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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法輪功學員王榮軍、那豔母女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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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近日得知,瀋陽市法輪功學員王榮軍及女兒那豔(那燕)已分別被遼中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兩個月。

王榮軍女士,一九五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出生,今年七十二歲;女兒那豔四十多歲,是瀋陽市第六醫院的護士。母女倆於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左右失蹤。親朋好友到處尋找,從那豔工作單位,到派出所,到街道,沒有任何人提供訊息。直到最近,親屬才得到母女倆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刑的確切消息。現在她們仍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

王榮軍原患有慢性胃炎、結腸炎、婦科病、頭痛、鼻炎等多種疾病,經常到各醫院看病,花了很多錢也沒治好。為了祛病健身,練了很多種氣功也沒練好。因為身體不好,她不得不提前從商店營業員的職位上病退。一九九八年八月,王榮軍開始修煉法輪功,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僅兩個月時間,她所有的疾病都好了。她曾說:「如果沒有法輪大法,我可能活不到現在,這都是李洪志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流氓集團發動了對法輪大法的迫害,並於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導演了天安門自焚事件,栽贓陷害法輪功,煽動民眾仇恨法輪功。王榮軍因到鄰居家講天安門自焚偽案真相,遭鄰居舉報,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八日上午,與女兒那豔一起被派出所警察上門綁架,非法關押了一天一夜。

二零零一年四月下旬的一天上午十點,王榮軍在回家路上被街道社區人員綁架到洗腦班,關押、迫害了四十多天。

以後的幾年裏,只要片警在樓群裏發現有法輪功的標語,就上門騷擾王榮軍。警察有事沒事的騷擾,嚇得她丈夫總吵架鬧離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和平區南市場派出所警察以訴江為由,將那豔綁架到皇姑區三台子拘留所。十一月四日,王榮軍去南市場派出所詢問女兒的情況時,也被警察綁架。兩人都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1點多,南市場派出所警察給王榮軍打電話,問母女二人在哪裏居住?問那豔的電話號碼是多少?王榮軍反問警察:問這些幹甚麼?警察說:告訴我你女兒的電話號碼,我們就不去你們家找她了。被王榮軍拒絕。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前後,王榮軍、那豔母女二人失蹤,下落不明。親友到那豔任職的瀋陽市第六人民醫院打聽那豔下落時,那豔的同事們神情異常,推說不知情,或用那豔休假的假信息敷衍搪塞。

近日才得知確切消息,母女倆遭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日前已被遼中區法院分別非法判刑三年零兩個月。


南市場派出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十四緯路工學巷11號,郵編110003
諮詢:024-23875271
投訴:024-23507446
電話:024-23254420(警察騷擾使用的座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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