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抄家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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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我原來身體如何不好,四十五歲時曾經拄過雙拐,被病痛折磨的都不想活了,後來煉法輪功身體才煉好了,如今七十五歲了。

突發事件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中午,我家餐廳中間棚頂開始漏水,一開始是每次三、五滴,之後是七、八滴,再後就十幾滴,嘀嗒、嘀嗒不停的漏,而且速度越來越快;甚至成溜,用四個盆接,噴濺一地。我趕緊找物業,物業一查我家樓上沒交物業費,也沒有他家電話,讓我找小區。小區給我家樓上住戶打了電話,說樓上的住戶正在班上,一會兒回來。待我回家一進屋,聽到北陽台棚頂也開始漏水,又接上兩個盆。這時,小區人、物業人,鍋爐房人不斷的來敲門看情況;樓上住戶也回來了,說是冰箱漏了。我想,冰箱裏裝的全是水,也不至於把我家漏成這樣啊?想必是怕承擔責任吧!我要是個常人,一定會要你賠償;但我今天作為大法弟子,不會要你一分錢。【編註﹕如果第一反應是修煉/向內找的話,可能會意識到,漏水和漏水的嚴重程度,都是警示(比如心性有漏了,漏的嚴重,情,某種緊急情況即將發生),並立刻靜下來盡可能的調整狀態、請師父幫助。】

事態升級

由於不斷敲門、開門,地上濺的滿地水,走路很滑,還得不斷的擦地,我被弄的焦頭爛額,沒了安全意識。沒想到,下一次開門時,是小區片警和一個不認識的便裝年輕人(後來得知是派出所副所長)。已經開了門,只好請他倆進屋。寒暄兩句,那個年輕人就坐在電腦桌前,看到桌上有一本《轉法輪》,笑呵呵的,邊翻看邊說:「我小時候,我姥也學這個。」我高興的問:「現在還學嗎?」他說:「我姥走(去世)了。」

此時,又有人敲門,一開門,進來三、四個警察,說他們是國保大隊的,來我家看看。說我十二月二十八日在甚麼甚麼地方發過法輪功掛曆。同時打開手機讓我看那上面的人是不是我。我不答也不看手機,問:「你們有搜查證嗎?」答「有」。這說明他們是有備而來得。

我說:「拿過來看看!」我一看,所謂的搜查證,只有一個公章,其餘甚麼都沒有。我說:「這不合法,必須有公安局副局長簽字,派出所所長簽字,小區書記簽字才有效。」領頭的說:「要都得公安局長簽字,局長一天得累死!」邊說幾個人就開始到處翻箱倒櫃。

他們把我的打印紙、打印墨水、照片紙、個人冤獄上訴材料,還有七、八個U盤、上網卡及設備、二維碼卡片、老年乘車卡、師父法像,二十幾本大法書,牆上一本掛曆、真相小掛件等等就連空背包都搜走了,最後還搶走了我的手機、筆記本電腦和打印機。

不忘救人

期間我沒有害怕,一直平和的給他們講真相,希望他們不要跟著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做歷史的罪人!他們根本不聽,還強行把我帶到派出所,強行搜身。

我一直不停的給他們講著法輪功不是邪教,甚至公安部和國務院2000年39號文件明確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都沒有提法輪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50號令其中第99號和第100號文件說明法輪功書籍合法,擁有法輪功書籍和資料就是合法的;而你們隨便查抄法輪功學員的家是違法的。

這個過程中,有十多分鐘時間是該國保大隊的一個警察看著我,其他幾個警察都出去了。我發現這個警察比較善良(可能以前聽過同修講真相)──在抄家時,我就注意到,他打開立櫃門立即就關上了,說:「都是衣服。」其實櫃子裏就有一個筆記本電腦,是同修臨時放我家的,用一件衣服蓋著,沒蓋嚴。他眼神好,肯定看到了,顯然是有意沒聲張。

此時,我趕緊給他講真相:「孩子,你的善良我知道,為了飯碗來幹這行,也是無奈。但你一定要記住善惡有報是天理,在你能力範圍內保護好人。我有個U盤(在褲兜裏沒搜走),裏邊有破網軟件,能上明慧網,你不帶任何觀念自己去看看,了解了解甚麼是法輪功,去分析分析。善惡美醜你會看明白,這對你的一生都是有益的。」

他問怎麼破網?我告訴了他,並立即起身避開攝像頭,面向門口,手伸到背後把U盤遞給他。他剛接過去放口袋裏,就來了幾個警察。四個協警商量夜裏怎麼排班看守我。我一聽,這不行,我不能在這呆一宿,就對他們說:「公安局有新規定:超過七十歲的老年人,詢問不准超過四小時,現在已經五個多小時了,我要回家。」他們說:是十二小時。我說:「你們現在就打電話問市公安局,不然我明天告你們!」他們說他們說了不算,得找所長。我叫他們去找所長。其中一個人下樓去了。

過了二十來分鐘,所長來,說經請示上級,可以讓我回家,簽了字就送我走。我堅決不簽。最後不得已就放我回家了。到家已是晚十點半。

向內找 調整自己

回家後,徹夜難眠,我哪裏有漏了?還不是一般的漏,出這麼大的問題?師父這麼點化還不悟!找出一大堆執著心:攀比心、幹事心,爭鬥心、妒嫉心等等,特別是因為最近發新年掛曆發的多,民眾喜歡要,前兩天還認真計算了一下,我個人就發出了兩千多份!我做了這麼多,比周圍的同修都強。起了歡喜心、顯示心,為私為我。十二月二十八日那天,看到家裏還有二十多本掛曆,想的是:「趕緊發出去,別留在家裏,萬一……」這一念不正,被舊勢力抓到了把柄,利用路邊監控拍到我發掛曆的場景,招致邪惡上門。

教訓是慘痛的!怎麼辦?

