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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梅州市曾繁傑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金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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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法輪功學員曾繁傑與城區法輪功學員何清香,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再次遭非法庭審,僅二十分鐘便草草收場。近悉,曾繁傑被非法判刑八年並勒索八萬元罰金。

曾繁傑的父親曾海平,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被綁架後,於二零一九年三月遭冤判五年,同年六月被劫持到廣東四會監獄,曾繁傑被迫流離失所。曾繁傑的岳父朱賢生二零二零年底才結束五年冤獄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左右,曾繁傑在租住處遭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金山派出所警察等綁架,後被劫持到梅縣區(扶大)看守所非法關押。

當天早上七點左右,何清香女士(六十多歲)在準備上班時,被早已在其住房附近等候的梅江區「六一零」和公安國保及金山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經書等私人物品,後被劫持到梅江區(芹洋)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點半,梅縣區法院非法庭審曾繁傑、何清香。曾繁傑聘請的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三點半,梅縣區法院再次非法庭審何清香、曾繁傑兩位法輪功學員,曾繁傑的家屬參加了非法庭審的旁聽,非法庭審過程僅二十分鐘即草草收場。過程中,何清香、曾繁傑委託的辯護律師為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並在庭審中質疑法官和檢察官所指控之事,缺乏事實依據,罪名不成立。

兩次非法庭審參與者都是梅縣區法院吳文龍(電話:0753-2589713)、張巧玲、鐘小玉、張旭輝和梅縣區檢察院的郭秀霞(電話:0753-2589695)、彭世強。

關於曾繁傑及其家人被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親人陷冤獄 何清香、曾繁傑又遭綁架》、《廣東梅縣三百多人簽名營救朱賢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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