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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中共610迫害法輪功二十二年來犯下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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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了避開憲法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在前中共頭目江澤民的直接命令下,中共中央成立了一個專職迫害法輪功的機構──「610辦公室」。自中央以下,「610辦公室」遍及全國城市、鄉村、機關、學校。該機構從成立、組織結構、隸屬關係、運作和經費的各個方面都打破了中共和中國政府的現有構架,並有超出中國現有憲法和法律的權力和任意使用的資源。該「610辦公室」也成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私人指揮系統和執行機構。這個不具任何法律依據的組織在性質上與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和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文革小組」相似。

中共自一九九九年開始迫害法輪功,至二零二一年,二十二年來,雲南省「610」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犯下了罄竹難書的罪惡,根據明慧網報導:雲南省最少有兩千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上千名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參加各種「洗腦班」,雲南先後有560名(651人次)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468名法輪功學員被勞教;6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以下是雲南「610」迫害法輪功所犯下的部份罪惡。

一、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執意迫害法輪功

法輪功是性命雙修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由李洪志師父傳出,至今法輪功已弘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台灣、香港、澳門),有上億人修煉。李洪志師父的著作《轉法輪》已被翻譯成四十多種文字,廣為流傳,深受全世界各個民族的青睞,許多眾生因此而得到救度。

法輪大法於一九九四年八月開始在雲南弘傳。四川籍法輪功學員陳榮華回家鄉時,有緣參加了師父在重慶舉辦的「第二期講法授功班」,陳榮華回到昆明後,在昆明市氣功協會的組織下開始了大法在雲南的弘傳。法輪大法通過人傳人、心傳心,迅速在全省範圍內洪傳開來,同時弘傳到了緬甸、越南、老撾等鄰近國家。法輪功學員來自各行各業,有各級黨、政官員、公務員、教授、專家、學者、科技人員、工程師、醫生、教師、軍人、警察、工人、農民、企業家、小商販、保潔工、保姆等等。

法輪功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指導修煉,要求修煉人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遇到矛盾向內找,做事首先為別人考慮,從做一個好人開始,最後達到功成圓滿。法輪功的傳出,同時也對社會精神文明起到了促進作用,使雲南治安狀況有了明顯的改善。那時民眾都說好,政府也說好,還得到省有關領導的肯定讚揚。原人大委員長喬石組織離退休幹部經過深入調查給中央的報告中肯定:「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真、善、忍宇宙大法的弘傳同時也觸動了一切負面的因素,尤其是以假、惡、鬥殘害中國百姓的中共邪黨,和一個最無正念理性,蠢、惡、壞、奸、醜、顯示、妒忌、遇事膽小如鼠之人形大醜的黨魁江澤民。他與中共魔鬼相互勾結利用,妄圖鏟除法輪功,於是發動了這場歷史上迫害時間最長、且系統的、手段最殘忍、最卑鄙的,甚至出現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歷史上最大的罪惡,令天地震怒!從中共黨魁提出「要戰勝法輪功」那刻起,神就將中共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所以「天滅中共」是歷史的必然!

1、江澤民為打壓法輪功首先在雲南做輿論造勢

一九九九年「四﹒二五」,萬名法輪功學員和平上訪事件發生後剛過三天,四月二十八日至五月二日,中共黨魁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成員、副總理、後來的「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李嵐清,中共組織部長曾慶紅等,竄到雲南參加「九九昆明世界園藝博覽會開幕式」。江澤民在此期間,背著中共政治局另外六常委,曾多次分別在雲南省黨、政召開的會議上和接見軍隊師級以上幹部會議上,對法輪功進行大肆造謠、誣陷、誹謗,並且煽動定調子說:「與法輪功的鬥爭是一場爭奪群眾、關係到中國共產黨生死存亡的政治鬥爭」,要求「領導幹部要有政治敏感性」(中共印發有江講話的絕密文件),為了自己私慾,黨魁江澤民利用中共,為全面迫害打壓法輪功開始製造邪惡輿論。

隨後雲南省委於一九九九年「七一」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部門、各單位以黨支部為單位召開民主會,學習江澤民《關於法輪功問題的重要講話和批示》,並在當時開展的邪黨「三講」活動中把對法輪功的態度作為必須講的內容來講,可見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是江澤民早就有預謀的,完全是江澤民以自己的意願,與中共相互利用一手挑起的。

2、為打壓法輪功做組織準備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黨魁江澤民親自指示成立了由李嵐清為第一任「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王茂林為第一任主任的「610辦公室」,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從此將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推向災難的深淵,致使廣大眾生面臨被淘汰的危險境地。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前,中共雲南省委也成立了由雲南省委副書記王天璽任組長;政法委書記秦光榮、副省長梁公卿為副組長;十九個政府部門負責人參與的「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主管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並且成立了以陶國相(副主任代主任)為首的「610辦公室」,同時各地、州、市、基層單位也相應成立了「610辦公室」,全面負責迫害打壓法輪功的日常工作。

隨後雲南省公安系統開始加強了對法輪功的監控,他們派出大量國安特務打入到各個煉功點,蹲坑摸底、攝像,收集所謂法輪功的「情報」,為全面迫害鎮壓法輪功作準備。據一名國安特務後來講:「我們曾經打入你們煉功點進行秘密調查,其實我看煉法輪功的人幹部多、黨員多、有文化知識的人多,他們都是些很善良的人,每天只是在一起煉煉功、學學法而已,根本不危害社會……」

3、綁架各級黨、政部門行惡

「610」外表上是一個掛在政府系統的行政部門,實質上中共黨魁江澤民與中共給予其無限的權力。它凌駕於《憲法》之上,指揮各級黨和政府部門、公、檢、法、司、軍隊、民主黨派、群眾團體、各種協會、街道辦事處、農村村委會,甚至勞教所、監獄,一同迫害法輪功。迫害法輪功初期,政府各級部門按照江澤民「三個月鏟除法輪功」的意願,將打壓法輪功作為重中之重來抓,妄圖鏟除法輪功,可見迫害法輪功的廣泛性、邪惡性、殘酷性。

二、迫害法輪功的邪惡運作方式

「610」具體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血腥政策,在精神上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使用了包括強行「洗腦」、送進「精神病院」等手段;為了在經濟上搞垮,採取了開除公職、扣發退休金、罰款、搶劫私人財物等辦法;為在肉體上消滅,「610」人員直接操控指揮警察、武警,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綁架、關押、並非法勞教、判刑,直至迫害致死;直接操控指揮洗腦班、勞教所、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用強行墮胎、高壓電棒擊、釘竹籤、「坐小凳子」等酷刑折磨、活體摘除器官等等古今中外聞所未聞的暴行,與當年的法西斯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1、統一部署指揮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開始打壓法輪功前後,根據官方資料顯示,雲南省委、省政府為迫害法輪功先後召開了十二次會議,省委書記令狐安(被追查國際追查)作了十三次批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雲南省委召開了由雲南省委副書記、省長李嘉廷(其積極參與和支持打壓法輪功,於二零零一年因受賄罪被判死緩刑)主持的「堅決貫徹中央重大決策妥善處理法輪功問題」的縣以上黨委〈黨組〉負責人會議,在會上省委副書記王天璽(雲南「領導小組」組長)對如何迫害法輪功作了部署。會議煽動說:「與法輪功的鬥爭,是一場嚴肅的思想和政治鬥爭,關係共產黨人的根本信仰,關係到全國人民團結奮鬥的根本思想基礎,關係到黨和國家的前途命運」云云。在雲南省委、「610」的指揮下,初期對法輪功進行了三次大的迫害,即所謂的「三大戰役」。

雲南省迫害法輪功的邪黨會議後,在全省各地、州、市、縣都召開了相應的會議,部署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處理工作」。根據「610」的部署要求,每個單位「守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對法輪功學員要「早發現、早掌握、早化解」。從此在全省開始了對法輪功的全面鎮壓迫害,毫無理性的將一群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百姓推向了政府的對立面。

迫害法輪功由於不得人心,在國際上又受到輿論的譴責,所以,隨後迫害法輪功就不再公開。尤其610辦公室邪惡組織很少公開露面,不發文件,只是口頭傳達,一切罪惡都是秘密進行,像一隻邪惡的黑手操縱著一切。

「610」初期在雲南指揮的三次大的迫害

(一)第一次大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雲南省委召開了各地領導迫害法輪功動員會議後,全省各地、州、市、縣都相應召開會議,開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處理工作」。

在第一次大迫害中,主要以工職、黨籍、退休、不准當醫生、不准當老師、獎金掛鉤、單位先進評選等威脅利誘、強行收繳法輪功有關書籍、影象資料等,各個單位辦「洗腦班」,脅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

期間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因為堅持信仰被綁架、抄家,其中3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9名法輪功學員被勞教,多人被綁架到洗腦班。

(二)第二次大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起)

江澤民「三個月鏟除法輪功」的企圖落空後,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澤民在會見法國《費加羅時報》記者時誣蔑法輪功是×教,並指使《人民日報》十月二十六日發表《法輪功就是×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評論員文章,構陷法輪功。迫使全國人大常委會於十月三十日做出了隻字未提法輪功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同時兩高院對人大《決定》做出了違反憲法的所謂《司法解釋》,把對法輪功的鎮壓迫害法外施法不斷升級。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上午,雲南省委、省政府由政法委書記、「領導小組」副組長秦光榮主持召開了「各地州、市領導、大專院校黨委書記及有關方面負責人共二百多人參加的會議」,布置了對法輪功開展所謂的揭批運動。要求政法機關對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做到「快捕、快訴、快判」,肆無忌憚地踐踏憲法法律。

隨著法輪功學員不斷走出來到北京、到省委、政府部門上訪,向世人講真相,極大的打擊了中共邪惡的囂張氣燄,中共雲南省委、610對法輪功的迫害也不斷升級。僅二零零零年就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強行洗腦,9名被非法判刑,119名被非法勞教;雲南昆明鐵路局黨校教師王星,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等數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三)第三次大迫害(二零零一年四月起)

由於中共打壓法輪功不奏效,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於二零零一年過年前編造了「天安門自焚事件」誣陷法輪功,在全國掀起了迫害法輪功的又一高潮。事件發生後,雲南省委、610召開了針對法輪功的「治安工作會議」,將打壓法輪功進一步升級,對法輪功的迫害更加血腥殘酷,僅二零零一年,有上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洗腦、關押,53人被勞教,20人被判刑。

2、虛假輿論造勢、宣傳毒害世人

中共搞政治運動的慣例:黨媒輿論造謠為導向。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在雲南省610、省委宣傳部指揮、操控下,《雲南日報》、《春城晚報》、《東陸時報》、《昆明日報》、《滇池晨報》、《雲南老年報》、《雲南法制報》、《雲南信息報》、《雲南電視台》、《昆明電視台》、《雲南廣播電台》、《昆明廣播電台》以及各地、州、市、縣的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等等,數百種黨媒開足馬力對法輪功進行大肆的造謠污衊、歪曲誹謗、移花接木、造假陷害,把法輪功恐怖化、妖魔化,欺騙民眾。根據官方資料顯示,僅一九九九年不到半年時間,雲南新聞部門除轉發新華社通稿外,發表了350多篇誣陷、栽贓法輪功的文章,其中被中央級報紙、廣播、電視轉載達30多篇。

