂珍被綠園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公安、檢察院人員把從她家裏搜出的四十多本書寫成一百多本,幾百張台曆寫成一千多張。

長春市綠園區610、朝陽區610公安、檢察院、法院暗箱操作,二零二二年六月份,於桂珍被朝陽區法院冤判五年。

8、長春劉景光被非法構陷到長春市朝陽區法院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初,長春市南關區東安屯派出所以劉景光瀏覽過被中共禁止的網站為由,來到劉景光家,警察讓劉景光說污衊法輪大法的話,劉景光沒說。警察就開始抄家,結果發現家中的法輪大法書籍等資料,就將其先送葦子溝拘留。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底,又將劉景光轉入長春市第三看守所。二零二二年一月下旬,劉景光被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並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初,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立案。

三、遭綁架迫害案例

1、遭非法批捕迫害3人

長春董宇、孫淑霞再遭綁架劫持

長春市兩位女性法輪功學員董宇、孫淑霞,六月十四日再遭綁架,被劫持到平陽街的七天酒店非法關押,惡人試圖把她們構陷到檢察院迫害。

董宇為吉林大學第一醫院眼科主任醫師,大學教授,今年五十多歲。她為知名的眼科專家,長期以來對每位患者都認真負責,擅長治療各種複雜的眼底疑難症狀,為很多患者帶來了光明,深受患者尊重。孫淑霞今年六十多歲,她煉功前身體有多種疾病,而今無病一身輕。可以說,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孫淑霞、董宇在長春市南關區平泉路附近發放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遭長春市南關區曙光路派出所綁架,當日長春市南關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於雷帶領南關區國保大隊、曙光路派出所等共4人(3男1女)非法到孫淑霞、董宇家中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及真相資料等,將二人非法關押在長春市葦子溝看守所。後因疫情原因,一個月後,讓二人先回家進行所謂的監視居住。

在家呆不到兩個月,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孫淑霞、董宇又遭綁架,被劫持到平陽街的七天酒店非法關押,惡人並準備進一步構陷到檢察院,利用刑法300條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名進行迫害。

吉林榆樹市法輪功學員於淑清遭非法批捕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九日下午,於淑清在五棵樹鎮濱江明月小區發真相資料救人時,遭人惡告,被警察綁架,關押在榆樹正陽派出所迫害。現於淑清已被非法批捕,目前她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看守所。

於淑清女士,今年五十九歲,一九九六年春開始修煉法輪功,一身的病不翼而飛。中共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後,她因堅持真善忍信仰,至少十次遭中共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曾三次被非法勞教迫害。

2、非法刑拘迫害

◎長春法輪功學員孫萍被非法抄家被綁架到民康路派出所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早六點多,幾個警察闖到孫萍家,搶走多台電腦、打印機、1千元真相幣、小冊子幾十本、大法書若干本及其它東西。他們把孫萍綁架到民康路派出所。又被劫持到興隆山,二十八日被關押到長春第四看守所。

◎長春市李桂蘭等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到第四看守所迫害

一月十二日下午,長春市兩名法輪功學員,其中一名叫李桂蘭,另一名姓何(兩人均七十多歲)。在寬城區沙之船附近講真相,被凱旋路派出所綁架並抄家,抄走私人物品,數量不詳。目前已知兩人被送往長春第四看守所迫害。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八日晚上九點多,長春市清明街派出所4個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王麗霞家,傳喚王麗霞說有人舉報,並把她帶到派出所。王麗霞被非法關押在長春葦子溝看守所,被非法行政拘留五天,當時她家中的大法書被非法搶走。

◎長春法輪功學員劉晶秀被非法關押在興隆山看守所遭迫害。長春市自從中共病毒後,所有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及被抓捕的常人,都在興隆山看守所關押。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長春市法輪功學員丁淑芬被長春市綠園區春城大街派出所警察綁架,十一月二十六日被送往長春市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

◎長春市綠園區法輪功學員孫燕被綁架非法關押迫害已多日。據悉,長春市綠園區法輪功學員孫燕,女,年已六十,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初在南關區桃源路小區傳播法輪大法真相時,被桃源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送至看守所隔離關押已多日。

