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正聲明不是免罪牌

——讀《從陳新野經歷想到的》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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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看到同修的文章,讓我想到一個問題,就是有的同修並不很清楚寫嚴正聲明的真正意義,而是拿嚴正聲明當了免罪牌,以為寫了聲明後,過往的對大法犯下的罪就會一筆勾銷了,沒做好吃苦消業的心理準備,更不知「加倍彌補」這句話的沉重。

正是由於這種錯誤的認識,導致有同修在承受不住壓力時,就向邪惡妥協了,以為回家後寫個嚴正聲明就沒事了,豈不知被邪惡抓住了把柄。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這樣做,那就是在欺騙師父,邪惡豈能放過?

師父說,「如果第一關過不去,第二關就很難守的住。但也有這樣的,第一次沒過去,醒來後懊喪的了不得,可能你這種心理、這種狀態,也會加深你思想中的印象,再遇到問題,你就能把握住了,就能夠過的去了。如果有的人沒過去,也不在乎,以後就更難守了,保證是這樣。」[1]

走回來,把邪惡的手段、伎倆全部曝光出來,踏踏實實的吃苦消業,更純正的修好自己,才能盡力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也讓其他人得到教訓。儘管這一步很難邁,但真的邁出去了,善念徹底堅定了,自己的靈魂就能得到救贖。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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