二零零一年初,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自編自導嫁禍於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事件」後,在全國又掀起了誹謗法輪功的高潮,雲南各地、各種媒體對法輪功誹謗文章又是鋪天蓋地而來。無中生有的進行造謠、抹黑、誣陷。各種所謂揭批會、座談會、法輪功學員走訪錄等報導,妄圖從精神上打垮法輪功學員。在610、宣傳部門的布置下,各地許多單位、學校、社區利用櫥窗、宣傳欄進行誹謗法輪功的宣傳,毒害民眾、學生和青少年。

3、挑起民眾仇視法輪功「名義上搞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下午,中共雲南省委召集各民主黨派、工商聯、有關團體負責人和黨外人士開座談會,省委副書記、610頭目王天璽在座談會上講述了中共打壓法輪功的意圖,並對法輪功及法輪功創始人進行了大肆污衊、誹謗。用恐嚇、欺騙的手段將其他黨派人士綁在中共邪黨的戰車上充當其迫害法輪功的炮灰。

隨之雲南省黨、政、工、青、婦、殘聯、宗教團體、各民主黨派、機關、學校、廠礦、街道辦事處、科協等,層層組織搞「文革」式的「揭批」法輪功。為造聲勢、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情緒,在公共場所欺騙民眾搞「萬人簽名活動」,連中小學生都不放過,從小就教唆青少年如何去仇恨別人。

像歷次政治運動一樣,中共從上到下強迫各個政府機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學校、街道辦事處、各鄉、鎮、村委會等等,強迫人人表態,搞人人過關,與法輪功劃清界限。

這場迫害也滲透到科技界,邪黨利用一些科痞挑事,污衊法輪功是「迷信」,鼓動科技工作者抵制法輪功。雲南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李榮昆、雲大歷史系教授林文勛等人在雲南日報上撰文散布歪理邪說攻擊誹謗法輪功,充當了御用政治打手。

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在雲南自然科學界、社會科學界所謂專家教授揭批法輪功座談會上,昆明理工大學楊思忠、雲南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學愚、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蘭炳炎、雲南天文台黨委副書記王銳、雲南省中醫中藥學會副會長吳生元、省心理學會副會長張世富、省哲學學會會長王展飛、天文學會秘書長鮑夢賢、雲南工業大學教授雍歧龍、雲南農大教授諸錫斌、社科院文學研究所王亞南、省衛生經濟學會秘書長熊萬興等人,在所謂揭批座談會上,違背客觀事實,大肆傳播謊言,攻擊、污衊法輪功修煉者及李洪志先生,喪失了一個知識份子的基本人格和良知。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雲南宗教界也召開了「揭批」法輪功的座談會。座談會上雲南省佛教協會秘書長陸紹明宣讀了「雲南省佛教協會致全省佛教界的公開信」,號召佛教信徒要「積極投入與法輪功的鬥爭」;座談會上,雲南省佛教協會副秘書長圓通寺方丈淳法,雲南省伊斯蘭教協會副會長納廣用、馬忠,雲南省佛教協會副秘書長、圓通寺監院法師崇化,雲南省天主教兩會神甫劉燕超,雲南省基督教兩會總幹事玖瑋,雲南道協籌備組袁志兌道長、羅雄道長等人也在座談會上發言,惡毒攻擊、大肆污衊法輪功,並且誓言要「與法輪功鬥爭到底」。

與此同時雲南文藝界也參與了對法輪功的所謂「揭批」,編排了大量攻擊、誹謗、醜化法輪功的文藝節目到各地、廠礦、農村、部隊、勞教所、監獄演出,毒害民眾,對中共打壓迫害法輪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擔任保衛邊防的駐雲南各個部隊也以各種形式「揭批」法輪功,大張旗鼓開展反法輪功宣傳教育,把毒害灌輸給部隊官兵,挑動不明真相的官兵仇恨法輪功。紅河州某部參謀長還撰文批法輪功,把他岳母由於家庭瑣事自殺身亡也歸罪於法輪功。

4、進行全民洗腦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對法輪功迫害開始,《雲南日報》、《春城晚報》、《東陸時報》、《昆明日報》、《滇池晨報》、《雲南老年報》、《雲南法制報》、《雲南信息報》、雲南電視台、昆明電視台、雲南廣播電台、昆明廣播電台等,以及各地、州、市的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網絡、自媒體等上百種黨媒和御用媒體,對法輪功進行造謠、誹謗、造假、栽贓,對法輪功進行妖魔化和政治化宣傳。

《雲南日報》還專門開闢「管窺世事」、「龍門漫談」和「奪取揭批取締法輪功鬥爭徹底勝利」等專欄,署名為楊潤、季風、李鑑釗、李翔昌、辛宏、鄭明、艾正、雲奇、鄭洲、黃昌炎、徐征、王志、王亞軍等御用文人不斷撰文誣陷、誹謗法輪功。

《雲南日報》記者李紹明、孫翠芳、楊誠和《滇池晨報》記者蘇忠編撰了大量假新聞和謠言,尤其他們撰寫的長篇通訊《眾志成城反××》、《春風喚得迷雁歸》、《突破最後的堡壘》等誣蔑文章,對雲南迫害法輪功起到了煽動和推波助瀾的作用。

二零零一年初,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自編自導嫁禍於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事件」後,雲南各地、各種媒體對法輪功誹謗文章又是鋪天蓋地而來。各種所謂揭批會、座談會、法輪功學員走訪錄等報導,妄圖從精神上打垮法輪功學員。

「610」還下發《反邪教法制教育讀本》毒害民眾,此書稱為「普法學習教材」,未署編著者姓名,明顯做賊心虛不敢署名。

雲南省學聯還向全省大、中專學生發出「倡議」,煽動學生仇恨法輪功。召開了「誓師大會」,強迫師生簽名,甚至恐嚇學生:「不簽名就開除!」把黑手直接伸向青少年。中、小學校還製作攻擊法輪功的「宣傳展板」;媒體還報導幼兒園的小朋友也在「聲討」法輪功,直至近年的學生暑假作業中還要每個學生寫一篇批判法輪功的作文。二零一零年後雲南小學六年級學生的「思想品德」和中學課本中還編有江氏集團一手導演的「天安門自焚事件」,從小就灌輸中共黨文化鬥爭哲學的毒素,從小就教唆如何仇恨別人,毒害青少年。

雲南省「610」主要成員彭國軍、楊興源利誘勞教所部份「轉化」者和原雲南大學馬列教研室教授蘇升乾、雲南省演講協會會長蔡朝東等政治打手組成「巡迴演講團」,在雲南十一個地、州、市、縣共演講了六十二場,對六萬三千人進行洗腦毒害,省電視台、電台、報紙和一些地區電視台、電台、報紙都進行大肆宣揚報導,「巡迴演講團」還將邪惡散播到一些省市,蠱惑不明真相的民眾,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所到之處無不伴隨著嚴重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雲南中共邪黨還編輯出版了利用邪悟人員和御用文人撰寫的攻擊、誹謗法輪功,毒害民眾的多冊文章彙編叢書、電視專題片等等。

二零零一年中共邪黨又將《反對××,崇尚文明》大型展覽引來雲南,先後在全省十六個地州的一百多個縣、市(區)巡迴展出。昆明市教育局把參觀展覽作為學校德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不僅組織觀看,還抽調了昆明大學、昆明師專的部份大學生承擔講解工作。昆明展出十五天,涉及受害單位三千二百多個,人數近三十萬人次;大理白族自治州全州受害六十多萬人次;全省被毒害民眾達八百萬人次。更惡毒的是《雲南日報》還編造了麗江納西族自治縣研和鎮幼兒園大班的女孩和婷,在留言簿上畫了一幅圖畫,說她渴望徹底鏟除法輪功。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開始,中共雲南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省「610」、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科協、省反××協會等又舉辦了誣陷法輪功的《反對××,崇尚文明》徵文比賽和知識競賽活動,在社會各界引起不良反響。約八百萬人次參觀展覽,數千篇文章參加徵文比賽,二十多萬人參加了知識競賽。幾千篇稿件大部份都是被欺騙學生所寫。其中,雲南昆船電子設備有限公司就安排了二百名上班職工參賽。

普洱地區把此次知識競賽當作接受馬克思主義唯物論、無神論教育,在全區印製了十萬份試卷發到各縣、鄉。怒江栗僳族自治州僅瀘水和蘭坪兩縣就安排兩千八百多名幹部、學生做答卷。全省被毒害的人員達二十萬人。

邪黨還在全省開展所謂「杜絕××進我家」活動,無數家庭被邪黨洗腦迫害。與此同時雲南文藝界也參與了對法輪功的「揭批」,編排了大量攻擊、誹謗、醜化法輪功的文藝節目到各地、廠礦、農村、勞教所、監獄演出,毒害民眾,對中共迫害法輪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雲南省科協還主辦了針對法輪功的「邊疆萬里行科普大篷車」,先後到麗江、大理、普洱等七個地、州、市,把黑手伸向全省各地各族普通百姓,欺騙毒害邊疆各少數民族,將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推向各行各業、各個民族,使雲南數千萬人受到欺騙和毒害。

二零零四年五月,雲南省「610」授權給昆明市五華區「610」,編印了攻擊、誹謗法輪功,毒害民眾的數萬「小冊子」。

5、企圖分化、瓦解法輪功學員

610企圖分化、瓦解法輪功學員而達到鏟除法輪功的目的。二零零一年五月至二零零三年「非典」爆發前,昆明市「610」在北門街居委會內由「邪悟」的人做骨幹,建起了全國唯一的「轉化」基地,搞欺騙宣傳,進行特務活動,監視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省「610」又利用一些「邪悟」者,如:原昆明輔導站副站長徐太原、輔導員黎昆平及被欺騙的百名轉化學員簽名,推出全國唯一倡議成立反××協會的《倡議書》,徐太原還擔任了雲南省「反××協會」的副會長(會長是中科院院士黃潤乾)。「反××協會」剛成立就於三月二十二日在昆明市正義路搞所謂「萬人簽名活動」,省科協主席蘇君紅、副主席徐濟民積極參與,脅迫民眾仇恨法輪功。

6、公然剝奪法輪功學員合法權利

迫害法輪功開始不久,「610」還下發文件,非法剝奪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子女參軍、考學、報考國家公務員、當醫生、教師、公務員及退休的權利,對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扣發養老金;「610」還有直接決定處理法輪功學員公職、領取退休金的權力,以此挑起法輪功學員家人對堅持修煉法輪功學員的不理解和不滿。610有決定企、事業領導幹部撤職、升遷的權力,有評先進、單位發放獎金等一票否決的權力,從而挑動單位職工對堅持修煉法輪功學員的不滿和仇恨。

三、強迫「轉化」妄圖摧毀法輪功學員的意志

《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在這場迫害中,中共從思想上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其採用的手段既是違法的,也是殘忍的。在人類近代歷史上,希特勒法西斯對猶太人的屠殺主要是從肉體上消滅,中共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不但「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更是從精神上、思想上、信念上徹底的剝奪人的基本權利,妄圖強行洗腦改變人的思想,逼迫其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接受中共邪黨假、惡、鬥的歪理邪說。

二零零零年起,江澤民由於對法輪功迫害不奏效,於是用「轉化」洗腦的方式妄圖從精神上、人格上、人的意志上摧毀法輪功學員人性善良的本質。雲南省是在精神上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最嚴重的省份之一。

