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張本才被查落馬
張本才,男,漢族,一九六七年五月出生,山東臨沂人,一九九零年七月參加工作,一九九二年十月加入中共邪黨。任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在張本才任上海市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期間(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轄下各區檢察院勾結法院對上海法輪功學員進行的司法迫害的案例至少有:
二零二一年十月,奉賢區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楊卉一年;二零一九年四月,奉賢區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鄧成聯四年;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上海鐵路運輸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李福軍兩年九個月;二零一八年一月,奉賢區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姚成旭四年;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普陀區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鐘怡君三年半。
另外,張本才曾於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曾任《檢察日報》總編輯、社長、黨委書記,該報參與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張本才作為社長負有主要罪責。
圖1:張本才 |
青海省檢察院檢察長蒙永山被處十一年徒刑
蒙永山,男,漢族,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出生,廣西貴港市人,中共邪黨黨員,曾任青海省檢察院邪黨黨組書記、檢察長,因受賄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被查;二零二一年七月被免職;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被赤峰市中級法院判處十一年徒刑,處罰金二百萬元。
在蒙永山的司法生涯中,其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證據確鑿,這裏僅舉兩例:
◆在蒙永山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副檢察長、副書記期間(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一八年十月),至少有法輪功學員廖大武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廣西欽州市欽北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
◆在蒙永山任青島省檢察長期間(二零一八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至少有格爾木市法輪功女學員左愛鳳、亢金英於二零一九年五月被格爾木市法院非法判刑:左愛鳳被誣判四年,亢金英被誣判二年六個月。二人上訴,二審維持冤判。蒙永山對其任期內發生的迫害都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據明慧網信息,青海省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情況嚴重,僅從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二零年的21年中,被迫害致死12人;被迫害致殘3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1人;被非法判刑33人;面臨非法庭審1人;被非法勞教54人;被非法關洗腦班61人;遭藥物迫害4人;被綁架190人;被非法拘留17人;被非法抄家40人;被非法開除公職1人。殘酷的迫害給每個法輪功學員本人及家庭與親友造成的傷害和損失是難以估算的。
圖2:蒙永山 |
原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副院長宿遲被查
宿遲,男,一九五七年一月生,漢族,北京市人,一九八六年五月加入中共邪黨,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被免去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院長職務後退休,五年後於二零二二年八月四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在宿遲的司法生涯中,其在二零一三年七月曾任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早年曾任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副院長,任期不詳,但至少二零零四年確定在任,其曾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副院長的身份參加中關村科技園區舉行的座談會。
在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的北京法輪功學員至少有:趙輝(七年)、沈俊蘭(七年)、滕秀雲(七年)、程春馬(六年)、邢剋麗(五年)、王桂清(四年)、劉桂琴(四年)、安秀芝(四年)、劉雪斌(三年)、劉宏斌(三年)、劉兵(三年)、杜鵑(三年)、郭向東(三年)、趙美英(三年)、謝九娥(三年)等。
如此嚴重的迫害,宿遲作為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副院長,難逃罪責。
圖3:宿遲 |
原陝西省高級法院副院長曹建國遭報被查
曹建國,男,漢族,一九五六年十一月生,陝西蒲城人,一九七五年六月加入中共邪黨,曾任陝西省高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曹建國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下台。
據明慧網信息,從二零零五年至二零二零年的15年中,渭南監獄非法關押過的男性法輪功學員高達90人次。這還僅僅是非法判刑一項,僅僅是一所監獄,還沒包括女性法輪功學員,已足以證明陝西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情況十分嚴重。曹建國作為陝西省高級法院的主要領導,對陝西法輪功學員遭到如此嚴重的司法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圖4:曹建國 |
江蘇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趙志剛被查落馬
趙志剛,男,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出生,山東昌樂人,一九九四年參加工作,長期在最高檢察院任職,二零二零年十月空降到江蘇省檢察院任副檢察長。趙志剛於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被查落馬。
趙志剛曾任《檢察日報》社長。趙志剛作為社長負有主要罪責。
圖5:趙志剛 |
原廣東惠州中級法院院長陳斯遭惡報被查
陳斯,男,廣東省興寧市人,漢族,一九六七年十月出生,一九八九年八月參加工作,一九九九年九月加入中共邪黨。二零二二年八月,陳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從廣東省惠州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位置上下台。
在陳斯的司法生涯中,其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證據確鑿,這裏僅舉兩例:◆在陳斯任東莞市第一法院院長、黨組書記的九年期間(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八年十月),法輪功學員顏韶燕被東莞市第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對此,作為第一法院院長的陳斯負有主要罪責。◆在陳斯任惠州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院長的四年期間(二零一八年十月至二零二二年八月),法輪功學員晏萍二零二一年一月底被非法判刑兩年零三個月,宴萍提出上訴,被惠州市中級法院非法駁回。二零二一年十一月,晏萍被劫往廣東省女子監獄。陳斯作為惠州市中級法院第一把手對此負有主要罪責。
圖6:陳斯 |
原湖北省鄂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古峰遭報被查
古峰,男,漢族,一九五九年七月生,河南修武人,一九七七年二月參加工作,中共邪黨黨員;退休前任湖北省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二級高級檢察官。古峰在退休一年後,二零二零年八月因收受賄賂被開除邪黨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在古峰的司法生涯中,其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證據確鑿,這裏僅舉兩例:◆在古峰任孝感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五年半期間(二零零一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孝感市孝南區檢察院勾結孝南區法院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上旬誣判法輪功學員潘菊英(七年)、陳國慶(五年)、周清(四年)及陳明、包華容(分別緩刑五年和三年)。◆在古峰任鄂州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黨組書記、檢察長九年期間(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鄂州市華容區檢察院聯手華容區法院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對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付國啟四年、夏玉蘭兩年十個月、陳焱明兩年半、黃立武兩年兩個月、習國秀被非法判刑兩年。
圖7:古峰 |
原江西宜春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袁劍波遭報被查
江西省宜春市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袁劍波,男,一九六二年五月出生,江西省宜春市人,於二零二二年八月被查、下台。
袁劍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有:◆在袁劍波任豐城市檢察院檢察長期間(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當地老年法輪功學員吳春花遭非法起訴。◆在袁劍波任宜春市副檢察長期間(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當地法輪功學員余武平、徐根英、殷冬梅、吳金榮(音)遭非法立案、起訴。袁劍波任兩檢察院的主要領導,對這些迫害案例負有主要罪責。
圖8:袁劍波 |
原浙江麗水市蓮都區法院院長李美順遭報被查
李美順,男,漢族,一九六四年九月出生,中共邪黨黨員。二零二二年八月,麗水市蓮都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美順因涉嫌違紀違法被查落馬。
李美順曾任浙江省遂昌縣法院副院長,縉雲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麗水市蓮都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麗水市蓮都區法院三級高級法官。二零二零年八月,法輪功學員范士榮被浙江麗水市蓮花區法院冤判兩年。李美順作為該法院主要領導人對此負有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