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寧波市市長盧子躍遭報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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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原中共浙江省寧波市委副書記、市長盧子躍涉嫌嚴重違紀,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1.47億餘元,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被立案審查,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盧子躍簡歷:二零零一年,任義烏市委副書記、代市長,二零零五年四月,任台州市委常委、秘書長,二零零六年七月任台州市委常委、臨海市委書記;二零零八年五月,任麗水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二零零九年一月出任市長;二零一一年三月升麗水市委書記。二零一三年三月,五十一歲的盧子躍升任浙江省政府副省長。同年,他調任寧波市委副書記、市長。

原中共浙江省寧波市委副書記、市長盧子躍被判無期徒刑
原中共浙江省寧波市委副書記、市長盧子躍被判無期徒刑

盧子躍同其他落馬官員一樣,在任臨海市委書記、麗水市委書記及寧波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曾在當地積極推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參與迫害法輪功,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重要幫兇。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在監獄中被酷刑折磨、被迫害致傷、致殘、親人所受精神折磨,盧子躍是負有領導和主使的責任,難辭其咎,罪責難逃。

一、在台州臨海市任市委書記期間(二零零六年七月至二零零八年四月),發生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主要案例: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台州臨海市吳素英、吳素美、吳素月、吳飛行、馮和平、王端善、王健偉、王麗麗、良維新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邪惡綁架,吳素英、王莉莉被分別非法判處八年和四年徒刑;吳飛行被非法判處四年徒刑;王端善、王建偉被分別非法判處二年和三年。吳素美、吳素月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審判長:朱勝。

二、麗水市在九九年前,修煉法輪功的人數眾多,因此浙江省政法委將其視為眼中釘,殘酷迫害。也因此搞抹黑法輪功的活動會議次數在浙江省最多最頻繁,麗水市委也積極支持配合省委,在此還建了省洗腦基地,發生了很多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對此盧子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盧子躍任麗水市委副書記、麗水市委書記期間(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發生的主要迫害案例有:

1、二零零八年七月,麗水市文化廣電局為所謂「迎奧運、保平安」舉辦文藝廣場巡演,專用大篷車設台到處下鄉巡迴演出,內容都是誹謗、攻擊大法與師父以及法輪功學員。性質極其惡劣,迷惑了很多世人。

2、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下午,邱秀娥在新建鎮雙川管理區給她丈夫的學生施益敏講真相,施益敏送走邱秀娥後,便向雙川管理區書記李文彬舉報了邱秀娥;八月六日,縉雲縣「六一零」惡黨徒及縣國安、新建鎮派出所惡警非法闖入邱秀娥家,將她綁架(抬走)並抄家,抄走電腦、U盤等私人物品;八月二十七日邱秀娥被非法逮捕,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縉雲縣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後上訴到麗水市中級法院,被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邱秀娥被非法判重刑,其中一個原因是邱秀娥在零八年六月三日揭露迫害的文章中曝光了當地現任「六一零」頭目樓忠強的罪惡,樓對她懷恨在心,就利用手中的權力發洩私憤,在背後指使法院對邱秀娥重判。

3、二零零九年五月份,麗水市政府防範和處理×教問題辦公室和浙江省政府防範和處理×教問題辦公室聯合搞「錢江潮」杯反×教攝影比賽活動徵稿啟事。七月十四日,浙江省政法委在麗水舉行了攝影比賽的頒獎儀式。攝影比賽主要內容記錄了近年來浙江邪惡610系統迫害法輪大法和省內法輪功學員的惡劣行徑以及他們精心編造的騙局謊言,毒害無辜世人。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們都被邪惡欺騙利用參加了這次比賽。

4、二零零九年七月十日至七月十四日,麗水縉雲縣法輪功學員周偉芬、陳正法、楊成、劉海燕被麗水地區政法委夥同縉雲縣政法委及公安非法抄家綁架;曾金球、陳素英在二零零九年九月被綁架。陳正法被綁架時,被麗水市蓮都區公安、「六一零」非法抄走三台電腦。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54歲周偉芬被麗水法院非法枉判九年;57歲劉海燕,被非法判刑八年;60歲曾金球,被非法判刑八年;57歲陳素英,被非法判刑四年。

5、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縉雲法輪功學員施漢亮將麗水公檢法及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有關人員電話、手機號碼上網,就為此,被邪惡之徒非法判刑三年。