1)「轉化」工作成為重中之重

二零零零年一月,雲南省委書記令狐安親自主持召開常委會,專門研究部署了對法輪功學員所謂的「教育轉化方案」,並做出決定「把教育轉化工作作為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重點。」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雲南省委、省政府糾集各地、州、市邪黨委、政府一把手參加全省「加強法輪功練習者教育轉化工作會議」,省委副書記、「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王天璽在會上叫囂「轉化工作是戰勝法輪功的根本」,要「加強領導,健全機構,保證投入,建設隊伍,落實政策,落實『包保』幫教責任制」,要「管好自己的門,守好自己的人」。副省長、「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梁公卿則代表雲南省委、省政府與各地黨委、政府簽定了「包保」責任書。同時成立了「教育轉化幫教小組」(實屬「610」邪惡機構打手),組成幹部隊伍(由公安政法有關領導組成)、專家隊伍(由省委邪黨校,雲大、師大等教授學者組成)、骨幹隊伍(由邪悟的法輪功學員組成)。

雲南省委還要求各級各部門落實「轉化幫教小組」,並且制定所謂「轉化」細則,要求落實到基層,落實到每個法輪功學員身上。

雲南省委、省政府領導帶頭承包「轉化」法輪功學員,王天璽、梁公卿、李漢柏等省委副書記、政府副省長到各地、州、市督戰,黨媒還吹噓王天璽親自向一百多人作思想「轉化」工作,十多次到勞教所坐鎮指揮「轉化」工作。

各地、州、市、縣有一千多名幹部參與「轉化」法輪功學員,從省部門領導到州、市、縣、區、村、單位,層層承包「轉化」對像,明目張膽的侵犯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權利和人身權利。

2)舉辦「洗腦班」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後,雲南省「610」副主任(代主任)陶國相和主管洗腦班的彭國軍(處長)直接操控昆明市「610」在雲南省電力幹校接連非法舉辦了兩期洗腦班,隨後雲南省「610」先後在昆明市及多個州、市、縣舉辦了多個、數期洗腦班(對外謊稱「法制學習班」)。洗腦班由省「610」彭國軍直接指揮,參與的主要骨幹有:黃應玲(女,「610」成員)、蔡朝東(雲南省演講協會會長)、鄭維川(雲南大學教授)、張某(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組成的「專家組」和由邪悟的徐太原等人組成的「幫教團」。具體由當地政法委、「610」、公安、國保警察出面綁架,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書記、保衛科長或派人「包夾」、出經費,聯合迫害法輪功學員。各地以省「洗腦班」為名舉辦的洗腦班有:

昆明地區:

雲南省電力幹校洗腦班(二期);

昆明航天療養院洗腦班(四期);

官渡區三永度假村洗腦班(二期);

昆明市鑫安賓館洗腦班;

昆明市盤龍區松茂水庫洗腦班;

紅河州:

個舊市茶山果站洗腦班;

個舊市白雲山莊洗腦班;

開遠市植物園洗腦班;

彌勒縣六郎洞發電廠洗腦班;

建水縣民兵基地洗腦班(二期);

石屏縣高沖水庫洗腦班」、

「瀘西縣五者溫泉洗腦班」。

曲靖市:

曲靖聊廊山度假村洗腦班」;

宣威縣(一期)。

玉溪市(二期);

文山州(二期)、

楚雄州(多期)

各地、州、市、縣「610」也從上至下紛紛效仿舉辦「洗腦轉化班」。全省有上千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進行非法「洗腦」,將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率」列為各級領導的政績考核指標,並與單位經濟利益掛鉤。另外對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監獄的法輪功學進行強行「轉化」洗腦,從精神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

雲南電網公司內定:所屬系統單位,如有法輪功學員,給兩個月「轉化」時間,不寫保證放棄修煉的,一律解除勞動合同。

3)到勞教所、監獄舉辦洗腦班

二零零零年五月,雲南省勞教局主管勞教系統「轉化」法輪功學員的「610」成員楊興源(雲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之一,追查國際通告的對像,二零零七年末突然患病遭惡報死亡)參與組織了雲南省「專家幫教團」,對其管轄的迫害法輪功的主要場所:雲南省第二勞教所(楚雄州祿豐縣大平壩)和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昆明大板橋)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近一個月的所謂「教育轉化」。

當年七月,楊興源到北京參加全國「610」及司法系統迫害法輪功表彰大會期間,向臭名昭著的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討教了迫害法輪功的經驗。回昆明後向省委副書記王天璽彙報後獻策,花重金請遼寧「馬三家幫教團」到雲南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轉化。

二零零零年九月雲南省政府撥專款三十萬請來了邪惡的遼寧「馬三家幫教團」,先後到了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和雲南省第二勞教所作所謂「轉化」。隨後又於十一月底再次花費重金請「馬三家幫教團」對當時部份沒有「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轉化」迫害。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六年,雲南省「610」主要成員彭國軍(「610」主管洗腦班的處長)與楊興源(勞教管理局處長)組織利用勞教所部份被「轉化」的人組成「省轉化幫教團」,對雲南省內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大面積洗腦轉化,成為雲南「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力量。

與此同時,省委副書記王天璽親自率領其精心挑選的蘇升乾、蔡朝東、向翔等中共御用文人作為邪惡骨幹,以所謂專家、學者、社會精英的名義,不斷到洗腦班長篇大論的散布污衊、誹謗大法與大法師父的言論,並且打著幫助學員或家人解決生活、工作困難的旗號,企圖騙取學員的信任;有的還找來單位領導、配偶、家人等一起作「轉化」。

二零零七年六月,昆明610人員、公安局一名副局長、五華國保隊長練學騰等到省一監舉辦洗腦班,對關押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妄圖進行強制「轉化」。徐亮、嚴貴生等許多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遭到戴鐐銬等酷刑迫害。610人員還交代原林業醫院副院長葉保福的包夾使用暴力強迫其轉化,後因為葉保福絕食抗議而告終。

4、慘無人道的洗腦手段

◎、剝奪人身自由。單獨關押,吃、喝、拉、撒、睡全在裏面,每個學員有兩名「包夾」,二十四小時寸步不離的看守著,不准與別人交談,不准私自活動,從精神上折磨,迫使其就範;

◎、灌輸歪理邪說。強迫聽、看誹謗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李老師的錄像、報刊、書籍;利用邪悟學員灌輸歪理邪說,用偽善的言行迷惑學員,誤導其「轉化」,放棄正法修煉。

◎、強迫人人過關表態。寫心得體會,進行所謂揭批、誹謗大法,扭曲人性,摧毀修煉人的意志和正信。

◎、熬鷹:熬鷹就是剝奪睡眠,長時間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不讓休息,不能自由活動。邪惡人員輪番做「思想工作」,中共這個酷刑非常歹毒、殘忍,且不留外傷,以此讓受害人精神崩潰,脅迫「轉化」。

◎、利用親情。包括家人哭鬧、向法輪功學員下跪、威逼離婚等逼迫放棄修煉。

◎、用經濟手段施壓。強迫單位或社區派人參加,以扣發工資、退休金、開除公職、解除勞動合同,包括威脅開除家人公職、不給子女入學、參軍、工作等等威逼轉化。

◎、酷刑虐待。如建水王伽月因堅持信仰煉功,被洗腦班惡人譚偉、彭連益等人將床單撕成布條捆住四肢,先拴在床上,後又被抬入骯髒有一窩野蜜蜂的豬廄裏面,身上被野蜜蜂叮腫多處。

酷刑演示:綁在床上

◎、最後一招就是表態「不煉」就放人回家;「煉」就判勞教。

◎、對在勞教所和監獄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採用「關禁閉」、「嚴管」、「坐小凳子」、「罰站」、「罰跑」、「戴鐐銬」、「電擊」、「睡死人床」、「使用不明藥物」、「做苦役」、「不准接見」、「不准通信」、「不准購物」、「延長勞教期」等等卑劣的手段加重迫害。

酷刑演示:坐小板凳

5、遭洗腦迫害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案例

案例1、年僅二十二歲的科技大學學生謝宏宇在不斷的洗腦迫害中不幸去世

謝宏宇,男,二十二歲,雲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新撫鄉新塘村人,安徽中國科技大學學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謝宏宇三次到北京上訪,遭到校方「610」和當地公安的迫害,安徽省委領導親自找他談話,強迫其放棄法輪功,由於謝宏宇堅持自己的信仰,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國科技大學以其堅持修煉法輪功為由,強迫其父親將他帶回雲南家鄉。

謝宏宇回到雲南家鄉後,遭到省、市、縣、鄉、村各級「610」和公安的監控、騷擾,墨江縣和新撫鄉還成立所謂「幫教小組」,建立了領導包保責任制,縣委、縣政府、縣政法委、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新撫鄉黨委、鄉政府領導多次找謝宏宇「談話」,施加壓力,採用車輪戰術,強迫他放棄信仰。二零零零年五月,墨江縣國保大隊又非法從謝宏宇家中抄走了《轉法輪》等大法書籍、講法錄音帶、音樂帶等。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謝宏宇還被綁架到昆明參加省「610」辦的洗腦班。

自從到昆明參加洗腦班回墨江後,謝宏宇精神受到很大刺激,精神恍惚,不法人員以「精神障礙」強制他住院「治療」。在他住院期間,「610」也不放棄對他的迫害,二零零一年三月,雲南省所謂的「演講團」到普洱時,還專門到醫院對他進行洗腦,強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一年八月九日謝宏宇出院後,由於繼續受到各種壓力,特別是其親人由於受江氏集團欺世謊言所矇騙,對謝宏宇堅持修煉法輪功極力反對和阻撓,使他精神再次受到刺激,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被車撞死,含冤而去。但是邪黨卻利用媒體大肆煽動、造謠,稱謝宏宇是修煉法輪功導致精神錯亂自殺身亡,企圖嫁禍誣陷法輪功,在國內外造成極壞的影響。

案例2、銀行職員張警心在洗腦班遭非人的精神折磨

張警心,女,四十八歲,曾在中國工商銀行昆明市分行營業部信貸管理處工作。張警心於二零零二年、二零零四年兩次被綁架到昆明市五華區洗腦班強迫「轉化」,由於張警心堅持信仰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期間又被從勞教所劫持到昆明市五華區洗腦班強迫「轉化」洗腦,在洗腦班期間遭受各種非人折磨。以下是張警心自訴被迫害的經過:

二零零五年中秋節前,勞教所一大隊夏副隊長以出去散散心為名,將我騙到昆明市鑫安會務中心野蠻進行人身摧殘迫害。到了鑫安會務中心的一幢特別的樓房,樓房中布滿了保安,真個是五步一崗,十步一哨。我在鑫安會務中心住的房間,只開過兩次窗子。一次是讓我聽一個人「轉化」後他們的鼓掌聲。另一次是一位男同修拒不「轉化」,惡警大聲的宣讀對他的逮捕令,讓我看到他戴著手銬被惡警押著離開。然後窗子和窗簾就又都拉上了。

