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晶波,一九七零年十月十三日出生,家住吉林省延吉市愛丹路景陽小區,她父親早逝,家境貧困,所以她出國打工賺錢養家,長期的勞累使身體多病。她母親因為太勞累身體患了多種疾病:高血壓、腰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類風濕等等。特別是類風濕很嚴重,有時晚上睡覺都能疼醒,疼的坐在那兒晃,雙腿幾乎就癱瘓了,看了多少醫生,吃了多少偏方都不見效。自從煉法輪功後,不但媽媽的腿好了,全身的病都好了,每天騎個三輪車東忙西忙都不覺的累。看到媽媽這麼大的變化,全家真是很開心。一九九六年八月末,張晶波開始修煉法輪功,看完《轉法輪》後如夢方醒,一下從多年的委屈、不平中解脫出來,同時明白了人生的真正目的和意義,知道了做一個好人的重要性。
修煉法輪大法後,張晶波嚴格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凡事要做到對別人要寬容、慈悲、善良,不再斤斤計較個人得失,凡事能體諒別人,誰有困難就熱心幫助,這些變化在修煉前那是根本做不到的。有了平和、快樂的心情,遇事豁達的心境,同時她的身體也獲得了健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首江澤民悍然發動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對大法修煉者的迫害。只因為拒絕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張晶波被綁架兩次,每次都被非法拘留,其中一次被拘留後被送入勞教所迫害。警察非法抄家時,搶走大量私人財物。張晶波被關押期間遭受了殘酷的刑訊逼供迫害,身體嚴重受損,出現多種併發症;機票和護照被沒收,不准出國打工;戶籍被註銷(不放棄信仰,不給恢復);沒有身份證,找工作和租房都很難;不能像其他人一樣結婚、成家;常年的流離失所,飢寒交迫。
(一)從新加坡回國上訪被綁架、勞教迫害
一九九七年七月末,為了謀生活,張晶波到新加坡去打工,把大法書也一同帶了去。在那裏接觸到了修煉法輪功的人群,工作之餘,經常和他們一起去弘法、煉功。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中共開動所有宣傳機器詆毀、誣陷法輪功。新加坡電視傳媒也都在轉載,很多新加坡民眾都聽信了中共的謊言。出於向政府澄清事實真相的想法,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五日,張晶波從新加坡坐飛機回國上訪。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張晶波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非法抓捕,背包被搶走,裏面的幾封上訪信被他們撕碎。後來他們翻到了她的護照,發現她是從國外來的,怕引起國際影響才把她的錢放回了原處。
在天安門派出所,張晶波被一個中年警察帶到一間屋裏問話,過程中被此人以幫助其他大法學員為由騙走了幾百元錢,當得到她的家庭住址和姓名後,將她綁架到延吉駐北京辦事處。同時沒收了她的護照和返程機票。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張晶波被延吉市片警於某押回了當地,在延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多天。期間於某將從她身上翻出的最後幾百元錢佔為己有。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張晶波被非法勞教三年,劫持到黑嘴子勞教所。在勞教所裏,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都必須穿號服,要報號,戴監管牌,照照片,找獄警得喊「報告」等,人格備受侮辱。而獄警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法輪功學員們嘲笑、辱罵,把她們的頭髮剪成短髮,作為被監管人員的標記,侮辱人格,破壞名譽。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在這裏被強制奴役勞動,種類包括:包裝衛生筷子,清理垃圾,折書頁,挑黃豆,做工藝品……尤其是做工藝品,帶有毒氣味的膠水熏得人頭暈腦脹,眼睛辣,流眼淚,直噁心;做工藝品用的羽毛都是被染色加工過的,乾燥後粉塵非常大,隨著呼吸吸入肺部。擤鼻涕時,鼻涕的顏色會隨著羽毛的顏色變化,那真是赤橙黃綠青藍紫。每天奴役勞動十八小時以上;趕活兒時二十四小時連軸轉,如果到期交不上貨便會被獄警打罵、責罰。
