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慶市59歲劉淑萍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最近獲悉,大慶市杜蒙縣法輪功學員劉淑萍被枉判三年,二零二二年三月她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劉淑萍是二零二零年和二零二一年兩次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刑入獄的三位法輪功學員之一,其他兩位是楊海霞和李淑春,分別被誣判七年和五年。

修大法 各種疾病痊癒

劉淑萍,一九六三年九月九日出生,今年五十九歲,蒙族,是下崗民辦教師,現住黑龍江省大慶市杜蒙縣。

從一九九六年,劉淑萍從民辦教師下崗,沒有工作和收入,造成精神壓力很大,性格也變得急躁。那時,家裏收入只靠丈夫每月六百五十元工資。她各種疾病纏身,如心臟病、腦神經痛、腰椎盤突出、風濕性關節炎、皮膚性過敏、膀胱炎、角膜炎。她有病沒錢看醫生,每天需要別人照顧。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有人向劉淑萍介紹了《轉法輪》這本書。劉淑萍看完書之後,感到這書就是她要的,是一本寶書,特別是書裏的「真、善、忍」理念,使劉淑萍感到好,是要求做好人、為人善良、做事先為別人想。劉淑萍開始走入法輪功修煉。

劉淑萍每天都在看這本書,不管多忙,都找時間看。她按照書裏的要求做,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看看哪兒沒做好,然後歸正自己。她的性格變好了,心情自然也好起來了,病隨之也都沒了,從此她沒花一分錢買藥,真正達到身心健康。即使劉淑萍五十多歲了,還能打工當保姆,照顧八旬的老人,家裏也多一份收入,家人、親人都為劉淑萍高興。

惡首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劉淑萍想,為甚麼做個好人這麼難?為甚麼按真、善、忍做人是犯罪?如果人人都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人人都是好人,誰都不去做壞事了,那社會安定,國家安定,家家和睦,人人幸福,多好啊。

可是,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在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一年期間,劉淑萍幾次被大慶市局國保和杜蒙縣國保便衣警察綁架,不法之徒走「法律程序」,將她構陷到讓胡路區檢察院、讓胡路區法院,直至現今被非法判刑三年入獄。

二零二零年多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被綁架、關押

二零二零年二月五日上午,杜蒙縣公安局一幫便衣警察,將法輪功學員李淑春的姪子李賀龍(未修煉法輪功)綁架到杜蒙縣公安局非法審問。

當晚八點多鐘,劉淑萍和法輪功學員楊海霞也被綁架到杜蒙縣公安局。警察搶走她倆家門鑰匙,去非法抄家。在劉淑萍家,警察非法抄走法輪功書籍;在楊海霞家,非法抄走法輪功書籍、打印機、筆記本電腦、兩萬元現金等私人物品。

當夜十點多鐘,大慶市公安局夥同泰康縣公安局便衣警察及街道等十多個人來到法輪功學員李淑春家,打開門闖入,將李淑春、劉福斌(剛剛結束十年冤獄)綁架到縣公安局,並實施非法抄家。

第二天,二零二零年二月六日凌晨,劉福斌被放回家,警察讓李淑春的女兒簽字後,李淑春被「取保」回家。

同日,劉淑萍和楊海霞被劫往大慶市看守所。因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劉淑萍和楊海霞又被拉回杜蒙縣公安局。在杜蒙縣公安局,警察逼楊海霞和劉淑萍簽字,她倆拒絕簽字。

二零二零年二月六日下午,劉淑萍和楊海霞回家。李賀龍被關進杜蒙縣看守所兩天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一月和四月多位法輪功學員再被綁架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早晨,多位法輪功學員再被綁架:

楊海霞在家中,被杜蒙縣公安局國保隊長王明全、馬伯剛、中心派出所副大隊長等便衣警察和委主任(女)綁架。

李淑春在外面買東西回來,在自家樓下,被杜蒙縣公安局國保便衣警察綁架;李淑春的姪子李賀龍在自己的住處再次被綁架,當天被「取保」放回家;

李淑春和楊海霞被非法關押到杜蒙縣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三月,李淑春、楊海霞被劫持到大慶市第二看守所關押迫害。

二零二一年四月,李賀龍第三次被杜蒙縣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杜蒙縣看守所;同時,李淑春、楊海霞、李賀龍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檢察院枉法構陷到讓胡路區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劉淑萍再被綁架。因為劉淑萍孤身一人獨居,有朋友發現她家樓門外面用小粘貼把門鏡和門縫封了。無人知道她的詳情。直到二零二一年十一月獲悉,劉淑萍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龍鳳第二看守所迫害,已七個月了,屬超期關押,邪黨人員還不放人。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大慶市讓胡路法院枉判李淑春非法刑期五年、楊海霞非法刑期七年。楊海霞上訴到大慶市中級法院,九月中旬被枉法裁決:維持冤判。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李淑春、楊海霞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劉淑萍被非法判刑三年 被劫入獄

最近獲悉,大慶市杜蒙縣法輪功學員劉淑萍被枉判三年,二零二二年三月,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詳情未知。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剝奪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論自由,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給他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