幾天後由於我不「轉化」,我住的這個房間就被貼滿了極其恐怖的、血跡飛濺的、死人慘死時的畫報。恐懼籠罩了整個房間。當晚我便將這些畫報撕去了大部份。第二天的一大早即遭到三個女人(一個姓王、另一個不知道姓甚麼、一個勞教所警察張雲萍)慘無人道的身心摧殘。她們拿來了許多張打印好的師父的照片,一本信簽紙,將筆用透明膠帶紙綁在我的右手上,將我夾在一張椅子和桌子之間坐著,一個按住我的頭,一個扭住我的左手,另一個強拉著我的右手在師父的法像上亂塗亂畫,嘴裏說著極其骯髒下流、污辱、猥褻的話。之後,她們又拿來信簽紙,以同樣的方式強拉著我的手寫悔過書、決裂書、保證書。寫完一張,又寫一張,累了她們就休息一會接著再幹。再把寫好的貼到牆上,貼得滿牆都是。趁她們吃飯時,我將牆上貼的都撕去了。姓王的揚言撕去一張罰寫二百張。迫害法輪功已經到了發洩私憤、手段令人髮指的地步。

姓王的還揪住我的頭髮,企圖再次把師父的法像塞在我的腳下、屁股下,我順勢坐在了地上,姓王的厲聲說,你相不相信,我從地上將你拎起來再摔在地上,你的脊椎骨就得斷。我閉著眼不聽她們的叫罵,姓王的就說要拿膠帶來把我的眼皮貼在腦門上。這樣的迫害連續了三天(從早上到晚上十二點左右)。我絕食絕水抵制迫害。之後我找到雲南省政法委的處長邵志敏(音),當我向他揭露這慘無人道的迫害時,他若無其事的看著我青一塊紫一塊的胳膊和手,假惺惺的問我,她們打你了嗎?之後對我說,你有精神病嗎?如果你家裏人同意,我們就送你到精神病院。

我沒有被他們「轉化」,於二零零五年中秋節後回到雲南省第一女子勞教所。為避免此事在勞教學員中曝光,勞教所把我關在了三大隊的一個監室裏約半年之久,房間門上的玻璃都用報紙糊住。我的手腕被她們迫害得兩三個月都還疼痛不止。

案例3、七十多歲退休職工楊惠蘭多次被綁架洗腦受折磨

楊惠蘭,女,七十歲,昆明市木材家具公司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不久,楊惠蘭遭到多次被綁架、抄家、關押、洗腦迫害。

二零零零年被610、盤龍公安分局國保綁架到松花水庫賓館隔離式洗腦,並讓單位派一個人陪同,每人每天八十元,由單位支付。參與的警察:張俊、李俊峰、楊永康。

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八、九個警察闖入楊惠蘭家將她從五樓的家裏生拉硬拽的強拖下來,再次綁架到金安賓館強行洗腦。在金安賓館有陪住的,有二十四小時站崗看守的,五、六個人整天輪流給楊惠蘭灌輸歪理邪說洗腦,逼其放棄修煉法輪功。楊惠蘭絕食三天,血壓高達240,左手被警察綁架時扭腫。

6、投入巨資和大量人力搞轉化

雲南本來就是一個經濟不發達的省份,還有數百萬人生活在極貧困之中,可是為了迫害法輪功的需要,中共動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僅昆明市就增加了上萬名警察、保安,到二零零五年光保安就達3.5萬人;並非法對法輪功學員舉辦各種「轉化班」、組織「演講團」、「幫教團」等等;據《雲南日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一篇文章中稱,為了做好所謂「轉化」:「省委書記令狐安作了多次批示,並且親自主持召開了省委常委會,專門部署轉化工作方案」,「省委抽調精兵強將,成立常設機構」;「省政府也給予了大力支持,省長李嘉廷親自協調工作,安排工作經費,首次撥款400萬元」。

二零零零年九月和十一月,雲南省委每次撥款三十萬元,找來了遼寧省「馬三家幫教團」兩次到勞教所成立「轉化、教育學習班」

為了迫使原昆明法輪大法輔導站負責人王嵐「轉化」,610、公安不惜動用地面衛星跟蹤系統,花費200多萬元巨資抓捕為抵制「學習班」而離家出走的王嵐等人;

雲南林業系統單位為迫害法輪功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辦「洗腦班」;許多單位黨委書記親自帶領保衛科人員充當打手。雲南林業醫院邪黨書記李銳親自指揮帶領保衛科人員非法跟蹤、監視、看守、綁架本單位法輪功學員。公安部門花費了10多萬元四處追捕,還在某市大肆布控、設路卡抓捕抵制轉化班而辭職出走的原林業醫院副院長葉保福一家三口。

昆明鋼鐵公司由邪黨委副書記張桂生帶一班專職人員專事迫害法輪功學員;滇中電業局為了看住一對法輪功學員夫婦,一年投入了十多萬元專項經費。

雲南冶煉廠每年投入十多萬元和大量人力、物力二十四小時派人看守法輪功學員。

昆明市北郊水泥廠,本來經濟就不景氣,為了執行「610」指示到北京押回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強行要全廠職工湊錢作押解人員的車旅費。各個單位為迫害法輪功付出的代價更是無法統計。

雲南省除了為勞教所、監獄所謂轉化,投入了巨資建設經費;為了鼓勵轉化率,每轉化一名法輪功學員就獎勵1-2萬元。

雲南省昆明市郵電系統耗費大量資金購入專門設備,設置專職人員對國內外所有郵進和郵出的信件非法進行透視內容,對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信件以及其認為敏感的信件全部扣留。

省610、十六個州、市610除了工作人員工資、各種補貼、車旅費外,還要花費大量納稅人的錢,用於印書、印宣傳材料、印問答試卷等。根據網絡資料:二零一三年「中共雲南省委防範和處理×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教法制教育學習問答》印刷及配送採購項目談判邀請公告」顯示,省610光《反×教法制教育學習問答》就印製了六萬份,向全國各省區市寄送各約1000冊(包括31個省、直轄市、區);向雲南省各縣(市、區)寄送各約250冊(包括130個縣、市、區,含畹町)。一次紙張採購款就達五十萬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文山州委610辦公室印刷宣傳冊採購項目成交公告」中顯示,印刷宣傳冊60240冊;金額98191.2元。

7、獎勵參與迫害的不法人員

雲南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迫害的方法被《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中央廣播電台》、《雲南電視台》、《雲南日報》《雲南廣播電台》等中央及地方主要喉舌媒體進行了大肆報導,將邪惡的精神迫害輸出到省外和國外。據《雲南日報》的造謠報導稱:雲南與法輪功的鬥爭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法輪功學員轉化率達百分之九十九,高於全國的百分之九十八,受到了胡錦濤、李嵐清的表揚。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由雲南省委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省公安廳、民政廳、人事廳、省「610」辦公室聯合召開迫害法輪功表現突出的表彰大會,被表彰的先進集體三十個,先進個人一百一十名。省委副書記孫淦(繼王天璽主管「610」迫害法輪功的頭目,追查國際通告追查的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之一)代表省委講話,大肆誣陷法輪功,吹噓雲南「與法輪功的鬥爭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絕大多數法輪功學員已經轉化」。省「610」主任盛雲富還進一步部署迫害法輪功。

被表彰的省一監二監區、省一監七監區、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分別榮立三等功,五名警察榮立三等功;省第一監獄二監區、省第二女子監獄一監區等七個監區獲教育轉化工作先進集體稱號、十五名幹警獲先進個人稱號。邪黨表彰的省一監二監區、省一監七監區、省第二女子監獄集訓監區都是迫害法輪功員最殘暴的監區。從中可以看到:把虐待法輪功學員,強迫「洗腦」侵犯公民信仰自由,使用酷刑進行「轉化」,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當作英雄,這充份體現出中共邪黨「假、惡、鬥」的邪惡本質。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紅河州還召開了「紅河州宣傳思想工作取得新勝利表彰會」,表彰了開展思想宣傳工作,宣傳馬列主義唯物論、無神論並同法輪功進行堅決鬥爭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直接參與迫害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致死的彭連益、郭躍、曾保和等惡警榮立三等功,領取了獎金和證書。

四、610操控公、檢、法、司迫害法輪功

雲南610辦公室主任,後期都是由一名公安廳副廳長擔任,而公安、司法系統都有610組織,各企業單位邪黨書記、保衛科科長都是610成員,所以610利用公檢法司系統迫害法輪功更是得心應手。610凌駕於憲法法律之上,可以隨意調動警察、武警、保安、單位保衛科人員,或者單位職工,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視、跟蹤、看守、傳訊、留置、洗腦、訓誡、騷擾、綁架、拘留、刑拘、勞教、判刑,包括決定其勞教、判刑時間等等。而且迫害中沒有章程、不發文件、只是根據上級口頭指示,秘密進行。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下午,黎雄兵律師前往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要求會見和調查了解郭玲娜遭受監管虐待的情況,被獄政科以610口頭通知拒絕。律師指出,監獄應該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和司法部關於律師會見在押人員的規定,而不是執行「610」通知。獄政科副科長吳呂也承認:「610辦公室的通知確實不合法,但是它是黨委機構。黨政優先,法律在後。」希望律師理解獄方行為。

1、對全省輔導員大抓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在中共雲南邪黨省委副書記王天璽(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親自坐鎮指揮下,省公安廳、國安局、武警、各地州、市公安局政保部門積極參與,在全省統一行動,對法輪大法各地輔導站及分站負責人進行了非法抄家、傳訊、關押。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昆明法輪大法輔導負責人王嵐(後被判刑四年,在迫害中去世)、分站長趙麒麟、賴高華、李樹鳴、卞雲山、張美媛。曲靖市輔導站站長王宇平(後被判刑三年)、曲靖市輔導站副站長馬先明、楚雄市輔導站站長朱蘭(後被勞教三年、判刑六年),個舊市(紅河州)輔導站站長劉燕(後被判刑十年)。

早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雲南省紅河州建水縣610和公安對在紅河州警校參加警銜晉升學習培訓的普洱縣(現在的寧洱縣)幹警、法輪功學員張鳳琴進行了暴力搜查,綁架至建水縣公安局進行非法訊問迫害。後被判刑五年。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至二零零零年一年多時間,雲南全省有上千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昆明鐵路局黨校教師王星、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孔慶黃、大理州賓川縣原法輪功輔導站站長楊玉芬等5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37名被判刑;128名被勞教。

2、綁架上訪的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百名法輪功學員到翠湖公園馬路邊煉功證實大法,突然被上百名武警、警察包圍、戒嚴,公安人員用車堵死了湖邊所有通道,從上午到下午不斷將到翠湖公園馬路邊的法輪功學員抓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近百名法輪功學員到昆明市委反映法輪功冤情,當時信訪辦的人欺騙說,領導會來聽取大家的意見。結果很快調來了事先就準備好的兩輛大客車,調來上百名武警、公安警察,把上訪的全部法輪功學員推上車,拉到西山二中進行審訊、拍照,隨後由所屬公安分局帶走,至深夜才釋放,其中部份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昆明六十四名法輪功學員依法到雲南省委上訪,(實際去的有近百人,進到信訪室的有六十四人,其他在門外。)向省委有關領導講明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還未得陳述意見,就全部被昆明市公安抓捕,進行非法審訊、錄像、拍照等人格侮辱,然後又分別由各區國安將人拉到各個公安分局,最後全部都送進了看守所或拘留所。隨後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有:省文聯研究宗教的佘仁澍教授勞教三年(勞教期間出現生命垂危而「保外就醫」,後在迫害中去世),周炯三年,王樹蘭三年,龍華鮮三年(後又被判刑三年)。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年雲南省昆明市、楚雄州、紅河州、曲靖市、玉溪市等地區,先後有上百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全部被綁架回昆明被關押。其中昆明市的劉忠、玉溪市的黃貴平、楚雄市金鹿中學語文教師朱蘭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至五年。

