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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起遭迫害:冤獄九年、騷擾不斷

——廣東法輪功學員吳先金聘請律師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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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茂名市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吳先金,從二十三歲起就不斷遭中共人員綁架、囚禁及無休止的騷擾,他曾三次被非法勞教,一次遭非法判刑,陷冤獄達九年之久,寶貴青春被中共不法人員蹂躪、摧殘。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吳先金和妻子再次遭騷擾。夫婦倆被高州市「610」成員劫持問話、非法抄家。期間廣東省司法廳一張姓女人還恐嚇吳先金:「零口供也要判三至七年。」

由於正常工作、生活遭嚴重騷擾、侵害,吳先金於六月二十九日就此事以信訪形式向高州市公安局投訴,要求高州市公安機關履行保護居民人身權利、住宅安全、財產權利的法定職責,查處違法行為。但高州市公安局拒絕受理。日前,吳先金已聘請律師介入此案。

吳先金一九七七年五月出生,家住在廣東省茂名高州市大井鎮白田隊,他曾是廣東省汕頭大學醫學院九六級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生,因不斷遭迫害,失學、失業,現在家務農。

三次勞教六年 誣判冤刑三年

二零零零年元旦過後,吳先金與父親吳祖強上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並被學校無理退學。

二零零零年三月,吳先金再次與父親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遭綁架,雙雙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關押在廣東四會監獄;期間吳先金遭獄警長時間剝奪睡眠和多次被電擊折磨。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九日晚,吳先金在住所被高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何聖等二警綁架、抄家;後被非法判勞教三年,被關押在三水勞教所;期間他曾絕食抗議迫害。吳先金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結束非法勞教。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受聘於高州市宇航職業培訓學校的吳先金與同修李樹偉,出差去安徽省進行招生工作。五月十五日,兩人在乘火車到安徽省宣城市途中,火車乘警查身份證,綁架了兩人,後兩人均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安徽省宣城市南湖勞教所。吳先金被拘押在鐵路看守所期間絕食反迫害,獄警野蠻的灌食導致他喉嚨出血;在南湖勞教所,吳先金遭受嚴重迫害,瘦得嚴重變形,體質虛弱,頭時常在不由自主的晃動,背稍重的東西走遠點都覺得有點力不從心。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三個警察在街上綁架了吳祖強,奪得吳祖強身上的鑰匙,當地政法委、「610」辦公室、公安局等機構出動十一輛警車,闖到其出租住所非法抄家,抄走電腦、打印機、摩托車、辦公台和大法資料,家中物品幾乎被洗劫一空;還搶走現金二萬六千多元。警察並綁架了他的兒子吳先金。父子倆被劫持到茂名市河西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即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吳先金被轉非法拘留,二零一一年二月被劫持到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父親吳祖強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被高州市法院非法判重刑八年。吳祖強出獄不久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突然含冤離世。家人懷疑他在獄中遭藥物迫害。

司法廳女人威脅:「要判三至七年」

吳先金只因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年來,不斷被中共人員構陷入獄,即使在監獄外的日子,也頻頻遭當地中共人員騷擾,不得安寧。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吳先金與妻子又遭中共人員騷擾。當日上午,吳先金先被高州市「610」成員黃姝等人綁架到潘州街道辦事處,自稱來自廣東省司法廳的一男(姓李)一女(姓張)對吳先金問話,他們沒有出示自己的證件,也沒有告知任何法律依據,要求吳先金寫「保證」、「承諾」放棄修煉法輪功。

當天下午,「610」人員(黃姝手下)在沒有任何正常法律手續的情況下,用非法手段開門,侵入吳先金的住宅,四處拍照,並將吳先金的妻子羅諫芬綁架到潘州街道辦事處。

當天晚上,高州市公安局開出搜查證非法搜查,警察將大法師父法像、大法經書、法輪圖形、真相貼畫、真相資料等查抄。張姓女人拿著這些非法得來的所謂證據,恐嚇吳先金:「憑這些,零口供也要判三至七年。」一高州市政法委的男人也惡狠狠的威脅吳先金:今天這次先放過你,以後還這樣,還有第五次。(詳情請見明慧網文章《廣東省茂名高州市吳先金被騷擾經過》

騷擾並沒有結束。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高州市「610」人員又到吳先金家騷擾,當時吳先金和他妻子不在家,高州市「610」人員就到高州市勝利農場綜治辦找,又打電話騷擾在湛江工作的吳先金的姐姐。

