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裏,他們天天給我們洗腦,強行轉化,強制寫放棄修煉的所謂「三書」。同修們正念正行,絕不配合。提審時,警察給我們戴上手銬,他們問我:「這些東西哪來的?」我說:「自己花錢買的。」「你買這個幹嘛?你會嗎?誰教你的?」「我流離失所時學的。」不管他們怎麼問,我都一人承擔,絕不連累任何同修。
因為我不「轉化」,他們加緊提審我,加強迫害我,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沒錯,我就開始絕食抗議。等到絕食第九天的時候,他們給我灌食。他們粗暴的給我插管,一下子插到了氣管裏。我氣上不來,也下不去,要憋死了。他們一看不行,趕緊拔出了插管。隨著他們一拔的時候,我的血一下從口裏噴出來,噴了他們一身,也濺了自己一身。如果他們晚拔出一會,我可能就真的沒命了。
這時包夾我的犯人哭著說:「大姨啊,你快吃點東西吧,不然他們會折磨死你的!」
第二天,他們又拉我去醫院灌食。不管在哪裏,我都不忘自己是個大法弟子,給負責給我灌食的大夫、護士講大法真相,給監護我的警察講真相,他們都佩服我,都認同大法。
一個好心的護士勸我說:「大姨啊,我給你下上這套裝置,他們不會給你拿下來的,你想你會遭多大罪吧,你吃點東西,有勁了,該幹嘛幹嘛,不好嗎?」我覺的她說的有點道理,我也想起來師父講的「得不償失」[1]的法,我就恢復了正常的生活。
守護我的小警察也是,看到我想起來,他就過來幫忙,嘴裏叫著:「奶奶,我來幫你,奶奶慢點……」聽給我灌食的那個大夫回來說,他到家莫名其妙的踢了兒子兩腳,那是他受到了良心的譴責啊!
不管在甚麼地方,甚麼情況下,我都不忘大法弟子的責任。有些是半夜抓來的賣淫的、偷盜的,犯甚麼罪的都有,我不管他是甚麼人,我都抱著一顆善心對待。沒襪子的我給,沒襯褲的我送,晚上誰沒蓋的,我把自己的大衣給她蓋上。她們都感受到大法弟子的善心,體會到了大法的溫暖。所以她們出去後,給我卡裏打錢,我走時,卡裏還有三百多塊錢吶,至今我也不知道誰打的。
在看守所裏呆了兩個月,由於我不「轉化」,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日,我市幾個警察由劉某帶領,送我去濟南勞教所。在路上,他們給我戴上手銬。我一路發著正念,求師父救救我,我不能呆在那地方,我還有好多事要做呢。
到了那,要查體,驗血、查尿、量血壓,甚麼都不合格。他們不死心,又查了一遍,結果一樣。我知道是師父在保護我。這時,劉某又上二樓,要求大夫強行把我留下,可大夫說,不合格,我們堅決不能收。
就這樣,他們原路把我拉了回來。快到我市時,他們打電話給我家人:拿兩千塊錢來,接你媽。那時,孩子剛買了房子,沒那麼多錢,拿了五百塊錢,把我接回。
我和女兒還有兩個同修打車回來的路上,我又和司機講了真相、作了「三退」。女兒說:媽,你真大膽,剛回來還講。我說,甚麼時候我都不能忘記大法弟子的責任。所以回來後,我又溶入到大法洪流中,天天出去講真相,一週退幾十人。
不管人數多少,環境多麼惡劣,我都不能沒有正念,忘了自己的責任。我就按照師父的教導,兌現和師父久遠的誓約,救度眾生,精進再精進,直至圓滿。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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