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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鄭旭飛被非法判刑 威海市中級法院加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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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乳山市法輪功學員鄭旭飛,男,四十二歲,乳山市下初鎮中心學校體育教師,被乳山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威海中級法院維持非法冤判並追加罰款。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正在休假的鄭旭飛走在街上,看到身邊一個男青年,鄭旭飛就和他聊起法輪功,鄭旭飛就把自己的信仰告訴了那人,那人問鄭旭飛有沒有資料甚麼的,鄭旭飛就給了他一個優盤,裏面是「甚麼是法輪功」、「天安門自焚是騙局」等內容。

鄭旭飛正在往前走,在稍做停留時,另一個年輕男人來到他面前,鄭旭飛很善意的和他攀談起來,告訴他法輪功是甚麼,中共為甚麼迫害法輪功等。此人也問有沒有資料等。鄭旭飛就將自己的另一個優盤送給了那人。那人問還有嗎?鄭旭飛說沒有了。那人還很不禮貌的捋了一下鄭旭飛的口袋。

此時鄭旭飛也感覺到今天遇到的兩人不正常,在往家走的路上,被幾個追上來的人按倒並綁架到一輛轎車裏,就這樣鄭旭飛被綁架了。

後來在一審開庭時,知道第二個年輕人叫姜志壯,是一名警察。第一個人叫劉東明,說是普通市民。但是在二審上訴期間,律師會見鄭旭飛時,鄭旭飛告訴律師,劉東明也是警察,而且現在就在看守所上班。

檢察院公訴科長宮曉玲不顧事實真相,更不遵從法律條規,口口聲聲誣蔑法輪功。

乳山市法院法官朱義全,也不是以法律為準繩,冤判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鄭旭飛四年刑期。

鄭旭飛提起上訴後,乳山法院朱義全到看守所要求鄭旭飛將一審判決書退回,說是漏掉罰款一項。鄭旭飛不給。在二審開庭時,乳山檢察院又進行抗訴,要求威海中級法院對鄭旭飛處罰金一萬元。

威海中級法院本應及時糾正這種破壞法律的違法行為,可是威海中級法院不但沒予以糾正,反而追加罰款一萬元。

鄭旭飛非常善良,從小就被父母親人、街坊鄰居誇獎是一個很懂事的孩子。長大後在單位及社會上也不曾有冤家仇人,親戚朋友都願意和他交往。

這樣一個好人,希望自己的德行修為更高。他一直在尋找,尋找一個能告訴他突破自我,能告訴他人生目的的人和法理。他看了許多有關這方面的書,也了解許多關於宗教中的情況,但是他一直覺得都不是自己要找的。

二零一二年初,一個偶然的機會,他看到了法輪功的著作《轉法輪》,看完後,他一直迷茫的、疑惑的問題都得到了解答,他追尋的真理終於找到了。他激動不已,一有時間就捧起《轉法輪》拜讀,努力按照書中要求的真、善、忍提升自己的道德水準。從此,不但精神愉快,身體也更加健康。

現在中共治下的社會人們受無神論毒害,做好人是不容易的。妻子知道法輪功在受迫害,不讓鄭旭飛修煉法輪功。鄭旭飛的態度是修煉和家庭都要。為甚麼修煉做好人就不可以有正常的家庭親人呢?最後妻子害怕被迫害受牽連,執意要和鄭旭飛離婚。鄭旭飛為了妻子和女兒著想,孑然一身出去租房住。

當鄭旭飛明白了法輪功是佛法真理時,他不顧個人安危,把法輪功真相告訴給自己接觸到的每一個和自己一樣曾經被欺騙的人。

二零一四年七月,鄭旭飛因講真相被非法抓捕,在非法抓捕過程中,四個警察將他按倒在地(實則上是摔倒),他的嘴撞在地面上,頓時滿嘴是血,被警察拖上警車,此時鄭旭飛的鎖骨被摔成骨折,送往看守所,看守所的醫生知道此事拒收,但迫於壓力,最後接收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鄭旭飛被戴著手銬腳鐐一個多月,警察指使監室的「大頭」(監室犯人管理者)毒打鄭旭飛。鄭旭飛即使是戴著手銬腳鐐還是被逼做奴工──剝蒜皮。

這期間乳山公安局國保隊兩次將卷宗送到檢察院要求批捕鄭旭飛,後被檢察院退卷,三十五天後鄭旭飛被強迫交五千元錢「取保候審」。

因鄭旭飛被無理關押迫害,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兩年的績效工資兩萬元被扣除。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個乳山市紀委的人到學校找鄭旭飛,對鄭旭飛又是問話,又是錄像的,鄭旭飛不配合,問他們是哪個單位的,叫甚麼名字,一人拿著證件在鄭旭飛面前一晃,鄭旭飛根本就沒看清。其中一個揚言,要扣鄭旭飛的工資。

二零一六年八月,鄭旭飛被教育局和學校告知降兩級工資,從二零一七年起,每月扣工資一千一百元。

二零一七年春校長王國峰告訴鄭旭飛,今年你被定為不合格教師,這將意味今年的績效工資一萬元又將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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