公安局拒絕履行職責

面對沒完沒了的騷擾,吳先金和妻子一度有家難回,地裏種的兩畝荔枝正是成熟收穫的季節,也因沒人採摘而落在地上;親戚們害怕受到牽連,不敢來往。

高州市「610」的種種觸犯法律的行為,給吳先金及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傷害,嚴重影響吳先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在這種情況下,吳先金向國家有關機關反映,要求上級機關依法進行監督,要求高州市公安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住宅安全、財產權利的法定職責,保護他本人的正常工作、生活不受到騷擾和侵害。然而近日,吳先金收到高州市公安局對所反映情況不受理的答覆。


高州市公安局對所反映情況不受理的答覆
不受理的答覆

律師介入:立即停止違法瀆職行為

日前,吳先金家人已委託北京律師代理吳先金被公權力非法侵害一案的申訴。律師已於七月六日向茂名高州市有關部門寄出了法律意見書。以下是律師法律意見書中的要點簡述:

◎對吳先金夫婦的騷擾侵害都是違法瀆職行為

無論是由茂名市勞教委對吳先金作出的勞教決定、高州市法院對吳先金作出的刑事判決,還是有關方面自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以來對吳先金、羅諫芬夫婦進行的無端騷擾侵害都是違法瀆職行為,有關方面應當立即糾正不法、停止侵權依法處理對吳先金、羅諫芬的種種不公對待。

◎對吳先金的迫害是因為信仰

對吳先金判刑勞教以及其被釋放後長期遭到非法監控侵擾是由於其修煉和信仰法輪功。

◎有迫害才有講真相

法輪功學員在一九九九年以前只是學法煉功,並沒有向社會散發傳播資料、講真相的現象,而一九九九年之後,由於他們遭受了各種誣蔑和打壓迫害(比如央視炮製天安門自焚假新聞以及各大官媒鋪天蓋地對法輪功妖魔化指斥其為邪教組織等等),並且以勞教、判刑、洗腦班、酷刑等各種手段打壓迫害信仰者,甚至時常出現致傷、致殘、致死的現象,以及活摘器官這一駭人聽聞的事件,對法輪功的迫害手段無所不用其極,為了申冤與反迫害他們不得不走向社會,告訴不明真相的世人他們遭到了誣蔑以及發生在他們身上的種種遭遇與不公。在這一過程中,鎮壓與迫害是起因,申冤與抗爭則是被迫的回應,他們之所以要到社會上去發資料、講真相,是因為迫害在先,並且迫害的現象十分普遍極其嚴重。

◎司法製造了千萬法輪功冤案

過去二十年間,在法輪功蒙冤的一個個案例中,無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則一概不被適用,與此相反,明知沒有證據、沒有事實、沒有法律依據,大量法輪功學員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判製造冤獄,千千萬萬的司法冤獄被持續製造。

◎法輪功案件發展趨勢──從重判向輕判、無罪化處理

雖然二十年來由於少數反人類的邪惡犯罪分子把持政法大權在全國範圍內製造了大量法輪功學員的冤假錯案,但近年來「法輪功」案件從普遍重判向輕判進行無罪化處理是個發展趨勢,並且在本案發生之前各地出現諸多法輪功案件審而不判、發回重審、免於追究刑事責責、不起訴、撤銷案件、無罪釋放的案例,充份彰顯了人性良知的日益覺醒。

參與迫害相關單位及人員:

1、廣東省高州市公安局局長梁爽,電話:0668-6635399
2、廣東省高州市市委書記王土瑞,電話:0668-6688593
3、高州市政法委書記李拔飛,電話:0668-6662858
4、高州市政法委專職副書記徐茂輝
5、高州市政法委「610」主任李冬
6、高州市政法委專職專員、綜治辦、「610」副主任黃建國
7、高州市政法委「610」成員黃姝(女)
8、高州市大井鎮派出所所長梁金福13702663430
9、高州市大井鎮派出所教導員陳文江0668-6280024
10、高州市大井鎮派出所副所長邱科勇13927598018
11、高州市大井鎮派出所副所長陳濟森13580002696
12、高州市公安局副書記、政委張璇13600393306
13、高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陳元生13902510771
14、高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凌衛陽0668-663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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