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市女兒河派出所所長肖國強遭惡報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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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四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據二零二二年四月五日遼寧錦州市消息,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女兒河派出所所長肖國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嚴重破壞營商環境,目前正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肖國強,男,漢族,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出生,一九九七年九月任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女兒河派出所科員;二零零九年三月任女兒河派出所副所長;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任教導員、一級警長;二零二二年一月任所長。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三年裏,肖國強一直在女兒河派出所任職,他參與了對轄區內法輪功學員的血腥鎮壓,此人非常邪惡,當科員時,就瘋狂暴打女法輪功學員王文娟並叫囂:「我就不怕硬的,誰不好審我審誰,我就審女的。」

肖國強追隨中共和江氏集團,利用所謂的「敏感日」、「敲門行動」「清零」等藉口,對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包括騷擾、綁架、抄家、庭審、判刑等等。錦州市法輪功學員李豔秋、王玉泉、劉鳳梅、黃成被迫害致死,女兒河派出所都參與了其中的迫害,肖國強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肖國強任職期間及女兒河派出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惡行:

1、法輪功學員王玉泉遭女兒河派出所警察綁架、含冤離世

王玉泉,男,60歲,一九九九年十月王去北京為大法鳴冤,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錦州戒毒所十五天。二零零零年,王玉泉向當地社區人員講真相,被綁架到看守所迫害一百天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遭錦州教養院院長張海平,大隊長李松濤,警察馮子斌、張春風、張佳斌、穆錦生等酷刑折磨,王玉泉被打出了腦震盪,身體受到嚴重摧殘。二零零三年九月,結束了三年迫害,由於長期反覆酷刑折磨,肋骨被打斷的情況下,仍然強迫長時間坐小板凳(一種酷刑),身體受到嚴重摧殘,留下嚴重內傷。回到家後,不能幹重活,還時有吐血。

二零一五年七月,王玉泉根據自己被迫害的經歷向國家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幾天後收到最高檢的簽收回執。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女兒河派出所幾個警察(李文武等)以訴江為藉口將他綁架、拘留。到拘留所後三天不能進食,到第五天時昏倒在地。拘留所通知女兒河派出所去接他,派出所的人到拘留所未辦完手續就走了。後來他被親戚接回家。

經過這次迫害,王玉泉的身體每況愈下,經常口吐鮮血。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他吐血不止,且時斷時續的昏迷,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晚含冤離世。

2、李豔秋被女兒河派出所警察綁架 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李豔秋

法輪功學員李豔秋,原錦州市凌西賓館服務員,家住錦州市太和區。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李豔秋在向民眾發送法輪功真相台曆時,被錦州市太和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夥同女兒河派出所警察有預謀的非法抓捕。家中的電腦、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被警察搶走。後她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錦州市太和區法院在李豔秋身體虛弱、且無法表達意願的情況下,在看守所對李豔秋秘密非法庭審,李豔秋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李豔秋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三月四日,李豔秋在入獄的第十四天,被迫害致死,年僅五十二歲。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零四年四月份左右,李豔秋到外地農村發真相資料,被一不明真相的村民誣告,當地的三名警察欲綁架她,未遂,李豔秋回家後不多日,錦州女兒河派出所的六名警察到李豔秋家騷擾,致使她流離失所一個月,其中的一名警察的名字是肖國強。此時,肖國強是普通科員。

3、黃成生前遭女兒河派出所警察綁架騷擾迫害

黃成,男,五十五歲,錦州女兒河紡織廠職工。曾身患重病多年,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病症不翼而飛,他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他多次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看守所、戒毒所、洗腦班、太和公安分局、錦州教養院、監獄等地,累計達十五次之多。


黃成


黃成受迫害後照片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黃成被太和區女兒河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受到的刑訊逼供,太和分局刑警隊的惡警們瘋狂施暴,黃被套上兩個頭套暴打,打得發出慘叫聲。後他被太和區法院冤判六年,劫持到盤錦監獄時,傷勢嚴重,獄方開始拒收,押送的太和分局國保大隊惡警隊長戴勇說:「死都不怪你,死了找我。」後他被盤錦監獄一監區管教科胡某、李峰科長、隊長楊冠軍、二隊中隊長於忠、等惡警用十指插針等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被打毒針後保外就醫,女兒河派出所等單位仍不斷騷擾,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他在極度痛苦中被迫害離世。

