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矛盾向內找 修心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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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我是一九九五年得法的老年大法弟子。在學法修煉中,我也經歷了各種環境中的矛盾,這些關、難都是針對自己的那顆心來的。下面將我提高心性,遇到矛盾向內找,去掉常人心的情況與同修們交流。

在單位上班時,我是分管後勤工作的中層幹部。做後勤工作因涉及到職工的住房、福利分配等切身利益,所以它既是一項為人的工作,同時也是一項得罪人的工作。因為有的職工不了解具體情況,個人利益得到了就高興,得不到就生氣,甚至做出過火的行動。我用一個修煉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貪、不佔、不收禮,不搞不正之風,與人為善。如有一次,經單位領導研究決定,讓我負責分房子。有一天晚上,為了分到房子,單位一位年輕的職工,和他妻子抱著孩子,帶著禮品來到我家。我告訴他們說:「分房子的事,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你的情況我們會酌情研究。」經過再三推托,我沒有收他們帶來的禮品。不一會兒,他的妻子一個人帶了更多的禮品,來到我家。當時,只有我一個人在家中,她還與我說了很多男女之間不應該說的話。我在心裏反覆默念:「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守住了心性。她臨走時非要把帶來的禮品給我留下。我與她說:「我是煉法輪功的,誰的禮品我也不收。」她很不情願的把禮品帶走了。當然,根據實際情況,還是給他們分到了房子。後來,這位職工再見到我,感到很不好意思。我微笑著對他說:「我們法輪功的師父說了,對誰都要好。你的住房確實有困難,哪有不分給你的道理?」從此,打消了他的思想顧慮。

還有許多職工為了要到房子,變著法的給我送禮品、送購物卡之類的,我都以煉法輪功不收禮一一拒絕了。我心裏非常清楚,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撈好處,滿足個人的慾望,這樣的事我不幹,幹了就會失去極其珍貴的德。沒有了長功的條件,還煉甚麼功啊!

工作中也經常遇到不順心的事。如有一次,因為沒達到一位職工的個人要求,他根本不聽我的解釋,在單位辦公大樓的走廊裏,就朝我破口大罵,哪句話難聽他就罵哪句,那真的是不堪入耳。單位領導和同事們都走出自己的辦公室出來勸說。最後,當著眾人的面,他又狠狠的踹了我一腳,才算走開了事。在矛盾發生的整個過程中,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師父說的:「作為一個煉功人首先應該做到的就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得忍。否則,你算甚麼煉功人?」[1]我沒有生氣,也沒有和他一般見識,做到了忍。我悟到,遇到的這些麻煩,都是為了讓我消業提高心性的。

事後我對照法向內找自己,看看自己的心性到底在哪方面出了問題:因為我為人正派,無論單位的領導還是普通職工對我都很尊重,可以說是高看一眼。我每天下班回家,有兩條路可走,有一條近路需穿過單位的家屬院,因為單位的職工、家屬一見面都願意與我打個招呼,為了減少不必要的禮節,我只好選擇走較遠一點的路。

我幾乎每年都被評為先進,還曾經被評為省級的先進工作者。也正是由於我身上有了這些榮譽光環和職工們向我投來善意的目光,漸漸的使我助長了有高人一等的心,不讓說的心,驕傲的心,甚至隱藏很深的看不起別人的心。修煉人帶著任何一顆心都不能圓滿。使我真正明白了一個法理:在工作中遇到的任何矛盾都不是偶然的,都是師父安排的,都是讓我去掉常人心,改變在世間長期形成的人的觀念,純純淨淨的修煉提高,不斷昇華自己,早日達到功成圓滿。

我家中也開了一朵小花,還開拓了許多救人項目,已穩妥的運行十多年。在正法最後的末後,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們一定要遵照師尊的教誨,做好三件事,快救人,多救人。

以上是個人在學法修煉中的一點體會。如有不妥,敬請同修指正。雙手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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