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晶秀,六十九歲,家住長春市南關區曙光路附近,獨居。她曾多種疾病纏身。一九九四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僅僅兩個月左右,身上的各種疾病就不藥而癒,從此無病一身輕。
對比修煉前後翻天覆地的變化,劉晶秀曾說過:「我不敢想像我可以像現在這樣活的這樣輕鬆、健康,無病無災。你能看出來嗎?我以前有過心臟病,還有風濕、氣管炎,神經官能症,頭一痛起來紮在炕上別提有多難受了,那滋味……現在都不願意回想。一九九四年,我永遠都不會忘記,那一年,我很幸運地遇到了法輪功。從此,和其他在大法中受益的生命一樣,我的人生徹底發生了改變:身體在兩個月左右就找回了遺失已久的健康,心態也在真、善、忍的法理要求下發生著變化,與人為善。」
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中,從二零零六年年底至今,劉晶秀已八次被非法拘留、勞教和非法關押。以下是她遭迫害的經歷:
被葦子溝看守所、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鐵北公安醫院關押迫害
二零零六年年底,臘月二十七、八左右,劉晶秀因贈送真相資料給別人,遭人惡告,被浦東路派出所兩個警察綁架。警察搶了她的包,偷了她一百元錢,當晚十點半把她劫持到葦子溝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將她劫持到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在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二大隊,獄警賈紅岩經常辱罵劉晶秀,罰站面壁,後來把她頭髮亂剪一氣,強迫穿囚衣,幾個人拽著她的手強行按手印,還強迫她吃藥。
一天早上,劉晶秀面色潮紅、渾身顫抖,被弄到衛生所檢查,第二天又被弄到中日聯誼醫院做CT,診斷為「腦囊腫」,之後她被拉到鐵北公安醫院,被迫打吊針半個月。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日,劉晶秀被放回家。此次,劉晶秀分別被葦子溝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二十五天,鐵北公安醫院非法關押十五天,共被非法關押迫害五十五天。
再次被葦子溝看守所關押迫害
二零零九年六月,劉晶秀被警察綁架到紅旗街派出所。國保大隊一個李姓警察搧了她三個耳光,四、五個警察上來對她抓頭髮、扯腿、拉胳膊、捏手指,強迫她按手印。
晚上十點多,劉晶秀被劫持到葦子溝看守所。第八天,紅旗街派出所來人給她銬上手銬,弄到延安醫院做體檢,之後又把她劫持到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因她血壓高拒收。劉晶秀被警車拉回紅旗街派出所,拿回自己東西回家了。
被柳影路派出所關押迫害
劉晶秀從紅旗街派出所回家,第二天上午八點半,劉晶秀到另一法輪功學員家,被柳影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因她不報姓名,一個五十多歲的男子從她身後出手毆打。後半夜兩點多鐘,被放回家。
被長春第三看守所關押迫害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上午八點多,劉晶秀從家中出來,被一高一矮兩個男子綁架曙光路派出所。一到派出所,劉晶秀就被固定到鐵椅子上,幾個人輪番的問她哪年煉功、多大歲數、是不是叫劉晶秀等。他們將劉晶秀背包搶去,翻出她家裏鑰匙,去抄家,強行去她家錄像、搶東西。過一段時間,拿著錄的像問她為甚麼家裏那麼多東西。搶走家裏錢、電腦、DVD、mp3、mp4、電話、上網卡、優盤、成套大法書等私人物品。第二天凌晨兩點多,劉晶秀被劫持到長春第三看守所關押迫害。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劉晶秀被放回家。
酷刑演示:鐵椅子 |
又兩次被綁架關押迫害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劉晶秀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長春葦子溝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八月二日到期回家。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四點左右,劉晶秀在長春「新天地」附近講真相時,被不明身份人員綁架,可能是附近的長通路派出所的。次日被放回家。
被南廣場派出所、市醫院關押迫害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劉晶秀在黑水路280公交站點附近,被長春市公安局寬城區分局國保、南廣場派出所的警察綁架到南廣場派出所,劉晶秀被警察梁志傑打了兩個大耳光。在南廣場派出所,她被關押迫害了五天。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南廣場派出所警察把劉晶秀挾持到市醫院、延安醫院、醫大二部等醫院檢查身體,結果血壓高達220mmHg,腦CT顯示腦梗死。之後劉晶秀被劫持到葦子溝拘留所,被拒收。劉晶秀被拉回醫院重新檢查一遍身體,然後又把她劫持到第四看守所,又被拒收。不知派出所與看守所怎樣「協商」的,最後把劉晶秀關入第四看守所。
第四看守所的一個女警強按著劉晶秀的手按手印,並說:「你就算是這裏的人了,但你不在這兒呆著。」後來南廣場派出所的警察把劉晶秀劫持到市醫院的公安治療區。警察監視醫生每天給劉晶秀打針、吃藥,直到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晚上十點多,南廣場派出所的警察到醫院讓劉晶秀簽「取保釋放」的單子。劉晶秀問明取保的意思後拒絕簽字,並一再跟警察說:「我沒罪,不簽字。」警察與協警共三人把劉晶秀從市醫院公安治療區拉到南廣場派出所繼續關押到十九日。
劉晶秀被南廣場派出所被非法關押的四天裏,值班的警察只給她一個包子、兩個麵包、一瓶水。劉晶秀沒有吃喝時,就用空礦泉水瓶接自來水喝。第三天有個警察看劉晶秀沒吃沒喝,找警長商量給她買來麵包和水。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九日晚,劉晶秀的友人交了三千元保釋金,她被放回家。
參與迫害劉晶秀的責任單位(其中有人可能有職位調動):
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區分局曙光派出所: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樹勛街11號,郵編130022
電話:0431-88915083
所長姜延華15904405201
副所長畢岩15104490979
警長武剛15904415311
殷朝慶15904419367
劉世鋼15904405442
孫亮15904405433
李康正15504468761
曹達15904402958
張輝15904405190
宋濤15500005101
朱雅娜15904419459
周玉寶15904405491
孫姓警察19904444755
陳盛林
長春市第四看守所: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皓月大路5277號,郵編130062(在第二看守所院內)電話:0431-87975151、0431-87985252、0431-84162707、0431-84162712、0431-84162705、0431-84162701
所長:劉英久15904403399、江志國15904415655
副所長:王毅洪15904403329
政委:金宇虹15904403344、李寶林0431-84162702
教導員:鄔江15904404633
韓兵18343093343
科長:徐晶、李傑
會見預約:0431-81946998、15104407797
長春市葦子溝拘留所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興隆山鎮葦子溝村
郵編:130102
電話:0431-89630607、0431-84590333、0431-84592044、13354305771
所長:李承偉0431-84586301
政委:王威0431-84586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