4、錦州法輪功學員王文娟十年遭迫害經歷

王文娟,三次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三次被綁架,遭洗腦迫害、酷刑折磨、關精神病院及被非法勞教,受盡摧殘。以下是王文娟自述十年來遭迫害經歷(節選):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在當地掛橫幅時,被金星派出所的惡警綁架到金唾派出所。第二天(十九日)又被綁架到女兒河派出所,繼續迫害。有一個叫肖國強的惡警瘋狂叫囂:「我就不怕硬的,誰不好審我審誰,我就審女的(指我)。」他問啥我也不配合,他就薅住我的頭髮在地上轉圈,打我不知道多少個嘴巴。當時只覺得眼冒金星,臉脹脹的、熱辣辣的,還讓我把棉襖脫掉。到了晚上又把我綁架到錦州第二看守所。五月十三日我被保外就醫送回家。

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早晨六點半左右,太和分局、女兒河派出所警察合夥在我家樓下蹲坑,當我回家時代勇、肖國強等四惡警把我綁架到女兒河派出所,把我手機、鑰匙都搶走了,到我家把燈砸碎,家裏每個角落都翻了,一片狼藉。衣服扔滿地,戒指搶去了,錢包裏有三十多元錢也搶去了。晚上十二點多鐘,又把我綁架到錦州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左右,惡警王定科、肖國強、張繪麗等說是要送我回家,結果把我直接劫持到錦州康寧精神病院,用繩子把我手腳固定住,一點不能動。那種痛苦是人難以想像的,我不吃飯,大夫林某和李強就用電針電我。我被精神病院迫害兩個多月。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肖國強等到精神病院把我拉到回馬三家勞教所,說是非法勞教我兩年。我仍然不配合,惡警隊長張卓繪用電棍電我,兩隻胳膊分開戴上手銬,我不吃飯,他們就用電棍子電我的嘴。

5、信仰真善忍做好人 楊玉輝被重判七年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晚上八點多鐘,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李蕾在太和分局刑偵大隊、巡特警大隊以及錦州女兒河派出所等十個警察警察和女紡社區主任鞠玖春等,利用萬能鑰匙先後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近七人實施抓捕並抄家。大量財物被搶劫, 楊玉輝被關押到錦州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楊玉輝遭惡警、犯人各種酷刑迫害。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楊玉輝被太和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楊玉輝被冤判七年,罰金五萬元。楊玉輝上訴至中法後維持原判。如今被遼寧女子監獄迫害。

6、大好人陳再華被非法判刑五年

法輪功學員陳再華,男,年屆七十,心地善良,人緣好,樂於助人。在家族、街坊鄰居中口碑甚好。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晚上九點多鐘,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李蕾等警察,在太和分局刑偵大隊、巡特警大隊以及錦州女兒河派出所副所長王志軍、肇濤,女紡社區主任鞠玖春的協同下,出動二十多警察、多輛警車,採用萬能鑰匙、撬門壓鎖的手段,強行闖入太和區法輪功學員陳再華家,綁架、抄家。二零一七年十一月,錦州太和區法院枉法裁判陳再華五年刑期。陳再華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瀋陽市康家山監獄迫害。

結語

作為一名警察,本應恪守伸張正義和保護一方百姓平安的職責。但自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肖國強不分正邪、不辨善惡,一直不計後果的打壓良善。他在女兒河派出所所當科員時就叫囂:「我就不怕硬的,誰不好審我審誰,我就審女的。」他提升教導員後,他的搭檔原女兒河派出所所長張久義也狂言「抓到法輪功往死裏整!」即使張久義任職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副局長之後,仍然主管迫害,聽不進法輪功學員的良言善勸。殊不知,其所為的一切,正是給自己和家人,乃至子孫、祖輩埋下了惡的種子,待收穫累積的惡果之時,自己苦苦所追求的權勢、功名、金錢、榮耀都將化為烏有,並且還將償還那無盡的罪業,而且殃及親人。等待肖國強的是更可悲的下場。

希望所有還在參與迫害的人,能夠珍惜上蒼的慈悲,及時醒悟,懸崖勒馬,選擇光明,贖回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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