在勞教所裏,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每天都會遭受強制「轉化」迫害。早上獄警一上班,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就會被一個一個叫到管教室,一會兒裏面就會傳出劈劈啪啪的高壓電棍電擊聲和痛苦的喊叫聲,每個學員出來時都帶著受刑後的虛弱和滿身的焦糊味兒。
張晶波因為不放棄信仰,曾被一大隊二小隊獄警李曼用高壓電棍電擊過兩次;還被用厚厚的大本夾子抽耳光;用冬天穿的棉皮鞋踢小腿上的迎面骨;被強制關入小號,雙手反銬著鎖在小號鐵門上;全身被打的黑青一片,好長時間都無法復原;還被實施「車輪戰」迫害,三天三夜不許閉眼睛。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
張晶波生前說:「我因為不放棄信仰,每天別人都休息了,我被罰不許睡覺,被逼迫看洗腦的書或被人拉出去『幫教』迫害;除此之外我還被逼看洗腦錄像,看完後必須寫一個感想。如果感想達不到他們的要求,便會拿來做為藉口再次迫害。我因為不放棄信仰,被勞教所任意加期迫害,總共加期迫害天數我都記不清了,只知道有時每過一個月就會被加期三十天。因為不放棄信仰,我在勞教所期間,曾被兩次以降血壓為名,強制對我進行了不明液體注射迫害。注射後的反應為:每次注射後我都會頭痛欲裂,記憶力慢慢的減退,腦中有時一片空白(連自家的電話、住址都忘了)。回家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好多在勞教所裏發生的事都想不起來。」
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三年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每年勞教所都會強制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一次全面體檢(但不被告知體檢結果)。體檢項目包括:抽血化驗、心電圖、透視內臟、量血壓等。體檢的醫生、大夫都來自長春各大醫院的各個部門。被關押的其他法輪功學員都是被強制體檢;當輪到張晶波時,得知她有高血壓等症狀時就會被醫生排除在體檢之外,不許參加體檢。體檢的醫生還嘲笑張晶波「看那臉黃的,一看就有肝炎」。事實證明勞教所「全面體檢」絕不是為了關心法輪功學員的健康,而是另有目的,很可能是為將來強制摘取器官建立數據庫而準備的。
在勞教所長期身心雙重的殘酷迫害下,張晶波幾乎精神崩潰,經醫院診斷得了抑鬱症。同時出現嚴重的頭痛,高血壓等症狀,多次欲辦保外就醫,都因為思想不符合他們的要求被否決。二零零三年非典期間,張晶波的情況越來越嚴重,胸悶、喘氣兒都費勁兒,行動也開始出現不便,被拉到公安醫院檢查,大夫說她的情況非常危險,應該馬上住院治療。當時血壓、心跳都極度不正常:高血壓240,低壓125,而心跳一分鐘只有49下。勞教所怕她死在裏面他們會承擔責任,才被迫給張晶波辦了保外就醫。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九死一生的張晶波回到了家,可是迫害卻沒有結束,戶口被延吉市朝陽派出所戶籍警註銷,他們說要重新辦理入籍,必須要有派出所所長劉新文簽字才行。當她去找劉新文簽字時,他要看 「認罪態度」(逼迫她放棄修煉法輪功)。張晶波沒回答他,他就沒給她簽字,從那以後張晶波就成了沒戶口、沒身份證的人。
(二)第二次被綁架、酷刑折磨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晚八點左右,張晶波外出回家到樓下時,一輛麵包車裏突然衝出來四、五個男便衣,不容分說便將她綁架到延吉市國保大隊。聽談話中知道為首的是國保大隊宋立海(漢族)、吳舜日(朝鮮族)和610成員李成哲(朝鮮族)等人。在國保大隊裏,他們對張晶波進行了刑訊逼供,所用的酷刑令人髮指。
