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在甚麼情況下簽了字,同修都知道這不該是大法弟子所為,過後基本上都寫「嚴正聲明」發到明慧網上。可有的同修卻把寫「嚴正聲明」當成了一種為自己開脫的方法,並沒有太想按照聲明中所說「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去做。「簽字了?簽了寫個聲明發到網上就行了。」似乎寫了聲明,自己背叛大法的行為就可以一筆勾銷了。
師父說:「你懺悔的目地是幹甚麼?懺悔是知道自己錯了想要做的更好,不是一邊懺悔一邊幹壞事。說今天殺了人了,你饒恕我吧,明天你又殺一個,你又懺悔請求饒恕。誰饒恕你呀?是不是這個道理?你懺悔做了壞事,以後不再做了,真的不再做了。」[1]
我們知道神佛看的是人心。世人用假名做「三退」就能保平安是因為他的心是真的;可作為修煉人雖用真名寫了聲明意卻是假的,這能起到聲明的作用嗎?對於發表聲明的同修,我們是否也該有個把握,提醒其發聲明真正的意義,這也是對法和同修負責。
以前我認為傳統文化是給常人學習的,是常人應該達到的標準,最近我才悟到,傳統文化也是我們修煉人應該做到的。如「義」和「忠」,桃園結義和岳飛、楊家將對朝廷的忠。我們大法弟子,受邪黨變異文化的影響,很多時候都不及古人。多年的修煉中,師尊時刻在看護和保護著我們,每個人都在大法中深深受益。當自己或丈夫妻子、兒子女兒、孫子孫女得到人中的福份時,還在感恩著師尊和大法,轉眼邪惡利用這些利益恐嚇時,就忘記了佛恩向邪惡妥協。我們連人的「義」和「忠」都沒有做到,何況我們是要做個超出常人的人!
還有的同修關注每週週刊上有多少人寫了「嚴正聲明」,用別人給自己找個藉口。前段時間有些天我三件事做的不好,但自認為思想上並沒有太放鬆。先是夢到報考大學,我不是正規高中的考生,而是職高的考生,夢裏還想「最起碼也能參加高考」。醒來後也沒有抓緊改變自己的狀態,幾天後又夢到自己竟然沒有考上大學!我明白越到最後越嚴肅、要求也越嚴格!身邊有位同修已幾年沒學法煉功,當今年她想好好實修時,夢到自己還在教室裏只是沒有她的座位只能坐在地上。開始我想自己怎麼還不如人家呢?後來悟到:每個生命的來源不同、使命不同、誓約不同、責任不同,法對每個人的要求也不同。也不能用自認為做得好的方面和同修沒修好的方面去比較。
以上僅個人認識,如有不當之處,請同修們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休斯頓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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