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派出所對質,堂哥無話可說了
一天我跟前夫的堂哥講真相,當我說到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從來不講法律,抓人從來不出示證件、法律文書,像黑社會一樣搞暴力綁架,那堂哥暴跳如雷。他八十多歲了,已退休幾十年了,原來是檢察院監獄科的科長,看邪黨新聞、邪黨電視節目是他主要的精神寄託,越看越信共產邪黨,別人說甚麼都聽不進去,對法輪功誤解很深。我經常給他說一些我遭到的迫害,想讓他了解一點真相。他平時不作聲,從他表情看不太接受,可能認為我是誇大其詞。
那天他終於爆發了,他臉脹的通紅,站起來手指著我說:你總是跟我說這些謊言,我一句也不相信,今天我要把你這些謊言戳穿。你必須跟我一起去派出所,我們去對質、問個清楚明白。我看他被邪黨洗腦後那種極端、偏執、像瘋子一樣的狂叫,覺得八十多歲的人被邪黨洗腦成這樣,此時完全沒有人性,怪可憐的。我很平靜的勸慰他說:「你靜下來,別氣倒了(因為他有嚴重的心臟病),我一定跟你一塊去問個明白,你千萬要冷靜下來。」他聽我這樣一說,情緒好了點,他原來滿以為我不敢去。走在路上,我不時地問他:「你走得動吧?」他說:「沒問題」。「那好!你走慢點,不急。」
到了派出所,他問那些警察:哪位是所長?我想問個情況。值班警察回答:所長不在家,有甚麼事?你說吧!他說:我是檢察院的退休幹部,有人跟我反映,說你們抓人從不出示證件、法律文書,可有此事?我連忙說:是我反映的,我被綁架三次(其實不止三次),你們從沒出示證件和法律文書。值班警察支支吾吾不敢說,這時從樓上下來一個警察,可能是所長,他問我:你被綁架到哪去了?我說:第一看守所。他說:綁架到一看守所沒問題。這時堂哥說:那怎麼沒問題?你們應該出示證件嘛!所長堅持說沒問題。他知道我說的是真的,他就走了。
二、檢察院科長當面查文件對質
二零二一年八月,我寫了舉報信,舉報了綁架我的國保隊長和冤判我的法院刑庭庭長。
舉報信從中央到地方共寄出八十多封,之後我又去我地相關部門當面舉報。當我去檢察院服務大廳舉報時,那個接待我的科長,他一開口就說法輪功是×教,他還經手冤判過法輪功學員。我說法輪功不是×教。有文件證明法輪功不是×教,而沒有一個文件、一條法律證明法輪功是×教。他說:如果是這樣的話,我給你平反,不用別人。我說:那好!你現在在電腦上去查,你輸入:「中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幾個字搜索,就可查到二零零零年四月三十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安部對邪教組織的界定。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公布的14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他極不相信,馬上在電腦上搜索,估計是搜索到了,旁邊的工作人員也湊過去看,他們看了很長時間,沒說話。然後把頁面翻過去,說沒查到。
接著,我叫他查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令》第99、100條廢止了一九九九年對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法輪功的書籍和相關資料是合法的。這個文件他又很快查到了,然後他亂解釋一通。這兩個文件對他思想產生了很大的衝擊,他立即拿起電話與政法委聯繫,要求他們查鎮壓法輪功的文件,那位工作人員答應馬上去查。大概查了半個多小時,給他回電話說:沒有文件。他像洩氣的皮球一樣,呆了一會,然後說:都是密件,都是密件。
他的表情很難看,亂了陣腳,一貫認為鎮壓法輪功理由充足,原來卻這麼荒唐,一點法律依據、政策依據都沒有。他對我說:我們不接待這個問題,你走!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