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成都王學明在內蒙古講學被枉判四年 入獄六天致死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成都市法輪功學員王學明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在內蒙古包頭市講學時,遭到包頭市青山區公安分局綁架、構陷,被枉法判四年,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送往呼和浩特第一監獄。九月二十一日家屬收到通知,說王學明在監獄「猝死」。

王學明家屬說他一向身體很好,不可能「猝死」。年僅五十二歲的王學明被非法逮捕的時候身體也是好好的。

王學明(筆名雲蕭、唐明),四川師大漢語言文學專業學士,西南師大教育碩士,曾是四川省作協會員,龍泉作協理事,曾榮獲「二零零七年搜狐網十大優秀作家」稱號。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王學明依法到京上訪,在天安門被綁架,在成都駐京辦事處關了三天,期間他被反銬在一根柱子上,僅有腳尖著地,還遭拳打腳踢,次日上午九點被解下來時,雙手奇腫無比。王學明被四川來的國保警察押回成都,前後被非法關押四十天。所在單位龍泉驛區大面中學強行罰款一萬元,不久將他開除。

酷刑演示:腳鐐
酷刑演示:腳鐐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王學明再次被非法抓捕,遭非法審訊二十七個小時,其間一直戴上三十斤重的腳鐐,強光照射眼睛,不准睡覺與打盹。在龍泉驛區看守所,獄警指使、縱容犯人對王學明施加重重折磨:在寒冬剝光衣服,反覆用冷水澆灌;十餘犯人輪流毒打,致使他大量吐血;還用竹籤從他的左手食指、中指之間插入,從手掌刺出;用三個點燃的煙頭同時燙他左臉。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二零零二年八月,王學明被龍泉驛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轉入雅安監獄,被關禁閉迫害一週(雅安市名山縣的監獄小號),期間不准說話,不准走動,二十四小時受人監控;監區天天辦洗腦班,強逼看污衊大法電視、讀污衊大法圖書;不斷強化「軍訓」,創作的一部教育專著手稿(近三十萬字),被雅安監獄搜走。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王學明被武漢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國保大隊綁架,先被關在武漢市第二看守所三個多月,後被轉到武昌看守所八個多月,被武昌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直到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釋放。此次抓捕,他們沒有任何證據,僅僅因為他是煉功人,做教育、搞寫作較有影響力,他們所立「罪名」,竟是他公開、正式出版、印刷廠多印了數千冊的專著,蠻橫說是「非法經營」,強行關閉他的書院與教育公司,沒收、焚燒個人專著六千餘冊,經濟損失在一百萬以上。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王學明在內蒙古包頭市講學時,遭到包頭市青山區公安分局綁架。據說由於和學生家長講真相,被惡意舉報。二零二零年十二月,王學明被包頭市青山區檢察院非法逮捕,後來被枉法判四年,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送往呼和浩特第一監獄,二十一日突然死亡。

在此呼籲國內外正義之士(尤其體制內的良心人士和監獄的知情人士)關注、追究王學明的真實死亡原因,查明死亡真相,嚴懲肇事兇手!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