3、綁架在戶外煉功、交流的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到昆明市東風廣場集體煉功時被武警、公安警察包圍,外邊人不能進,裏邊的人不能出,全部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西山區二中非法審問、拍照、關押到深夜才釋放。

◇二零零零年二月,昆明東川區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走出來集體煉功,證實大法,被610、公安綁架。其中唐繼武(男,六十多歲),被綁架後遭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零零年,昆明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馬村一法輪功學員家開「法會」(交流修煉真、善、忍心得體會)時被盤龍公安分局警察綁架、搜身進行人格侮辱、審訊,有數名法輪功學員被關進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昆明有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長蟲山開「法會」(交流修煉真善忍心得體會)時被盤龍公安分局綁架、搜身人格侮辱、審訊。隨後昆鋼職工李麟書被非法判刑三年;桂明珍(李麟書妻子)被勞教,王鳳仙、孫顯馨、黃雲勻被勞教一至二年。

◇二零零零年通海縣有六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走出來煉功,遭到了當地公安的綁架,十多名被非法關押,多名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日早上,曲靖汽車運輸總站退休工人王宇平和六位法輪功學員在麒麟花園晨煉,再次被市公安局非法關押,後被曲靖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夏曉燕、張菊芬、周模芳和四川省法輪功學員呂松和在羅榮芬家(昆明市第十五中學),五人一起被太和派出所綁架、羈押,夏曉燕後被取保候審、四川法輪功學員呂松和被判刑三年、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體育教師周模芳被勞教一年。

4、非法抄家搶劫法輪功書籍、音象資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雲南邪黨省委召開了全省「堅決貫徹中央重大決策妥善處理法輪功問題」的縣以上黨委〈黨組〉負責人會議後,開始了對法輪功全面的打壓迫害,以開除公職,開除黨籍,不准當教師,不准當醫生,子女報考公務員,報考大學,當兵等威逼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同時收繳法輪功修煉資料。對堅持修煉不交法輪功修煉資料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恐嚇、辦「學習班」、抄家等等。根據官方資料顯示:僅迫害初期全省被610收繳焚毀的法輪功書籍有26種,達37.55萬冊;圖書達14.77萬冊;音象資料達8.65萬盤。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雲南省普洱縣(現寧洱縣)政法委、公安局、派出所、居委會和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如蟲膠廠、火柴廠、公安局等)全力出動,逼迫全縣近百名法輪功學員交出法輪大法書及資料,不交的就強行抄家,很多的大法書及資料被搶劫燒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處理法輪功領導小組」副組長、省政法委書記秦光榮親自指揮,在昆明安寧市首次集中銷毀了3000多冊《轉法輪》等法輪功書籍、李洪志大師的法像和幾百盒李洪志大師講法錄音、錄像帶。

◇一九九九年八月,雲南省交通廳退休職工譚世華被五華區公安分局非法抄家。原因是此前她兒子經營法輪大法書籍和音象資料,其兒子被綁架刑事拘留一個月。隨後譚世華被綁架勞教兩年,二零零六年被迫害去世。

五、敏感日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綁架

每逢節假日、敏感日特別是法輪功紀念日「四 ﹒二五」、「五一三」、「七﹒二零」或者江澤民血債幫成員到昆明期間,都要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集體綁架。

1、「九九昆明世博會」期間綁架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十月主管610的頭目李嵐清到昆明參加「九九世博會閉幕式」期間,雲南加大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各單位加強對法輪功學員的管控,監視。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梁東、蔣鳴鳳(女)、張蔚謹(女)、黃武第、吳剛、左立新等法輪功學員因被公安懷疑在「昆明世博會」期間召開中外記者會未成和在昆百大懸掛法輪功真相橫幅和散發真相傳單而被綁架、關押,隨後梁東被非法判刑三年;蔣鳴鳳(女)、張蔚謹(女)、黃武第、吳剛被非法判二年勞教;左立新被多次非法傳訊,監視居住。

◇原林業中心醫院副院長葉保福與妻子楊明清(原林業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被公安懷疑「昆明世博會」期間要去參與「活動」,被林業公安處非法傳訊,後被昆明盤龍區國保大隊非法關押在林業培訓中心二天,隨後又被單位夥同盤龍區國保看守在家裏,白天看守人員坐在客廳裏看守,晚上警車堵在樓道口看守,共計四十五天。以後長期監視住宅、電話被監控、出門被盯梢、跟蹤。隨後葉保福與妻子、女兒多次被綁架關押、勞教、判刑,楊明清於二零一八年被迫害去世。

◇雲南省輸送機械廠退休工人李君萍。「昆明世博會」期間被警察強行帶到所在地派出所留置二十四小時。隨後多次被綁架勞教、判刑,於二零一五年被迫害去世。

2、懼怕《九評共產黨》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轟動全球的《九評共產黨》發表後,邪黨感到惶恐、空虛和絕望,意識到自己覆滅的命運,做垂死掙扎。於是將法輪功提升到過去的「反革命罪」打壓,對法輪功學員施行大行動、大搜捕,重點旨在壓制《九評》的擴散和傳播。二零零五年85人被綁架關押,59人被判刑;59人被勞教。

◇昆明地區開展了「颶風行動」,昆明市政法委書記、610主任田雲翔在公安系統所謂的「颶風行動」嚴打部署會上叫囂:堅決打擊法輪功,強化專門力量和偵控手段堅決打擊下載、複製、傳播、散發法輪功宣傳品的,盯死看牢重點人員。昆明市610副主任蘇利平在部署過年前對法輪功的打壓的會議上也叫囂「我不相信整治不了法輪功」。隨後還進行了所謂「雷霆一號」、「雷霆二號」行動,昆明市又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的大抓捕,有數十名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雲南林業醫院副院長葉保福(妻子楊明清、女兒葉茂)一家三人、昆明鋼鐵公司退休職工向華強、昆明法輪功學員譚玲芳、普寶玉、倪美珍等被綁架判刑三至五年;楊素芬、李君萍、楊文筠被勞教。

◇普洱市瀾滄縣胡秉清、李先澤、張林、王豔紅等八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以上四人被判刑三至五年。

◇楚雄市金鹿中學圖書管理員朱蘭、技工學校教師唐蕊、幼兒園教師蔡淑芬、施紹偉夫婦、侯發勇、陳少龍、萬國良、吳寶元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

◇臨滄市中學教師李鮮、黨校職工杜映芳以及楊鳳珍、李震、朱兵等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

3、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對法輪功大抓捕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中共邪黨中央以政法委的名義秘密下發了一份題為《關於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北京奧運會安全的工作意見》的文件,雲南「610」、公安國保根據這一秘密文件精神加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大批法輪功學員無辜被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判刑;各單位也加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監控、跟蹤、電話監聽,限制人身自由。僅昆明市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被批捕的就31人,起訴判刑的46人。

4、二零一二年瘋狂大規模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五﹒一三」與法輪大法洪傳二十週年、中共邪黨「七﹒二零」迫害法輪功十三週年、以及中共十八大黨魁換屆之際,雲南「610」、公安在全省範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瘋狂大規模迫害,數十人被綁架、關押、勞教、判刑。僅昆明市就有29名法輪功學員被批捕;36人被起訴判刑。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五日兩天昆明被綁架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昆明原林業中心醫院副院長葉保福、楊明清、葉茂一家三口;雲南國防技術學校教師蘇昆及妻子張曉丹;薛慧麗、姜允楠、繆青、普寶玉、李培高、陳淑琴、周雲珍、李竹秀、段旭英、溫永樹、蔡春、王匯真、蔡文慧。隨後被綁架的付國蘭、雲南省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退休教師梅碧琳和丈夫周模芳等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五日兩天被綁架的紅河州建水縣工商銀行楊麗文、王暉、馬旭勇;紅河州開遠市李啟鵬、戴盆順;紅河州個舊市張士林、張公勤夫婦及女兒張藝瑩。

◇先後還有楚雄市劉枝萍、鄧麗華、侯發勇、白龍軍被綁架;昆明江潤麟、李思湘被綁架抄家;文山丘北縣汪麗珍被綁架;玉溪通海縣王偉、張桂和、錢海明(張桂和的姪兒,未修煉法輪功)、周大爹、張若龍被非法抄家、綁架。

5、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敲門行動」、「清零行動」

610公開踐踏《憲法》賦予公民的自由權利,要單位「守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縱容單位對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蹤、監視、看守、電話監聽等。

二零零三年,雲南各地、市610、公安部門就開始對被迫放棄修煉的人進行人人過關式的新一輪摸底登記,對表示繼續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包括家人、親友施壓,進行恐嚇、騷擾。同時向有法輪功學員單位、社區、鄉鎮、村委會層層施壓,將迫害法輪功與其經濟利益掛鉤、與其官位掛鉤,實行株連政策,逼迫寫「不煉保證」。

二零零九年底雲南省公安廳、省司法廳、610內部發文「雲處辦發〔2009〕33號文件《關於地方與監所協同開展教育「轉化」和鞏固工作的意見》」擬迫害被非法關押及刑滿回家的法輪功學員。文件中要求:

◎建立法輪功學員檔案。包括法輪功學員的煉功歷史、被迫害事實、思想狀況、家庭成員、社會關係是否煉功及他們對法輪功的態度,制定專管警察。

◎對非法關押期滿、拒絕「轉化」法輪功學員進行後續迫害。派警察監視行蹤,並逼迫法輪功學員本人到轄區派出所報到,重點監控。

◎地方、監獄、勞教所進行所謂回訪。對從監獄、勞教所回家後五年內的法輪功學員要以各種方式回訪,每年至少回訪一次。

◎威逼出賣、揭發。監獄、勞教所、610都將是否出賣其他人作為「轉化」與否的重點指標。

◎用升遷、金錢為誘餌拉攏收買人與邪惡為伍。設立「轉化」專項工作經費,省610根據監獄、勞教所的「轉化」情況給予資金獎勵。

二零一七年為了保「邪黨十九大」、「中國器官移植大會」維穩,610、公安開展了所謂深化「法輪功專項會戰」,進行了入戶調查的「敲門行動」和「清零行動」,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綁架、關押判刑。期間僅昆明市就有36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批捕,24名被起訴判刑。

6、打壓迫害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五月以來,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發起了控告江澤民的大潮,各地法輪功修煉者和家人紛紛把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郵寄給中國最高檢察院,要求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對江澤民提出公訴,把這個反人類的首惡繩之以法。據不完全統計,雲南法輪功學員有1513人控告江澤民。因訴江被騷擾、抄家、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113人,其中,59人被抄家、44人被綁架、多人被判刑。

因訴江被騷擾、抄家、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113人,其中,59人被抄家、44人被綁架。