6、縉雲小筠洗腦班是浙江省政法委在麗水市委配合下辦的洗腦基地,一九九九年至今已辦了多期,多少年來一直有全省各地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在裏面。裏面有的房間很黑,沒有光線,牆壁還釘了很厚的海綿(這種酷刑表皮正常但內裏已傷的很厲害,是非常陰毒的迫害手段),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在法輪功學員面前惡毒的謾罵師父,誹謗大法,破壞學員的正信,惡毒的逼迫學員寫所謂「轉化書」。據知情者透露,縉雲縣洗腦班於二零零九年開始內外改建,圍牆被加高了一倍,從外表看就是一座黑監獄。美其名曰:「縉雲縣法制學習中心」,以遮世人耳目。黑監獄裏有警察、邪黨幹部等人員,有一人還說出自己是醫生。已知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曾被綁架到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有:陳兆群、胡南翠、杜蘭蕊、周立敏、桂安、應松女、潘玉丹、趙淑珍、陳明興、胡南葉、呂雪芬、蘇梅、丁天貴、潘淑姜、茂鳳、月仙、周愛女、鈄設胡、周曉芬、周愛珍(六十六歲)、葉菊雲(七十二歲)王官德、謝兆旺、應禹娟、施瑞蓮、丁紫杏、鈄淑仙、陳春仙、文英、王淑純、賴相南……

7、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三日,六十歲縉雲法輪功學員陳成興被外地公安夥同麗水市警察綁架,並非法抄走電腦主機等許多其他大法資料,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同時被秘密非法判刑的還有約四十多歲李周娥(女)十年,李周娥也是被外地公安夥同本地公安綁架,並被非法抄走電腦打印機等;被秘密非法判刑的還有淑珍,被冤判五年六個月。

8、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麗水市蓮都區「邪教小組」(從屬「六一零」)在當地一所中學進行所謂「反X教宣傳月」活動,要求學生現場宣誓、家長代表上台作承諾發言,並發所謂承諾卡、鼓動承諾簽名等。該「六一零」還合夥印製了大量的誣蔑法輪功的手冊,向全區校園、家長散發。該手冊還唆使他人惡告法輪功學員的言行,並明碼開出五十至一萬元賞金。

9、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麗水市法輪功學員沈燕霞被麗水政法委及公安綁架、抄家,後又被非法判刑四年。這已經是她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了。除此之外,她還遭受過無數次被綁架到洗腦班,蒙受殘酷迫害,直至夫妻離異和家破人亡

10、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胡南玲,在七月五號被非法逮捕。在這期間,胡南玲一直絕食反迫害。六月二十六日左右,胡南玲被腳鐐、手銬送至縉雲縣人民醫院灌食,情況危急。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上午九點多,浙江省縉雲縣法院對胡南玲第二次秘密開庭,宣判三年零六個月。

11、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三至十一月中旬左右,麗水市國保610先後綁架十幾名法輪功學員到水東洗腦班進行迫害。周愛珍、范士榮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麗水看守所。十二月二十四日,范士榮被迫害出心臟病取保候審。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星期二)上午,麗水市蓮都區法院對66歲周愛珍(曾多次遭邪黨迫害)冤判三年九個月;七十三歲的葉菊芸冤判三年六個月。

三、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寧波市政法委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很多,不少地區法輪功學員被抄家、勞教、判刑,有的被迫流離失所。尤其在盧子躍任寧波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發生的迫害案例更多,是寧波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洗腦騷擾人次最多的一年。

下面僅舉主要迫害案例:

1、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寧波余姚市王春燕、戚長星、姚紅文、余志英、黃桂娣、陳珍和、邵紅妮等法輪功學員在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跟蹤後綁架,都被非法抄家。抄走王春燕電腦、打印機等做真相的全部東西。據內部傳出,已經盯梢跟蹤很長時間了,蹲坑監視、跟蹤、安裝監控、電話竊聽等手段進行迫害,這次綁架事件是有預謀的。

非法關押期間,七名法輪功學員被剝奪通信權,受到警察的哄騙恐嚇以及身心折磨,惡警動用各種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其中陳珍和老伴在此期間悲憤離世,另有家屬在余姚看守所給家人存錢近一萬元,而黃桂娣稱根本沒有收到。

開庭之前,余姚市法院裏外特警重重,便衣重重,黑車重重。門口警衛對參加出庭人員嚴格檢查,家屬被搜身,正義律師被要求翻查公文包,並有專人錄像。但看出惡人心虛,有女法官從家屬身邊經過拿書擋臉。開庭時,庭內有大批便衣混充保安數名。

