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軍強,男,一九七三年四月生於新疆瑪納斯縣蘭州灣鎮夾河子村一戶農民家裏。一九九六年畢業於新疆大學地質系,一九九六年在校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功。畢業後就業於阜康市經貿委礦管辦,業績突出,曾多次獲獎並受到上級部門讚揚。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後,王軍強遭到各種迫害,多次被綁架、關押,曾兩次被非法勞教及兩次被非法判刑。
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零年二月,王軍強去北京上訪,被阜康市公安局關押七十天後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零年五月八日被劫持到昌吉勞教所,遭受非人折磨。
被關洗腦班、拘留所
二零零一年勞教期間,王軍強被劫持到在位於烏魯木齊縣板房溝鄉的新疆第一期洗腦班迫害,因高壓洗腦,違心「轉化」,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以所謂「所外執行」的名義出獄,返回單位工作,但是每月只發四百元生活費。
王軍強出獄後很快明白了「轉化」是錯誤的,遂繼續修煉。
二零零二年一月,王軍強被行政拘留,出來後被迫流離失所到烏蘇市。
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王軍強在甘肅武威市武南鎮的親戚家,被武威市涼州區公安分局、阜康市公安局警察強綁架回新疆。
在阜康市看守所裏,王軍強曾因為高喊「法輪大法好」,被看守所所長趙曉武指使號子裏的刑事犯批鬥、毆打,肋骨被打折一根,喉結軟組織被打傷,兩星期不能正常說話。兩週後他被移交到烏蘇市看守所。
王軍強的母親得知兒子被惡警打傷,抱著孫子去公安局告狀,也被警察毆打、拖出大門。他的母親只好到處上告、上訪,後來邪黨惡警害怕真相在社會上曝光,只好道歉、賠償1000元了事。而他只是在五個月後才被押到醫院體檢。
幾個月後,烏蘇市法院非法庭審王軍強,對他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二年一月,王軍強被轉移到昌吉監獄。期間多次被獄警關禁閉、掛籃球架子的迫害。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日,王軍強出獄。
再次遭非法勞教兩年
王軍強出獄後不久被迫離家,至鄯善縣打工一年。
二零零八年五月,王軍強恢復工作,被安排到最遠的滋泥泉子地區國土資源所上班,實際是被軟禁、監控。安排所長馬旭光及同事非法監視王軍強。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因同事密告他的床鋪內有法輪功資料,阜康市國保大隊政委馬進民帶領多人突然搜查了宿舍床鋪,從工作現場直接綁架王軍強,並非法勞教他兩年,將他劫持到新疆昌吉勞教所。
在昌吉勞教所遭到的迫害
一次,王軍強煉功,被獄警徐偉拉到廁所裏,兩臂被手銬銬到暖氣包上,惡警徐偉用三根高壓電警棍電擊他約一個多小時,致使王軍強脖子上留下數十處燒傷的黑片。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這次電刑後,王軍強右眼輕微的白內障完全看不清東西了。
二零一一年九月份,王軍強公開要求煉功,被惡警銬在走廊暖氣管禁閉八天。二零一二年四月他又公開要求煉功,又被鎖在老虎凳子上關黑禁閉室兩週。二零一二年六月份,他因堅持煉功,被副所長趙某、管教科科長許德峰隔離關押,長期鎖到老虎凳子上,同時面前放一電視錄像,每天滾動式的播放造謠宣傳進行洗腦,四個犯人日夜輪流包夾。直至九月二十六日中午才被釋放回家。
酷刑演示:老虎凳 |
再次遭非法拘留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中共召開十九大,正值臭名昭著的對新疆穆斯林的大規模拘禁迫害運動中,王軍強被莫須有的非法「收押」,被劫持到所謂「職業技能培馴服務管理局」拘禁即「穆斯林洗腦集中營」。
十二月中旬,王軍強以保外就醫的形式出獄做右眼白內障手術,並被社區監視居住。(他的右眼是上次勞教期間被電警棍電擊所致)。
兩個月後的大年初二被街道辦事處、社區人員再次騙入教培中心(穆斯林洗腦集中營) 。期間王軍強一直堅持煉功,抗議,被阜康市國保大隊執行拘留所兩次,每次十天。
再次被非法判刑
兩個月後升級報復,被教培中心關禁閉不讓吃飯十二天後,又被構陷至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兩年,上訴後被改判為三年半。一審阜康市檢察院公訴人張筱梅,阜康市法院審判長趙芳芳,審判員高玉紅;二審審判長李佩隸,審判員劉豔榮、李平。
王軍強一直被在看守所關押。單獨關押期間遭到獄警大別克三次入室電擊,每次兩三分鐘。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三日遭到接任獄警高照祥、協管木拉力別克(人稱小別克管教)拉出去在沒有監控的會議室用電警棍、橡膠棒毒打收風約四十分鐘(現場還有始終沒有動手的獄警王玨看場子);被單獨關押一年多,多次關禁閉迫害八次以上,日夜戴腳鐐合計兩年多。
王軍強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七日出獄,按照中共現行政策,將仍被管制五年。現在處於失業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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