案例1、省建水縣鄧輝控告江澤民被非法判刑六年


被非法關押的鄧輝

鄧輝,男,四十多歲,建水縣岔科鎮阻塘子村人,在昆明打工。二零一五年六月,鄧輝向最高法、最高檢分別投遞了控告江澤民的控告狀。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從昆明回到老家看望年邁的父親。十月五日返回昆明時,被昆明市五華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判刑六年,並勒索罰金六萬元

案例2、大理州賓川縣石建偉夫婦訴江被綁架和非法抄家


石建偉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法輪功學員石建偉、肖竹夫婦和女兒石珈被綁架,在其家中抄出賓川縣大概二十來人的訴江回執單。九月九日以後,這些人就被照單騷擾,全部非法抄家,一些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還被非法傳喚:審問、恐嚇、填表、抽血、量身高、滾手印等。石建偉夫婦隨後被判刑,石建偉被判刑六年半,妻子肖竹被判刑五年。石建偉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在省一監十監區被迫害致死,遺體被非法強制火化。

案例3、紅河州瀘西縣三十多名訴江法輪功學員遭迫害

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止,雲南省紅河州瀘西縣有三十多名訴江法輪功學員遭到610、國安、公安、派出所、社區、村委會等人員的綁架、抄家、非法審訊、按手印、滾手印、簽字。一位法輪功學員不在家,被強行開鎖抄家;一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十天。

案例4、楚雄州姚安縣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抄家、綁架判刑

二零一六年二月、楚雄州姚安縣有7個法輪功學員被姚安縣棟鎮派出所警察到家中騷擾,劉銀珍、劉銀珍、羅菊芬、邢麗瓊、吳鳳蘭等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判刑。

六、610將黑手伸向勞教所、監獄

610凌駕於「憲法法律」之上,操控、指揮公安抓捕法輪功學員,檢察院進行非法起訴,法院非法判刑。並且還將黑手伸向勞教所、監獄,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嚴管」。二零一一年,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向時任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長楊明山指出女二監的違法行為時,楊明山粗暴的回答說:「我們是按省610指示辦事的。在女二監《罪犯分級管理實施細則》第二章第六條第七款規定:法輪功人員不認罪伏法的實施嚴管」。充份證明勞教所、監獄對法輪功學員強制轉化犯下的罪惡與610有推卸不了的幹繫。

1、「嚴管」

進入勞教所、監獄凡是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全部都要進行「嚴管」,嚴管就是派犯人「包夾」(二至多人,多是五大三粗的暴力犯人)二十四小時法輪功學員進行監視、跟隨,包括上衛生間;不准與他人接觸、交談;還要記錄一日行蹤)。不得減刑、不得打親情電話、不得會見親人(要會見須持當地610證明)、每月只得購買50元生活用品等。

2、「禁閉」

進監獄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就被關禁閉,不配合警察的也被關禁閉,有的法輪功學員一直禁閉到出獄。法輪功學員在禁閉期間,不得洗漱、洗澡、換洗衣服、不得衛生用水,來例假不得用衛生巾,每天還要強迫聽高分貝侮辱法輪功內容的錄音等。

案例1、主治醫師沈躍萍在女二監被三年「緊閉」、用不明藥物迫害致死

沈躍萍迫害前後對比

沈躍萍,女,當年四十九歲,玉溪市婦幼保健站主治醫師。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沈躍萍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女二監集訓監區五年期間,因拒絕「轉化」,被關了三年「禁閉」。整天面對獄警的輪番轟炸(強迫洗腦)、辱罵及喇叭放到最大音量的洗腦錄音。每天十六個小時被強迫坐在光床板上,沒有站立、行走的自由,不得洗澡、洗衣服,來例假也不允許用衛生巾,還隨時被「包夾」打罵或用針扎、用手擰、掐,每天強逼她吃或者在食物中投放不明藥物,身心遭到巨大的摧殘,受盡了非人的折磨,致使沈躍萍咳嗽不止達八個多月,最後導致昏迷,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一日將她送進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搶救。家人接到監獄「沈躍萍病危」的通知趕到醫院時,沈躍萍的肺已穿孔,奄奄一息,連睜眼、說話都非常困難了。在病情沒有得到控制的情況下,監獄又強行將沈躍萍轉到條件極差的監獄管理局醫院。在家屬強烈要求下,監獄才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家人將她送到昆明市第三醫院,終因搶救無效含冤離世。

案例2、昆明張惠芬被「禁閉」四個月、被毆打,出禁閉室洗頭就幾乎用了一包洗衣粉

張惠芬,女,三十多歲,昆明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在女二監期間被關在禁閉室四個月,經常被警察指使的犯人毆打,四個來月都不讓洗漱,月經期也不讓用衛生紙,頭髮又髒又亂已結成餅,從禁閉室出來到其它監區的那天,她的髒樣和臭味,讓看見的人都噁心,光洗頭就幾乎用了一包洗衣粉。

3、坐小凳子

為了消磨法輪功學員的意志,達到轉化的目的,女二監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強迫每天十六個小時坐在小凳子上,雙手還要放在膝蓋上,不得動彈,如隨意動彈,還經常遭包夾謾罵或毆打。致使許多學員會陰部坐爛、流膿、流血,臀部坐起老繭等。


酷刑演示:坐小凳子

案例1、丘北縣六十多歲的楊翠芬在女二監坐小凳子時突然「病死」

楊翠芬,女,當年六十多歲,雲南省文山州丘北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八月三十一日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在女二監四年多,長期被嚴管每天坐十六小時小凳子,酷刑折磨。二零一三年十月二日晚,楊翠芬的家屬突然接到監獄的電話,說楊翠芬病危,家屬趕到醫院後,楊翠芬已經沒有了氣息。

就在二天前九月三十日楊翠芬還打電話告訴老伴自己的情況。這四年多,家屬也探望過楊翠芬,都沒有發現她有甚麼異樣。面對家屬的質問,監獄謊稱楊翠芬之前就有高血壓等病,是突然發作,屬於正常死亡。

案例2、七十七歲的倪美珍兩次在女二監被關禁閉和坐小凳子折磨

倪美珍,女,七十七歲,昆明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九年兩次被非法判刑關押到女二監,由於倪美珍不放棄信仰,都被關禁閉或坐小板凳折磨,兩次都導致血壓升高、肺水腫,監獄害怕出事,不得不讓家人接回。

4、酷刑

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有戴腳鐐、手銬、毆打、高壓電棍電擊、穿約束衣、背銬「蘇秦背劍」、被噴辣椒水等數十種酷刑。

案例1:退休護士張磊被「吊銬」、三次「禁閉」、長期「坐小凳子」被注射不明藥物、八次毆打致「半身不遂」

張磊,原新疆建設兵團護士,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到雲南麗江縣看望兒子時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兒子被判刑兩年。

張磊被劫持到雲南女二監九監區,因堅持信仰,八次被獄警指使的犯人毆打,三次被「吊銬」,三次關「禁閉」、長期「坐小凳子」、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後被毆打致半身不遂「保外就醫」。


張磊多次被毆打、「吊銬」示意圖

案例2、趙飛瓊六次被綁架、勞教兩年,判刑三次,遭關禁閉、打毒針、電擊等酷刑折磨

趙飛瓊,一九七零年生,昆明安寧市法輪功學員。趙飛瓊六次被綁架,曾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非法判刑三次,三次刑期共計十二年半,由於不放棄信仰,趙飛瓊在女二監長期被關禁閉、嚴管、坐小凳子,遭到打毒針、高壓電棍電擊等酷刑迫害。她的苦難經歷,是無數法輪功學員受中共迫害的一個縮影。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趙飛瓊

案例3、瀾滄縣六十九歲的李先澤在省一監五監區被關鐵籠三十三天

李先澤,男,當年六十九歲,瀾滄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被綁架到省一監五監區五中隊,李先澤因為有四次腳踝骨又腫又痛幹不了重活,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向中隊長李鵬提出要求調換車間,其不僅不同意,反而將李先澤關進嚴管室的鐵籠子裏折磨了三十三天。

案例4、甘肅省副高級工程師包遠靖在省一監遭十字吊銬達半年

包遠靖,男,四十歲左右,甘肅省副高級工程師。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八監區五分監區期間。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在監區長丁永中的授意下,以其出工時沒有走在隊列中為由(實為迫使他「轉化」),分監區長呂超就將他的「用餐卡」收繳,每餐只給二兩飯。當包遠靖以絕食抗議這種不人道的虐待後,惡警丁永中就指使呂超給他戴上了十多公斤重的腳鐐,並將他關進陰暗潮濕的嚴管室,並且加派了四個犯人看守。犯人呂德華還指使另一犯人衝進嚴管室毒打他的臉。就這樣,包遠靖戴著腳鐐受酷刑虐待歷時達兩個多月。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上午,監區長丁永中到壓茶車間時,因為包遠靖沒有叫他「警官好」,丁永忠又再次指使將包遠靖關進嚴管室,並給他戴上一副十多公斤重的腳鐐和兩副手銬,二十四小時呈「十字形」銬在嚴管室的鐵欄杆上兩天,在監獄某副政委的干預下才給他解開了手銬。但是一星期後,因為包遠靖表示他沒有錯,分監區長徐顏能又根據監區長丁永中的指示,再次給包遠靖加戴上一副手銬,二十四小時銬在嚴管室的鐵欄杆上,歷時三個多月,兩次戴腳鐐、手銬達半年之久。之後惡警又將他轉入到「洗腦班」,由三名犯人二十四小時輪班看守,每天強行洗腦(強迫學習誣陷法輪功的文章)十多個小時,歷時一年多。

案例5、晉寧縣古城鎮村民李文波被毆打、吊、拖、牙齒被打掉六顆,左腿留下傷疤

李文波,男,四十三歲,昆明市晉寧縣古城鎮村村民。二零零五年二月向民眾講真相被綁架,勞教三年。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關押期間,先後輾轉四大隊、三大隊、一大隊遭迫害。導致雙眼視力下降,牙齒被打掉六顆,左腿留有二十公分左右的傷疤。

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李文波被判刑三年送到省一監八監區當天,李文波認為自己信仰「真、善、忍」沒有罪拒絕穿囚服,於是獄政科獄警與八監區三十多個獄警拳打腳踢圍打李文波,同時指使李壽軍等四名犯人將李文波按倒在地上,並強行剝去他的衣服換上囚服,李文波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以示抗議,獄警就指使犯人用封口膠布將他的嘴封住,為掩蓋其惡行,在外面又加戴上一個大口罩,隨後把李文波拖進嚴管室內,用四副手銬將李文波四肢成大字狀每日二十四小時(除吃飯和上廁所解開外)銬在鐵欄杆上長達數月。


中共酷刑示意圖:拳打腳踢

5、體罰

勞教所、監獄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常常進行體罰,形式有集訓(站軍姿、長時間跑步、走正步)、罰跪、罰站、罰蹲、軍訓、太陽下暴曬、冬天澆冷水、熬鷹(不讓睡覺)等。


中共酷刑示意圖:太陽下暴曬

案例1、昆鋼高惠仙烈日下被逼穿棉衣操練

高惠仙,女,昆鋼橋鋼廠350車間吊車工。關押在女二監期間,二零零六年五月份大熱天獄警逼她穿著棉衣出去操練,每天從早上七點到下午五點,專門讓她曬著太陽操練。

案例2、文山州方世梅在暴曬下進行軍訓

方世梅,女,當年四十五歲,文山州煙草公司職工。二零零三年被劫持到女二監集訓監區,副隊長楊歡對她進行殘酷的迫害,先逼她在床板上每天坐十七個小時達半年之久。到了炎熱高溫的夏季,又強迫她整天頂著烈日暴曬在水泥地上跑步、走正步,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六點每天十多個小時的來回奔跑、走正步,不讓休息片刻。