開庭時,法官多次打斷法輪功學員發言,對其像死刑犯一樣戴手銬腳鐐,後經律師爭取當庭解銬。下午,年齡最大的法輪功學員陳珍和(女)出現昏倒休克病態,法院仍舊強行讓已無法說話的陳珍和躺在推床上出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寧波中級法院裁定,維持二審結果──姚紅文、余志英、王春豔被非法秘判五年,黃桂娣四年半。過程中,無判決書及任何法律程序,只有所謂「裁定」。

2、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近七十歲寧波市法輪功學員戴翠英因在路上發破網軟件,被寧波市西門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冤判六年,上訴後,維持原判。在冤獄期間慘遭酷刑折磨,出獄時骨瘦如柴。

3、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九日,舟山法輪功學員金華被寧波鎮海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柴亞玲和莊市派出所警察徐征綁架抄家,搶走大法書籍電腦移動硬盤播放器手機等私人物品。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被寧波鎮海法院冤判三年六個月,後上訴,維持冤判。在監獄受過酷刑折磨,被單位開除,三十多年工齡被清零,養老金被剝奪。

4、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寧波市法輪功學員秦蓮玉和女兒洪潔靜被綁架抄家,寧波市江北區「610」及洪塘派出所警察參與了此次綁架。在此事發生前10天左右,在小區內突然新加裝了直對她們家樓門前位置的攝像頭。母女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回家。

5、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九日左右至八月十六日,寧波市610夥同國保、街道等不法人員,在寧海雄風山莊辦洗腦班,先後在寧波市綁架了四人,在余姚市綁架了六人,非法關押迫害近一個月,期間不法人員用各種卑劣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甚至從省裏找了個甚麼「轉化高手」,此惡徒狂叫要把不「轉化」的人立即扔監獄迫害。

6、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4點,寧波七十多歲法輪功學員沈金鳳遭鎮海區公安分局九龍湖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晚上,一幫警察押著沈金鳳,到家裏非法抄家,搶走大法師父法像、播放器等私人物品。晚上,沈金鳳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整夜不讓睡覺。第二天又非法關進寧波北侖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個月後,被寧波鎮海區法院冤判三年。在冤獄期間遭酷刑虐待,派了三個包夾,逼迫看造謠污衊法輪功的材料,逼著抄寫他們寫好的材料。

7、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寧波市鎮海區公安局國保柴亞玲、嚴凱等,把法輪功學員楊慶華非法關押到康寧醫院(精神病醫院)。據說楊慶華被鎮海公安國保反反復復綁架二十次左右,多次被送到精神病院迫害。

8、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區公安分局、西門派出所等一群人,綁架法輪功學員何小波夫妻。何小波已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被非法關押三十多天後取保回家。二零一六年初又再次綁架何小波。同年六月二日,被余姚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上訴後維持冤判。其妻羅雪梅,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兩個月後,被余姚市法院非法判緩刑三年。

9、二零一五年九月,寧波市像山縣公安派出所一起出動,綁架了大法學員陳菊芳、在蘭家庵修行的愛花和一名石浦大法學員(具體名字待核實),還有奉化市法輪功學員程秀霞及寧波市法輪功學員朱素芬、陳秀娥等約10位法輪功學員也被當地警察綁架。十幾位同修被送到鄞州區章水鎮「西山閣賓館」洗腦班迫害。因為這些學員郵寄了舉報江澤民的控告信。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寧波市海曙區法輪功學員朱培婷因起訴江魔頭被海曙區公安分局西門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15天;鎮海區法輪功學員陳月霞也因起訴江魔頭被鎮海區公安分局國保林堅民、王志山等7人綁架,被非法拘留十天。

10、莫桂花,女,六十多歲。二零零九年大約六月,莫桂花在寧波市江北區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寧波市看守所遭受迫害,後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初,莫桂花在其子女家中再次被綁架,被寧波市鄞州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以上所舉迫害案例只是其中一部份,還有很多事件因篇幅所限或被掩蓋封鎖而沒有報導出來。

在此奉勸所有曾經或正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政府各級官員,立即停止迫害,立功贖罪、悔過自新,現今天象劇變,世人覺醒,迫害法輪功的惡人紛紛遭惡報,請不要步盧子躍後塵。真善忍無罪,公道在天地。請為自己及家人留下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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