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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梅州市何清香被劫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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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梅州法輪功學員何清香女士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被非法判刑六年並勒索六萬元罰金。據悉,她已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被劫往廣東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早上七點左右,何清香在出門上班時,被蹲坑的國保及金山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梅江區(芹洋)看守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曾繁傑於當天也被綁架,被關押在梅縣區(扶大)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點半,梅縣區法院非法庭審曾繁傑、何清香。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三點半,梅縣區法院再次非法庭審何清香和曾繁傑,僅二十分鐘就草草收場。何清香、曾繁傑委託的辯護律師為兩人做了無罪辯護,並在庭審中駁斥法官和檢察官所指控之事,缺乏事實依據,罪名不成立。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梅縣區法院對曾繁傑非法判刑八年、勒索八萬元罰金;對何清香非法判刑六年、勒索六萬元罰金;而何清香的丈夫塗晴光於一個月前的十月才走出冤獄。

塗晴光、何清香夫婦曾遭冤獄迫害

十年多來,何清香與丈夫塗晴光多次遭迫害,夫妻倆曾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被綁架,而後都被冤判三年半,塗晴光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結束冤獄從梅州監獄出獄回家;何清香於次月從廣東省女子監獄出獄回家。

夫妻倆團聚不到四年。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上午,塗晴光在梅江區東郊派出所附近的客家公園講真相時,被東郊派出所警察綁架。同年七月,他被梅江區法院非法判四年半刑,於十二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廣東省韶關監獄繼續迫害。而塗晴光還未從冤獄回家,何清香又再次遭到綁架迫害。

更多有關何清香女士被迫害的信息請見《丈夫剛出冤獄 廣東梅州市何清香又被冤判六年》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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