案例3、電腦教師蘇昆被折磨五個晝夜強迫到墳前將死人喊醒

蘇昆,男,四十歲左右,雲南省國防技術學院電腦教師。曾經多次遭綁架、洗腦、勞教、判刑,合計被關押九年。

蘇昆被關押在省第二勞教所期間,多次遭到「包夾」和多名勞教人員毆打。被綁架到死人墳前逼迫叫把死人喊醒,白天泡在水田裏,遭五個晝夜這樣不斷折磨。

案例4、高級講師被罰頂水、跪磚頭致生命垂危

飛雪龍,男,當年四十歲左右,原為玉溪市農業職業技術學院高級講師。二零零四年被綁架非法判刑兩年,到雲南省第一監獄一監區後就被關嚴管室。飛雪龍由於堅持信仰,惡警王昆(男,三十歲左右,一監區副監區長,現任一監區教導員)就強迫飛雪龍頭上頂水、跪磚頭,指使其他犯人毆打他,致使飛雪龍內臟發炎,全身浮腫,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垂危,惡人才停止毆打和各種懲罰。

6、反人性殘害生命

關押在勞教所、監獄的法輪功學員,不配合所謂的轉化,根本不把你當人看待,強迫墮胎、女性月經期強迫幹重活。尤其在女二監,無視女性法輪功學員的基本權利。無論老、小坐小凳子,不准洗漱、衛生用水、限制用水(一桶水洗澡,還要洗衣服,)限制上衛生間(每天三次),限制喝水(每天500ml),有的還不得購買衛生巾,有病症也得不到及時救治等等。

案例1、劉枝萍在勞教所被強迫墮胎、罰站、不讓睡覺、毆打、幹奴役

劉枝萍,女,三十二歲,雲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團交通賓館員工。二零零零年初,因劉枝萍為法輪功討回公道到北京上訪,被楚雄州「610」、公安綁架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劉枝萍被送入勞教所時已懷孕。到勞教所的第二天,劉枝萍因為煉功,被一大隊隊長馬某毒打一頓,並被罰站三天黑板,追著太陽曬,太陽曬到哪兒就叫她站哪兒。後又罰到大田組(做農活)幹超強體力奴役──摘豆、挖土、挑大糞、抬竹竿等。每天臨睡前警察都派人來問她:「還煉法輪功嗎?」劉枝萍說「煉」!她們就把她連同監舍的犯人一起罰站,不讓睡覺,促使犯人受株連後把氣發到她身上,辱罵她,打她。後來又改為繞四合院跑步,每晚監舍關燈後,就開始跑步到第二天凌晨,如果說「不煉」就可以睡一個好覺。強制改變不了人心,儘管她當時已有三個月的身孕,但仍白天勞動,晚上跑步。這樣被折磨了一個星期。有一天深夜跑步到凌晨兩點多的時候,劉枝萍就以煉功抗議。就被值班的尹姓惡警指使兩名吸毒人員毒打她,隨後又把她單獨關押在一個監舍裏,兩隻手銬在兩張上下床的欄杆上成十字狀。她曾經多次絕食抗議這種非人迫害。

後來勞教所知道劉枝萍懷孕後,不但沒有停止對她的迫害,反而通知家人到勞教所將她送去醫院強行打胎。第一次藥物打胎失效。二零零零年八月,劉枝萍已有五個月的身孕,按規定可以保外就醫,但由於劉枝萍堅持不「轉化」,惡警再次將她強行送到醫院打催產素墮胎,一個生命就這樣被毀了,劉枝萍身心受到了極大的摧殘。

案例2、彝族工程師何莉春在監獄遭嚴管,睡在水泥地上一年多

何莉春,女,雲南省建築十四局彝族工程師。目前仍然關押在女二監,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後劫持到女二監九監區(集訓監區)。何莉春由於抵制監獄的所謂轉化,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開始,被進行一級嚴管迫害。

何莉春在嚴管期間,只能睡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一年四季只能墊一床薄薄的棉墊,蓋一床薄薄的被子,冬天再冷,颳風下雨也不准關窗子,任由冷風吹。也不給加棉被,而且還不准穿棉衣、棉褲,只准穿一套單衣。每天早上5:40起床,抬水到監室洗漱後,就要一直坐到半夜十二點,一天限四次上廁所,錯過時間就不給上。每天只給喝三杯水,飯菜也被剋扣,被包夾犯人利用多打少打(飯菜)來折磨。一個星期洗頭、洗澡一次,時間一共只給五分鐘,半個月洗一次衣服,被子很長時間都不給洗。何莉春還被強迫去打掃衛生間、洗漱間、電視房等公共區域,如果不打掃就不讓她洗自己的飯碗,不讓她上廁所。

由於何莉春不按獄警要求寫購買物品申請,一直不讓她買紙、衛生巾等日用品,長期都沒有生活用品,每月例假時就只好髒著。

案例3、國家一等殘疾軍人在省一監被迫害眼睛失明

楊自祥,男,五十四歲,雲南省石林縣板橋鎮三家村法輪功學員。國家一等殘疾軍人。曾經生活不能自理。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能生活自理,並為國家節省了大筆醫藥費。二零一四年四月,被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半,關押在省一監。楊自祥從看守所到省一監時體重才四十九公斤,進食十分困難,只能吃流食,體質很弱,一進監獄就被送進監獄醫院,

楊自祥的家屬多次去看望,要求「保外就醫」,監獄不同意,只同意把假肢送進去幫助行走。楊自祥又因腳浮腫無法穿上。住院服藥打針之後眼睛突然開始疼痛,過去眼睛視力一直都很好,後來左眼一點也看不見,右眼朦朧。楊自祥在醫院只住了六個月,也沒有進行有效治療,楊自祥就被送往一監區關押。因為楊自祥不寫「保證」,監獄拒絕「保外就醫」。

7、灌食、灌藥

案例1、羅江平在省一監被注射不明藥物、毆打、野蠻灌食含冤去世

羅江平,男,五十一歲。四川攀枝花市米易縣撒蓮鎮人。二零一二年一月在雲南省楚雄州南華縣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半『關押在省一監。由於羅江平拒絕「轉化」,被戴腳鐐手銬,被獄警和犯人腳踢手打、注射不明藥物、每天十幾個小時的超負荷勞動,完不成任務不准睡覺、單獨關小號等摧殘,被野蠻灌食等酷刑折磨,羅江平的下牙被全部撬掉,只剩幾顆鬆動的上牙。撬牙導致口腔大量出血,嘴裏面都是爛肉。關押在省一監短短的三個月就出現生命垂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保外就醫回家,僅五天就含冤離世。


羅江平去世前在家裏的照片

案例2、何蓮春被2次非法判刑共十七年,被毆打、戴鐐、緊閉、嚴管、野蠻灌食上百次


被非法關押的何蓮春

何蓮春,一九七零年十一月七日生,雲南省蒙自縣文瀾鎮高家村農民。何蓮春兩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計刑期十七年。兩次在女二監共遭受了十五年半冤獄、「嚴管」五年,上百次野蠻灌食的殘酷迫害,九死一生。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何蓮春被送入雲南省女二監關押在六監區期間,嚴管達五年多,期間被罰坐「小小凳子」(她坐的小凳子與眾不同,只有長約20多公分,寬約6公分多),不准洗澡、洗衣,一天只給一瓶水(1000ml),長時間(近一年)不得上衛生間,而且經常遭到包夾的毆打,穿「緊束衣」,兩次被開批鬥會,何蓮春進行了二十多次絕食抗議,遭到上百次野蠻灌食、灌藥,飯食裏投放不明藥物,十年中何蓮春只買過20多元的鹹菜食品,有很長時間連衛生紙都不讓買,不得通信、不得會見家人,蒙自市610主任還多次到監獄進行騷擾,由於長期插胃管灌食,導致何蓮春口腔、鼻腔粘膜潰爛、長期胃痛、吐血,被折磨的導致兩次病危,全口牙齒鬆動,一顆門牙和一顆大牙脫落,胃腸功能紊亂,不能吃刺激食物,精神和健康受到極大的摧殘傷害。


酷刑示意圖:坐小小凳子


酷刑示意圖:野蠻灌食

案例3、美術老師繆青被捆綁強行灌食,被長期關禁閉直至出獄

繆青,女,四十一歲,雲南工藝美術學校美術老師。二零零三年十月在課堂上被非法抓捕判刑五年。關押在女二監期間,一直堅決抵制邪惡的迫害,曾多次絕食,在眾多的惡警和死緩罪犯要對她進行捆綁強行灌食時,為抵制邪惡迫害,她被迫從高處跳下致使腰部受傷,一條腿兩處骨折。在女二監,繆青被長期關禁閉直至出獄。

8、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系統藥物

監獄(特別是女二監)對堅持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使用破壞中樞神經類藥物進行迫害,有的是直接強行注射;有的是叫監管的犯人偷偷在食物、水裏投放。致使部份法輪功學員中樞神經受到嚴重損害,變得精神萎靡不振、意識淡漠、反應遲鈍、記憶力下降、抑鬱、呆癡木訥,甚至有的神志不清,導致全身衰竭死亡。

案例、昆明市七十三的王蓮芝在女二監被注射不明藥物後突然「精神失常」去世

王蓮芝,女,當年七十三歲,昆明市退休工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被劫持到女二監就被關進禁閉室,王蓮芝每天十六個小時被強迫端坐在光床板或小木凳上,不准動,不准閉眼,身體稍有移動,就會被「包夾」謾罵、毆打,不准洗臉、刷牙,不准衛生用水、洗澡,不得換洗衣服等等。經過三個多月折騰,十一月十日,兒子終於見到母親,此時王蓮芝雖然憔悴,但精神正常。之後女二監對王蓮芝施以不明藥物,導致其「精神失常」,身體狀況日漸惡化,整口牙齒鬆動脫落,持續劇烈頭痛,最後幾乎成了植物人。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監獄通知兒子去監獄,兒子看到母親情況說:「十幾天前母親還好好的。」警方告之市精神病院鑑定得「精神分裂症」,並說:「你母親不吃高血壓的藥就拌在飯裏」,兒子怒責:「另外還拌有甚麼藥?」獄方不敢回答。二零零九年一月七日,家人費盡周折,將體質非常虛弱、幾乎成了植物人的王蓮芝「保外就醫」接回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期間老人一直處於昏睡狀態,因救治無效含冤去世。

9、強迫高強度做奴活

為了從精神上折磨法輪功學員,不管老、少,還是殘疾人,強迫做奴活,每天普遍幹活10多個小時,沒有節假日,有的人完不成任務就不准睡覺,有的因為完不成任務,一個星期、甚至一個月的呆在車間裏不得回監舍睡覺。

