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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威海市法輪功學員於迎春被構陷案已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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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區法輪功學員於迎春,被構陷到威海市檢察院半年之久,二零二二年五月六日,文豋區國保大隊警察告知案件已撤訴。

於迎春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家庭婦女,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修心向善。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上午,於迎春在文登區米山路等紅綠燈時,被對面學府社區警務人員綁架到警務室,後被綁架到文登區天福派出所。在這過程中,「六一零」人員拿出一張複印的女人照片,對於迎春說:看你以前胖,現在瘦。於迎春看了那張照片,那不是她,但確實有些像她,只是眼睛與她有些區別。於迎春說:這不是我。後來,快下午兩點,他們將於迎春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下午,兩個六一零的人到於迎春家敲門。一會又來了一個,他們說有人舉報,說前一天於迎春在文登區華府貼如何躲過瘟疫的不乾膠,非法抄家,又把於迎春綁架到文登天福派出所問話。他們還打電話給於迎春的丈夫。出來以後,於迎春才知道了,她丈夫在寫著於迎春拒絕簽字、在「取保候審」的紙上,簽上了名。

半年後,文登區國保大隊警察又通知於迎春到國保大隊去簽字,於迎春沒有配合,國保大隊再次叫於迎春的丈夫簽了字,於迎春才被放回了家。於迎春回家後,一直被文登有關部門人員非法監視和跟蹤。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文登分局國保大隊兩個警察,到於迎春家,送了一張蓋有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印章的「移送起訴告知書」,將於迎春以莫須有的「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構陷到文登區檢察院。

於迎春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家庭婦女,沒有任何行為、方法破壞國家法律,或使哪條國家法律不能得到實施。她的行為符合國家賦予公民的權利,沒有違反國家任何法律。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福益家庭、社會。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使中國的法治建設出現了大倒退,依法治國不僅成為口號,甚至成了玩笑,中國之所以出現今天如此之亂象,完全是由於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所引發。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試想一想:不讓做好人、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中國百姓希望中國的法制能夠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都能維護善良、公平、正義,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古人說:給修行人一口飯吃,功德無量。善待法輪功學員,一定會得大福報,也將給子孫後代種下了一份永恆的福田。在這歷史巨變的時刻,您的一個善念,一個義舉,都會給您自己的將來帶來無量的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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