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雞西市原政法委書記李洪祥獲刑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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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據大陸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消息,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一審公開宣判雞西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李洪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其實,表面上李洪祥因受賄被判刑,實際上,是他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報應。

李洪祥,男,漢族,一九六三年十二月生,黑龍江省嫩江人,一九八四年九月參加工作,中共惡黨員,黑龍江省委黨校黨建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雞西市委副書記、副市長,雞西市委政法委書記,黑龍江省雞西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二零一九年五月,李洪祥任雞西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僅任職政法委書記三個月時間,明慧網記錄了李洪祥迫害法輪功的惡行: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黑龍江雞西市城子河區法輪功學員盧青霞被城子河區公安分局國保綁架,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已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網報導,黑龍江雞西法輪功學員王清、馬麗春被非法判刑送往哈爾濱女子監獄。王清被誣判四年,馬麗春被誣判三年。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網報導,黑龍江雞西市孫金奎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構陷到密山法院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十日,在黑龍江省公安廳操縱下,雞西市公安局、雞冠區公安分局、雞冠區電工路派出所、鐵西派出所、向陽派出所等參與綁架的,黑龍江雞西市法輪功學員孫金奎(女)、王亞麗(女)、王淑桂(女)、李成花(女)、包萬明(男)五人,現已被構陷到密山市法院。

孫金奎、王亞利、王淑桂經密山市法院三次的非法開庭,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四年、一年七個月。

據明慧網曝光,二零二一年一至十二月,已經有68名中共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政法委官員遭惡報落馬,有的被判刑、有的跳樓自殺、有的投案自首、有的被抓、被查,有的殃及家人入獄。李洪祥今天的下場也是因為參與迫害的因果報應。

人在做天在看,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只有棄惡從善,停止迫害,揭露中共惡行,退出中共惡黨組織,才能平安!


李洪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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