案例1、昆明殘疾人楊蘇紅被勞教所迫害致死

楊蘇紅,女,二十四歲,昆明西山區馬街辦事處積善社區法輪功學員,是一個身高僅有一米二、體重二十三公斤的肢體殘疾人。楊蘇紅從小命運坎坷,八歲開始就病魔纏身,先後患上「結核性腹膜炎」、「白血病」等症,被昆明腫瘤醫院確診為「骨癌晚期」,並說她最多只能再活幾個月了。在生命的最後關頭,楊蘇紅修煉法輪大法後她身上的各種病症消失了。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楊蘇紅堅持信仰、堅持真理,多次遭到邪惡之徒的非法抄家、審訊、關押等等騷擾迫害。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她被非法送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在勞教期間楊蘇紅堅決拒絕在勞教書上簽字,堅決拒絕所謂的「轉化」。因此被強迫參加與正常人一樣每天十多個小時的超強的奴役勞動,不到半年她就被折磨得皮包骨頭,奄奄一息,於二零零五年五月被送回家後僅一個多月的時間,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一日端午節下午含冤去世。

案例2、昆明市小兒麻痺殘疾人郭伶被女二監迫害成股骨頭壞死

郭伶,女,五十多歲,昆明市供銷社職工,患有小兒麻痺症。郭伶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女二監。期間,郭伶因「小兒麻痺後遺症」行走十分困難,但每天監獄都逼她和其他肢體正常的人一樣,走很遠的路去幹苦役。由於郭伶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到惡獄警的非人折磨,她多次被「關禁閉」,長期被「嚴管」。關禁閉期間,不准洗漱、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不准講話、每天只能上三次衛生間。更不人道的是,月經期惡警還不准用衛生紙。被迫害出現「股骨頭壞死」。

七、迫害法輪功610遭惡報官員

1、王天璽病痛折磨中斃命


王天璽

王天璽,男,一九四二年十月出生。歷任雲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長、省委副書記、宣傳部部長、「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王天璽因迫害法輪大法有功,被江澤民看中,隨後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調入中共邪黨喉舌刊物《求是》雜誌社任總編輯、中共十五大代表、第九、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十屆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王天璽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遭惡報在病痛折磨中斃命。(被追查國際通告追查)

2、秦光榮被移送檢察機關


秦光榮

秦光榮,男,一九五零年十二月生。原雲南省政法委書記、省長、省委書記、「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二零一九年十月秦光榮由於貪腐被移送檢察機關。被「追查國際組織」追查。

3、「610」主要成員楊興源遭報突然死亡

楊興源,男,雲南省司法廳教育處處長、省「610」主要成員,積極參與策劃迫害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七年底突然死亡,時年五十五歲。被「追查國際組織」追查。

4、原紅河州政法委書記袁壽祥患肝癌死亡

袁壽祥,男,六十八歲,紅河州政法委書記,主管迫害法輪功。退休不久就患上肝癌,於二零一零年死亡。

5、原建水縣政法委副書記鄒志軍被刺傷

鄒志軍,男,四十多歲,原建水縣政法委副書記,主管610辦公室迫害大法,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二日被刺傷送入醫院。

6、賓川縣原政法委副書記倪乃金離奇車禍死亡

倪乃金,男,縣政法委專職副書記,主管610.二零零三年騎摩托車撞到路邊的樹上,不治身亡,死時四十多歲。

7、紅河州石屏縣610辦公室主任龍清福遭惡報死亡

龍清福,男,紅河州石屏縣610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龍清福和副主任張某一起到紅河州610參加部署迫害法輪功的會議,結果返回途中遇車禍,龍清福當場死亡,副主任張某受重傷,肋骨斷了幾根,住院治療幾個月。

8、建水縣610主任彭中發患癌症遭報死亡

彭中發,男,五十歲左右,部隊轉業軍人,建水縣610辦公室主任。二零零四年患癌症,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死亡。

9、原建水610辦公室任副主任曾保和遭報患上糖尿病

曾保和,男,五十多歲,建水610辦公室任副主任(主持工作)遭報患上嚴重「糖尿病」。

10、西雙版納勐海縣610負責人楊春惡報死亡

雲南西雙版納勐海縣610負責人楊春(音),三十多歲,二零零六年新年前患腦瘤,半年時間做了2次手術,後醫治無效死亡。

11、臨滄市「610」辦公室主任趙勇患腦瘤遭惡報死亡

趙勇,四十多歲,臨滄市「610辦公室」主任,二零一零年患腦瘤遭惡報身亡。

12、原個舊市610辦公室主任陳永奇突然死於家中

陳永奇,男,六十多歲,原個舊市610辦公室主任。身體向來很好,二零一七年突然死於家中。

13、圖謀害人得報應,一死一賠鉅款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的一天,昆明東川湯丹地區金源公司一個名叫代唐坤的人收集法輪功學員的名單,到派出所報告。主管610的政法委書記兼派出所所長馮明準備帶著代唐坤去向上級彙報領賞,馮明說好讓代唐坤在湯丹運輸隊育紅小學門口等著,馮明駕駛的車子剛到代唐坤呆的地方就失了控,結果把代唐坤給撞死了,為此馮明賠了代家四十萬元錢才了結此事。

14、文山州西疇縣主管迫害法輪功公安局副局長周雲國患肺癌死亡

周雲國,男,四十多歲,文山州西疇縣主管610的公安局副局長,主管迫害法輪功,二零零三年六月,周雲國死於肺癌。

八、雲南省迫害法輪功610主要成員

1、 陶國相


陶國相

陶國相,男,六十多歲,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輪功開始至二零零一年四月任雲南省委610辦公室副主任(代行主任職權)。

2、盛雲富


盛雲富

盛雲富,男,一九五六年六月出生,雲南祿勸縣人。二零零一年四月(約)至二零零三年四月任雲南省委610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後任雲南省僑辦、省海外交流協會會長。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任雲南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

3、周發洪


周發洪

周發洪,男,一九五四年四月生,雲南牟定縣人。二零零三年四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任雲南省610辦公室辦主任、黨組書記。後調雲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4、孫大虹


孫大虹

孫大虹,男,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九年九月任雲南省610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雲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後任雲南省人民政府參事、省政協委員、全國公安攝影家協會副主席。

5、先燕明


先燕明

先燕明,男,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出生。歷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長、常務副局長、黨委副書記,玉溪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等職。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一年一月止任雲南省委610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後任省公安廳副廳長。

6、李興民


李興民

李興民,男,白族,一九六四年十一月生,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任「610」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7、蔣平


蔣平

蔣平,男,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六日出生。歷任雲南省檢察院審判監督處副處長、反貪局偵察處處長、反貪局副局長,楚雄州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長,楚雄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雲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十月任610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後任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二零一六年月二十一日被免職。

8、黃政紅


黃政紅

黃政紅,男,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六日出生。曾經任迪慶州委副書記,州政府州長。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任雲南省610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雲南省公安廳副廳長,後任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9、趙金


趙金

趙金,男,一九六二年五月生,彝族,曾經任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二零零一年二月兼任610辦公室副主任,二零零二年八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雲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雲南日報報業集團黨委書記、社長,兼省委610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雲南省委常委,德宏州委書記、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任雲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被追查國際通告追查)

10、王新華


王新華

王新華,男,漢族,一九六四年五月生,現任雲南省人民政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副主任,省反邪教總隊隊長。

11、盧然榮,男,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任省政府防範和處理×教問題辦公室(610辦)副主任,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起任省委「610」辦巡視員。

12、沈文祥,男,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任省政府防範和處理×教問題辦公室(610辦)副主任。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起任省政府防範和處理×教問題辦公室巡視員。後任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局長。

13、楊余,男,現任省政府防範和處理×教問題辦公室(610辦)副主任。

14、楊江海,男,省委610辦公室二處副處長。

15、羅成模,男,省委610辦公室二處處長。

16、李少波,男,省委610辦公室三處主任科員。

17、彭國軍,男,省委610辦公室處長。

18、張瑛,省政府防範和處理×教問題辦公室(610辦)處長。

九、610御用文人

1、蔡朝東


蔡朝東

蔡朝東,男,一九五一年出生,雲南省委宣傳部宣傳幹事、雲南省演講學會會長、中國金口才教育培訓中心主任。迫害法輪功「專家組」副組長(被追查國際通告追查)。

2、蘇升乾


蘇升乾

蘇升乾,男,一九五零年十一月出生,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任雲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黨委副書記。二零零三年後任馬列部黨總支書記,二零零四年開始主持馬列部全面工作。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改任馬列部主任。同年底雲大黨委決定在馬列部基礎上組建馬克思主義研究院,始任院長、教授,迫害法輪功「專家組」成員(被追查國際通告追查)。

3、周本貞


周本貞

周本貞,女,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出生,一九七一年參加工作,任雲南師範大學黨委書記,雲南省反×教協會副會長、雲南省演講協會名譽副會長等,雲南省社科院研究員,省委組織部培訓中心兼職教授等數職。(被追查國際通告追查)

4、向翔


向翔

向翔,男,一九四二年五月五日出生,雲南省社科院馬列主義研究所所長、研究員(被追查國際通告追查)。

十、結束語

以上揭露出的只是雲南中共610二十二年來迫害法輪功犯下的罪惡的冰山一角,其罪惡罄竹難書。我們揭露610罪惡的目的是要善勸現在還在位的,和那些已經不在位的,對法輪功犯下的罪惡是一定要償還的,因為這是對神佛犯下的罪惡。每個人所做的事,最後都得自己去承擔,「善惡報應」是天理。現在你們唯一的出路只有用你們的實際行動將功補過,來減輕你們的罪惡,以得到創世主的寬恕。在這裏舉個610成員悔改的案例:

雲南省某地「610」人員A,其丈夫是某監獄獄警。在一次同學聚會上,A的一名修煉法輪功的同學向A講述法輪功祛病健身奇效,做好人的道理和被迫害真相。A不僅聽不進去,還威脅:「看你是同學,要不把你也整進去!」

後來A的獨生兒子考上了復旦大學,就學期間不幸遭遇車禍重傷,肇事車輛逃逸。醫院在診治過程中,發現她的兒子心臟破損,無法醫治,下了幾次病危通知。A在走投無路、求助無門的情況下,突然想起了法輪功,於是她找到那位同學,表示無論出多少錢,即使傾家蕩產也要救活兒子的心願。

那位同學告訴她:「你今天遭遇此事,與你參與迫害法輪功有關。但神佛是慈悲的,你要從今往後不再協同做傷天害理之事,並儘量彌補你以前做過的錯事:去把你以前經手關進勞教所、監獄的法輪功學員設法營救出來;去找那些你曾經迫害過的法輪功學員,誠心向他們道歉;把你非法敲詐、勒索的錢財如數賠償;並和你的家人誠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也許你的兒子還有救。」

A明白了真相後,就去找以前她經手送進勞教所、監獄的法輪功學員,發現大部份都已回家,她就登門拜訪道歉,心想:我以前把他們治得那麼慘,他們會不會報復我、辱罵我?但為了兒子病好,也只有硬著頭皮去。沒想到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對她十分寬容,沒有任何一個責罵她的。她還把非法沒收、搶奪的錢財計算了一下,大約有二十四萬人民幣之多。她就把這些錢賠償給法輪功學員,沒想到還沒有賠償到總數的三分之一,她兒子的病就不治自癒了,複查時醫生都覺的不可思議。

她兒子康復後,他們全家這下徹底明白了大法真相,都對大法師父感激萬分,都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也都辦理了「三退」(退黨、退團、退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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