張晶波被帶到國保大隊的一間屋子裏,他們先用腳銬將她的雙腳銬上,再讓她坐在一個高靠背鐵椅子上後,將兩個胳膊拽到後面的鐵椅子靠背上,用手銬將兩個手腕反銬上。他們又將張晶波的兩個肩膀用力向後拉,並用布條將兩個胳膊緊緊綁住,當時張晶波立刻覺得兩個胳膊鑽心的疼痛,汗立即順臉淌下來;他們又拿了一個高靠背鐵椅子放到張晶波的前面,將她戴了腳銬的腳放到鐵椅子靠背上,這時張晶波的整個身體呈現V形狀態。
一切準備就緒後他們開始對張晶波進一步折磨。張晶波生前說:「惡警吳舜日在我背後,將兩個反綁的胳膊猛力向上推;惡警李成哲在我前面將兩個被腳銬固定的腳也猛力向上推,頓時我覺得更鑽心的疼痛向我襲來,那種生不如死的感覺,幾乎讓我暈了過去,頭腦中只剩一點意識:可能我的胳膊、腿都斷了。他們反覆這樣折磨,看我痛得要昏過去了,就暫時放下來,停一會又開始上刑。這期間因為太痛,掙扎中我被固定住的腿有些鬆動了,宋立海立刻過來幫忙參與迫害,將我的腿固定住。酷刑在我一次次半昏迷中暫停,又在一次次清醒中開始,我感到自己的魂魄痛到快離開身體了,呼吸困難,意識在一點點的消失。最後惡警們見我已被迫害到神智昏迷,怕將我折磨死,才停止了這場酷刑迫害。將我的兩條腿放下來,但兩個胳膊卻仍然反綁在椅背上。過了一會兒,迷糊中我聽見有人問幾點鐘了,另一個回答說三點,也就是說他們對我酷刑逼供了近六、七個小時。第二天早上,當我被他們從鐵椅子上放下來時,整個身體癱軟在地上,根本無法行走。可是這些沒有人性的惡人還罵罵咧咧的說我是裝的。」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張晶波被送入了延吉市拘留所。到拘留所後,在裏面的管教詢問下,張晶波講述了自己被酷刑迫害的過程,經拘留所醫生檢查後,發現因酷刑迫害出現了高血壓症狀。
進拘留所的第二天,「610」的兩個人來提審張晶波,說他們是因為接到拘留所反映的她被刑訊逼供的事,來核實情況的。張晶波又一次講述了被酷刑逼供的過程,並把因迫害造成的傷痕給他們看。可是看後他們告訴說,國保大隊說這些傷痕是在綁架的過程中因她掙扎造成的,還說他們並沒有對張晶波進行過酷刑迫害。聽到國保大隊對此事明目張膽的撒謊,張晶波對「610」的兩個人說;「你們可以找一個醫生來,如果他還有一絲絲的人性、良知,他會告訴你們拉扯留下的痕跡和酷刑迫害留下的痕跡到底有何不同。」當時張晶波遭酷刑迫害後的胳膊根本就無法正常抬起。「610」的人又問了一些事,最後卻說:「你敢不敢對你所說的話(酷刑迫害的事實)負法律責任?」 張晶波看了他們一下,笑了,說:「我敢對我所說的話負法律責任,可是你們對我們講過法律嗎?」他們無言以對。
為了抵制這種慘無人道的迫害,張晶波開始了絕食抗議。到第三天時他們想進行強制灌食迫害,但因她的血壓太高無法進行灌食,所以想採用輸液方式迫害。不知他們給打的甚麼針,當打到一半時,張晶波感到心臟跳動異常,身體開始出現麻木狀態,最後被送進了延邊醫院急診救治。經延邊醫院醫生診斷張晶波的血壓非常高:高壓200;低壓130,身體狀況堪憂。
從十四日被抓到二十一日這短短七天裏,張晶波因遭受刑訊逼供和七天的絕食絕水,身體出現多種併發症,整個人處於生命垂危狀態。但國保大隊警察根本不管死活,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將她強行送往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後因勞教所拒收,才不得已將她放回。當時押送張晶波的是「610」的常征、國保大隊宋立海等五個警察。
在這次的綁架中,他們還對張晶波進行了非法抄家,其中包括:電腦、打印機、攝像機、照相機、三千元現金和銀行卡等等私人財物,除照相機、三千元現金和銀行卡被要回外,其他的都被他們搶走了。
張晶波被親屬接回,幾天後身體快速恢復,從此被迫流離失所,被邪惡非法通緝,直至二零二二年五月八日夜晚在出租房去世。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的這場血腥迫害中,不僅僅是張晶波一個人遭受到殘酷迫害,家人也或多或少遭到了「株連」迫害。因為要抓她,家人所有的手機長期處於被公安部門監控的狀態;因為要抓她,他們在張晶波媽媽的喪禮中設了陷阱,致使她連媽媽的最後一面都沒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