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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法輪功學員周雲秀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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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法輪功學員周雲秀,上個月被新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她已提出上訴。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成都龍橋派出所警察闖入周雲秀租住房內,搶劫了打印機、筆記本、大法書籍、真相幣、真相資料、現金等物資,然後以此為藉口綁架周雲秀,之後將她構陷到新都區檢察院。

七月份,新都區法院告知周秀雲的辯護律師要視頻開庭,被律師嚴正拒絕。後雙方商議等疫情稍好再公開庭審。八月十七日,新都區法院與周雲秀的律師開庭前會議,並定於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上午九點正式在新都法院開庭。

據悉,在法庭上,周雲秀指出,修煉法輪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不構成犯罪;自己擁有的法輪功相關資料都是合法的。

八月中旬,新都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周雲秀非法判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周雲秀現仍被非法關押在成都市新都區看守所,她已提出上訴。

王潔法官電話:028一6890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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