師父說:「摔倒了別趴著,趕快起來!」[1]

我決定抓緊時間,到派出所講真相,救度公安系統的眾生。明天就去,藉機進一步講真相。想是這樣想了,然而怕心隨之又上來了:我是獨居,今天這事誰也不知道,我又不能去同修家,那會給同修帶來危險,明天我去派出所萬一被他們扣下咋辦……不對,這不還是在為私為我的小圈子裏轉嗎?於是我發正念,請師尊加持我正念正行。

決心已定,我命令自己加強主意識,不再想別的:那個怕不是我,堅決不要它!出來就滅掉。接著就一心一意準備第二天講真相的素材。

繼續成熟自己、繼續救人

第二天早八點出發前,再次給師尊敬香,有如上戰場一樣,含淚跪拜師父,請師父加持弟子,不辱使命!並發正念清除邪惡因素的干擾和迫害。一路上正念不停,就這樣到了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門衛說疫情期間不讓進,找誰得打電話。我就跟門衛講昨晚發生的事,我說手機被他們搶走了,老年乘車卡、背篼都被搶走了!臨走時門口牆上掛的毛線帽子甚至準備裝垃圾的一口袋方便袋都摘走了。

接著我給門衛講,我原來四十五歲時曾經拄過雙拐,被病痛折磨的都不想活了,後來煉法輪功身體才煉好了,如今七十五歲了,騎自行車到處跑。門衛聽後動了善心,用他自己的手機給我打電話找所長、要手機。所長答應找找看。

過了四十多分鐘沒動靜,我再請門衛打電話催問,門衛說:「我再打就得回家吃去了 (就被開除了) !」我說:「那我就使勁砸門了!」他說:「你砸吧。」我「噹噹」使勁砸門,門衛裏屋的人受不了了,叫門衛去樓上找所長。過了十來分鐘,門衛把我的手機拿來了,是所長忙別的事給忘了。我就問門衛所長的電話號碼,門衛不敢告訴我,讓我去找片警要電話號碼。我一看,好不容易給門衛講的有同情心了,別再弄僵了,明天再說吧。

第三天,我先找片警,要所長手機號,片警要我找分管所長,給我一個分管所長的手機號。我去派出所找到分管所長,沒想到,這分管所長正是那天和片警一起去我家的那個年輕人。為了拉近雙方距離,我說:「我不把你當所長,當警察,而是把你當作法輪功學員的家屬。」他笑而不語。我說,你姥姥學過法輪功,你肯定會知道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可如今好人卻遭迫害,這不違背天理嘛!你在這個位置上,可不能只是聽從上級指使迫害法輪功,你要善待好人。善惡有報是天理,你這麼年輕有學歷(大學畢業)一定懂得這個道理: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你這樣做了,那你將來前途無量!

他笑著說:「我剛來不久,有些事說了不算,我儘量幫你吧。大姨今天有甚麼要求?」我就說了我要拿回我的甚麼甚麼東西。他說,大法書肯定不能給你,別的我儘量幫你要吧。隨後他去了一個屋裏,把我的小本子 乘車卡,毛線帽子、方便袋和一部份上訴材料給了我。我也不急於一次全成,就告辭了。

隔兩天,我又去找他,給他帶去公安部2000年的39號文件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50號令。同時送給他一個漂亮的小音箱,裝有《憶師恩》的TF卡和一份「祝你平安」傳單,開始他不要。我說,我有很多話要跟你說,看你工作那麼忙,沒時間聽,我就把要說的話都放在這裏,你回家慢慢聽,他就收下了。

過了幾天我又找他,他說今天事情太多,沒時間,以後會打電話給我。他送我到院子裏,我一看前後沒人,趕緊又送給他一個TF卡,裝有傳統文化等各種真相資料並和他說退黨的事。他毫不猶豫的就說:「行!」我以為他沒聽清楚,順口答應的,想再說一遍,可這時有人找他,他就走了。

我心裏沒底,就暫時沒給他退。過了兩天,他給我打電話,要我第二天去派出所。我去了,他正在開會,出不來,讓一個裝修工人從後院一間裝修的破屋子裏搬出我的電腦和打印機還給我。

當我第五次見到他時,說到三退並說出給他起的化名,問他是否同意?他表示同意。我這才放下心來給他辦理了三退手續。我為這個年輕生命得救而深感欣慰。

結語

寫出這段經歷,想提醒和我有類似經歷的同修:被非法抄家後,不要消極承受或僅僅上網曝光就了事了(我周圍就有不少這樣的同修)。要利用好這個過程做我們能做的。我這裏不是說我做的如何好,我若是做好了也不至於一次又一次遭受邪惡迫害。我是想說我們要吸取正面教訓,不要吸取負面教訓──講真相被迫害了,就以「在家好好學法」為藉口不再出去救人了,這樣我們還是大法弟子嗎?完不成使命最後怎麼向為自己付出巨大的師父交代?

修煉不怕摔跟頭,大法弟子就是在摔摔打打中逐漸走向成熟,由不會修逐漸學會修,由跌跌撞撞小步前進,到修去為私為我的心,快步勇猛精進,走正走好每一步。

所述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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