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黔東南州前副州長、公安局局長楊秀澗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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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貴州省黔東南州前副州長、州公安局局長楊秀澗,二零二二年一月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逮捕;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六日被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由畢節市檢察院向畢節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楊秀澗在貴州政法和公安系統任職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主要責任。

楊秀澗,男,土家族,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出生,貴州江口人。公開簡歷顯示,楊秀澗長期在貴州公安系統任職,曾任貴州江口縣公安局副局長,二零零三年起任貴州沿河縣公安局書記、局長;二零零七年起任貴州銅仁地區銅仁市公安局長、政法委書記;銅仁地區碧江區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二零一四年四月起,任貴州公安廳治安警察總隊副總隊長;二零一八年一月起,任貴州黔東南州政法委委員、公安局長;貴州省黔東南州副州長、公安局長等職。

以下是楊秀澗在貴州政法委和公安系統任職期間內,當地部份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

一、銅仁地區

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楊秀澗任職貴州省銅仁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期間,發生了多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群體事件:

二零一一年九月左右,銅仁地區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江啟榮(男)五年、江啟榮之妻三年;厥道銀四年;黃梅仙二年;姚新平兩年;龍珍平一年半;楊航(男)十個月。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田秀菊、張明亮夫婦、唐姓夫婦等近三十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銅仁市玉屏縣大龍鎮敬老院辦的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零年八月,銅仁市玉屏縣及大龍鎮「610」非法組織夥同國安、派出所等人員,於半夜闖入民宅,將法輪功學員黃守英、周於香、馬相群、羅和香、潘春香、田元梅、姚金萍、姚發弟等綁架到銅仁市,同時還搶劫了上萬元私人財產。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一日,銅仁地區玉屏縣厥道銀(音)、田秀菊、鄧小玲、張德珍四位法輪功學員發真相資料被綁架。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銅仁玉屏縣六名法輪功學員因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姚茂源四年、張三妹三年半、陳化梅三年、劉菊蓮三年、邱碧珍三年,李高梅一年半。

銅仁師專教師陸君(陸軍),女,二零零八年奧運前被綁架,非法關押在銅仁市看守所,被獄警指使犯人毒打後半月都無法下床。二零一零年八月被非法庭審後判重刑八年。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銅仁市供電局職工、法輪功學員楊蘭珍,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被綁架到銅仁謝橋看守所,後被轉到貴陽市爛泥溝洗腦班,不到一個月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疑被打了破壞大腦神經的毒針。二零一四年五月楊蘭珍被家人送進精神病院。

據不完全統計,在此期間其他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曾浩、王建勤(湖南人)。

二、黔東南地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楊秀澗任貴州省黔東南州副州長,州委政法委委員,州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從二零二零年三月開始,由凱裏政法委牽頭在全地區實施所謂的「清零行動」,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轉化」,用各種手段逼迫他們簽字放棄法輪大法信仰。凱裏地區被騷擾、威逼簽字的法輪功學員有:王璐丹、王蘭珍、張秀珍、吳竹秀、陳國蘭、王蕘美、周淑秀、韋怡(維怡)、王美華、李錫仙、維雙麗等。

凱裏政法委對於不配合簽字,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使用開除工作、綁架、牽連子孫等手段迫害,如綁架王美華不成,在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由凱裏市政法委牽頭,聯合公安、教育、消防等多部門,成立「專案組」專門針對王美華工作的培訓機構執行所謂的「調查」整頓,使王美華工作的培訓學校被逼入絕境,王美華被逼離職,學校被迫關門,給學校和王美華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

在楊秀澗凱裏任職期間,其他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楊小寒被枉判三年;被綁架和非法關押的學員有何黨玲、林靜等。

古人云:報應如響,天無妄降之災。多少如李東生、孫力軍、周永康、傅政華、楊秀澗之流表面因貪腐等落馬,實質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邪惡可能逞兇一時,但終究不能長久,迫害正信的惡徒面臨窮途末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奉勸所有行惡之徒不要再助紂為虐,趕緊懸崖勒馬,停止為虎作倀,以免他日惡報臨身,再多悔恨已難彌補。

楊秀澗
楊秀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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