◎其他遭綁架迫害

長春、錦州、凌海公安局三方串通,在長春將遼寧錦州義縣法輪功學員高桂秀(幫兒子帶孩子)綁架,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早上送到錦州看守所迫害。

長春法輪功學員馬文彬,在二月十九日至二十六日期間,在二道區藍灣小區發真相資料時,被人惡意舉報,被綁架到派出所並遭毆打,被拘留所非法拘留迫害。

二月十七日上午,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張淑嬗被警察綁架帶走,下午2至3點被非法抄家。

二月十九日晚上將近八點,長春市朝陽區公安局國保六人其中兩人穿警服四人穿便服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楊宗海家,各個屋看看翻翻、錄像,讓簽字等。

三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馬桂新家被長春市朝陽區樂山派出所非法抄家迫害,抄走個人書籍和物品。

三月四日,長春市南關區曙光路孫桂霞發資料,被居民惡意舉報,被南關區曙光路派出所綁架。

五月二十四日一早,法輪功學員汪玉花開門上班時,長春市春城大街派出所仙保甲(警號107990)快步跑過來扒住她家的門,不讓鎖,身後跟著一名物業人員,隨後叫來派出所所長崔明,一起非法抄家。然後將汪玉花帶到派出所,下午社區的人來談話,後來又非法審問等,直到晚上十點多才讓她回家。

長春市綠園區法輪功學員張俊芳(70歲)、楊澤民(72歲)於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晚六點時被和平大街派出所從家中綁架到派出所。晚八點左右家屬找到和平大街派出所,兩位老人一直給警察講真相,一直到夜裏十二點多家屬接兩位老人平安回家。

長春法輪功學員聶豔,五月二十六號上午,出去講真相,被綠園區正陽街派出所警察綁架,下午一點多被非法抄家,於晚九點多由家屬接回。

五月二十七日下午,法輪功學員劉英、林海霞在向世人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舉報,被劫持到汽車廠四聯派出所,林海霞被長春市公安局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強行非法抄家,家裏全部大法經書和大法師父的法像被非法搶走。倆學員被非法照相、錄像,她們拒絕在非法審問記錄上簽字,當晚十點之前,回家。

六月十三日上午八點多鐘,楊雲傑下樓剛到門口,遭重慶路派出所綁架迫害,並被非法抄家迫害,並把楊雲傑送到重慶路派出所非法審問,已回家。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宋曉慧,雙目失明,於六月十七日或十八日在一個公交站點講真相,因救人心切,被舉報遭綁架,並被非法抄家迫害,所有的大法書籍、自己聽的小廣播、及其它一些資料都被抄走。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拘留所,拘留15天。

家住長春市南關區東北師範大學第一教師家屬區的65歲的李姓法輪功學員(女),於六月下旬,在南關區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後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綜上,二零二二年一至六月份,長春市區法輪功學員遭長春市政法委、610特務組織迫害,至少造成人20人遭非法判刑或非法開庭迫害,32人遭綁架或非法抄家迫害,11人遭非法騷擾迫害。

根據上述數據分析,長春市區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迫害嚴重,遭迫害原因是講真相和所謂的清零迫害,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是部份長春政法委、610、國保、派出所、街道社區人員。上述長春市區法輪功學員遭騷擾、綁架、非法判刑迫害,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是部份長春政法委、610及郊區市、國保、派出所、街道社區人員及吉林省長政法委、610人員。

天警示人。二零二二年三月九日到五月長春疫情結束後,人們走出曾被封鎖的街道和市區,慶祝生活走向正常。大疫過後,痛定思痛,人們本應反思積德行善,但長春政法委卻操控610對長春市區部份法輪功學員實施洗腦迫害,而且長春市區還有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綁架、非法關押和非法判刑迫害發生。再次提醒,那些不明真相還在參與迫害的部份長春政法委、610體系人員,如不及時將功補過挽回損失,將面臨法律和天理的懲罰。

附:
1、2022年上半年長春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表一、表二(下載XLSX文件 13.3KB
2、參與迫害的主要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下載DOCX文件 9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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