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批迫害者名單涉及中共政法委、司法部、公、檢、法等高層官員,他們被遞交到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歐盟中的二十三個國家(法國、意大利、西班牙、荷蘭、波蘭、比利時、瑞典、奧地利、愛爾蘭、丹麥、芬蘭、捷克、葡萄牙、希臘、匈牙利、斯洛伐克、盧森堡、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拉脫維亞、愛沙尼亞、塞浦路斯和馬耳他),以及另外亞洲、歐洲及美洲的十個國家(日本、韓國、印度尼西亞、瑞士、挪威、列支敦士登、以色列、墨西哥、智利及多米尼加)。詳見明慧網《反迫害23週年之際 最新迫害者名單被遞交給38國政府》。
丁順生,Shunsheng Ding,男,漢族,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出生,山東臨朐人。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今,任河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在向三十八國政府遞交的材料中,列舉了丁順生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罪行。
丁順生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要罪行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河北省檢察院系統作為執法機構,違背憲法,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逮捕、構陷、起訴、庭審、判刑,成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工具。二零一八年一月,丁順生任河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後,在明知道法輪功學員無罪的情況下,仍指使、命令下屬檢察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批捕、向法院起訴、庭審公訴。他多次要求各級檢察院「積極參與反邪教鬥爭」(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嚴厲打擊法輪功」,致使法輪功學員李秀華、郭欽、潘英順、韓俊德、魏起山等被迫害致死,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起訴、判刑,眾多法輪功學員被致傷、致殘、家破人亡。丁順生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一、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事實
1、秦皇島法輪功學員魏起山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晚,河北秦皇島法輪功學員魏起山在河北省秦皇島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此前,魏起山被非法判刑四年,妻子於淑榮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十一月二十三日晚,家人接到電話通知,匆匆趕到醫院時,在急診室看到躺在板床上的魏起山遺體,右胳膊耷拉著,全是紫色的;眼睛是半睜著的。
2、累遭迫害 唐山女工程師李秀華出獄半年後離世
河北省唐山市法輪功學員李秀華女士,因懸掛寫有「真善忍」的條幅,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三日凌晨,遭大批警察入室綁架,被非法抄家,後被非法起訴、判刑一年。李秀華在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期間,被迫害得頭腦昏沉,血壓很高。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上午,李秀華從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回家,身體被迫害得一直沒有恢復,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含冤離世。
3、河北省辛集市七旬郭欽被迫害離世
郭欽,女,七十二歲,二零二零年給世人講真相時,曾兩次被綁架到辛集市建設街派出所,第二次被非法批捕、被所謂「取保候審」,並被要求到站前派出所簽到。郭欽被構陷到檢察院、法院,被檢察院告知近期要對她非法開庭(異地),給老人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壓力,致使她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含冤去世。
4、好醫生潘英順被監獄迫害致死
潘英順和妻子翟素平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被綁架。潘英順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被非法起訴、非法判刑四年零六個月,妻子翟素平被非法起訴判刑四年零九個月。二零一九年五月潘英順被送到唐山市南部開發區冀東監獄第五監區加重迫害。二零二一年七月,家屬接到監獄打來的電話,說潘英順在唐山協和醫院重症監護室。家屬進去後見潘英順不會說話,不認識人,沒有一點意識。七月三十日潘英順含冤離世。翟素平還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女子監獄,還不知道她丈夫被迫害致死的消息。
5、保定市韓俊德老人被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韓俊德(七十三歲)、李豔秋(六十八歲)、孫立英(四十二歲),因在小葫蘆上刻字「真善忍好」,於二零二零年二月被保定市高陽縣檢察院非法起訴,判刑,其中韓俊德被判刑八年半,李秋豔、孫立英分別被非法判刑八年。之後,韓俊德被送到唐山冀東監獄非法關押。監獄以他沒有「轉化」為由,剝奪他通信、通話、會見親人的權利。後來家屬得知韓俊德長期嚴重貧血,一隻眼睛幾乎失明,生活不能自理,隨時有生命危險。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四日,韓俊德老人的家屬接到監獄的電話,被告知韓俊德於當日上午「去世」。
二、部份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判刑的事實
根據明慧網報導的信息統計,二零二一年,河北省至少有71人被非法判刑,456人次被綁架,2211人次被騷擾;總計至少2773人次被迫害。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凌晨,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豐潤區、路南區、天津寧河區出動50至100個警察,對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同時綁架、抄家。豐南區法輪功學員董健全於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迫害離世。
之後,唐山市豐南區1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於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在唐山市灤南法院被非法開庭,其中劉維立被枉判十年、張志蘭被枉判七年、左德生被枉判兩年六個月、王寶柱被枉判十一個月、呂立發、畢貫芹分別被判六個月。
根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二零年,河北省法輪功學員至少72人被非法判刑,最長刑期達九年,刑期五年以上19人。至少698人次被綁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河北遵化市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遵化市法院秘密宣判,其中六十八歲的王瑞玲(女)被判刑八年;六十五歲的張玉明被判七年;七十歲的王建被判七年;七十八歲的張勤被判四年零六個月;八十二歲的田淑學(女)老人被判五年六個月;六十八歲馬闊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九年,保定市雄縣法輪功學員楊智雄被綁架、被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被起訴,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 灤平縣檢察院、法院對圍場縣13名法輪功學員非法起訴、開庭,其中劉志峰被迫害六年、王廣學五年、王永興、王海芹分別四年等。這些學員是二零一九年七月被綁架、非法批捕、非法關押的。
劉瑞蓮,五十九歲,殘疾人。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劉瑞蓮在家中被豐寧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批捕,後劫持到承德市看守所,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起訴、開庭,判刑三年。
二零一九年,河北省法輪功學員至少有86人被非法判刑或非法開庭,其中64人被非法判刑;544人次被綁架;234人次遭騷擾迫害。
河北省秦皇島市法輪功學員李延春與妻子裴玉賢,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在昌黎縣法院被非法起訴、開庭。檢察院把放在家裏的大法書、電腦、打印機、手機等私人財物作為迫害的所謂「證據」。八月二十七日,昌黎縣法院開庭念判決書,非法判李延春七年六個月,裴玉賢四年。
二零一八年,河北省共有十一個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非法判刑68人,綁架326人次,非法庭審58人,非法批捕41人,非法關押在拘留所或看守所180人次。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區法院將六十多歲的河北省張家口法輪功學員龔玉枝非法冤判六年,未給家屬任何書面通知,並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將龔玉枝送到山西省榆次監獄,也未告知家屬。
結語
本文所列只是丁順生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罪行,更多迫害事實還有待於進一步曝光。但丁順生在迫害法輪功中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必將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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