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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市王明慧無辜遭枉判七年多 已被劫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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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區法輪功學員王明慧,被非法關押在雅安天全看守所近兩年,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被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她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七年零四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

王明慧今年四十四歲。之前她身體一直不好,自修煉法輪大法後,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做事,全身疾病不翼而飛。王明慧和丈夫開一個小飯館,家中上有公婆、下有一對上高三的兒子,家庭和睦,左鄰右舍對她評價都特別好。

王明慧因為自己在大法中受益良多,就想把大法的美好告訴給大家。兩年前她遭警察綁架,應該與她向民眾傳播真相有關。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九日晚上十點左右,王明慧走在路上時被名山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隨後十幾個便衣闖入她家搶走了大法書、師父法像、手機等私人物品。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國保大隊警察打電話叫家屬去簽字,結果簽的是逮捕證。看守所前幾天也打電話,讓家人給辦一張銀行卡送去,說是每個月往卡裏打錢就行。

王明慧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雅安市天全縣看守所。警察一直逼王明慧認罪,她就是不認,堅信自己無罪。據悉,案子還曾由雅安市委書記蘭開池親自審理。

名山區法院兩次非法庭審王明慧。第一次是在二零二一年一月份,法院指派了一個律師。第二次是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法院指派了一位姓付的律師。非法庭審從上午九點半到十一點半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名山區法院對王明慧非法判刑七年四個月的重刑,勒索罰金一萬元。因王明慧堅持自己無罪,遂向雅安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中級法院的裁決結果外界暫沒獲知,但王明慧已在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被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中秋節,別說一家人團圓,王明慧的家人已經整整兩年多沒見到她了,每次警察都有各種理由不讓見。家人很擔心王明慧的現況。


四川成都女子監獄六監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洪安鎮龍洪路200號,郵編:610109
獄政管理科:028-84898155
刑法執行科:028-84898766

雅安市名山區法院:
地址:雅安市名山區茶都大道281號,郵編:625100
電話:0835-3222214
付律師15984523813(法院指派)

四川雅安市名山區公安局(國保隊):
地址:雅安市名山區蒙陽鎮彩虹南路2號,郵編:625100
電話:0835-2309206
國保大隊負責人周玢,辦 0835-2309210

雅安天全縣看守所:
地址:雅安市天全縣安居北路336號,郵編:625500
電話:0835-230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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