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紅修煉前有嚴重的心臟病,修煉法輪功以後二十多年,身體非常健康,從沒吃過一粒藥。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八點左右,錦州市公安局610支隊警察和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街道居委會十多人,跟蹤到王玉紅家串門的法輪功學員代雲琴,非法闖進屋,沒出示任何證件,便開始翻箱倒櫃,搶劫走電腦、手機和所有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當天下午五點,王玉紅被劫持到錦州看守所,並很快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八月初,凌海市檢察院將構陷王玉紅的案卷遞交法院。九月十一日上午九點三十分,錦州凌海法院非法庭審王玉紅。王玉紅正念很足,全盤否認公訴人所構陷的所謂罪證,認定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沒錯,信仰無罪。王玉紅最後還慈悲勸善,希望當庭法官要秉承正義,善待好人,選擇好自己的未來。律師也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並要求無罪釋放王玉紅。庭審於上午十點五十分左右結束,當庭沒有宣布結果。
王玉紅最終被誣判五年、非法罰金兩萬元,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被劫持到位於瀋陽市的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八點來鐘左右,在遼寧省第二女子監獄,肇昌茹(幹事)、張宇(隊長)找法輪功學員王玉紅,在監舍三樓辦公室問話,讓她對法輪功表態,對她不參加所謂「改造」進行問話。王玉紅善意地講述了法輪大法好,信仰真、善、忍是合法的;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合法的,自己不是犯人,無罪,不需要任何改造,包括勞動改造的事實。獄警惱羞成怒,為達到逼迫王玉紅轉化的目的而搞株連政策,採用讓她所在監區小隊全員集體受罰:停止洗漱、罰坐板「學習」。見她不妥協,肇昌茹叫來犯人孫珊珊和其他警察群毆王玉紅,對王玉紅進行拳打腳踢,踢、打、抽她的頭、臉、胸口、心臟等部位。參與迫害的有趙天舒(隊長),崔彤彤(隊長),孫珊珊(犯人)。怕王玉紅喊出聲來,孫珊珊(犯人)把抹布強硬堵進王玉紅嘴裏,窮凶極惡地施暴。看到她嘴角鮮血直流也不住手,直到血止不住的往地下淌,才住手,慌忙去擦地上的鮮血。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王玉紅門牙被打掉三顆,(上門牙一顆,下門牙兩顆)其餘多顆牙鬆動。面對慘無人道的迫害。王玉紅面對獄警、犯人打人,公職人員知法犯法的事實,討要公道說法時,董璐(科長)卻毫無道德底線與做人的良知,不屑一顧地說:還告我們,可笑,你知道我一個月掙多少錢嗎?國家給發多少福利嗎?告我們,你有錢請律師嗎?誰又能給你作證?還揚言,在監獄裏的服刑人員就如同螻蟻,想怎麼弄就怎麼弄。結果是給受害人王玉紅記過處分。
王玉紅所在監區小隊因為搞離間、株連手段,個別別有用心的人藉機煽動挑嗦監室其他人對王玉紅的仇視。但大多數人知道她是按真 、善 、忍做好人的。王玉紅被迫害,監獄沒給任何說法,他們連一句道歉都沒有,就這樣堂而皇之的逍遙法外,反而卻對王玉紅給予記過處理,還要株連同監區小隊其他人員。王玉紅為了不給同監區小隊其他人員造成生活上的不便和麻煩,在舉投無門、不得已的情況下採取絕食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獄警下發給王玉紅記過時,讓王玉紅對著執法儀「配合」。王玉紅趁機把嘴唇張開,露出已經被打掉的門牙,不配合邪惡,並表示不服從記過處分,要求執法人員主持公道,給予合理解決,申請申訴。結果是沒有解決,仍是記過處分,且由允許每月花二百元降至每月只允許花一百元買日用品。門牙被打掉後,邊上的牙也隨之鬆動,導致她長時間不能漱口,進食困難,每次進食只能直接吞咽,造成她長期缺乏營養。直到出冤獄,打人的公職人員、犯人也沒有受到任何處理。
出獄時,王玉紅的精神狀態非常不好,整個人虛弱,消瘦,頭髮一半全白,手不由自主地顫抖,滿口牙只剩十二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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