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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蘭州市67歲賈建懷已被構陷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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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67歲的法輪功學員賈建懷,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三看守所(西果園),到現在已經有近半年的時間。家屬去檢察院查,才得知已經被構陷到法院。

賈建懷,甘肅省水利廳工程地質建設公司退休職工,他年輕時身體多病,經常頭痛,常年臥床,自一九九五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到兩個月,就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賈建懷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是單位、親朋好友公認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賈建懷曾被非法判刑三年,非法關押在蘭州市大沙坪監獄,在那裏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牙被打掉了,頸椎嚴重變形,身體出現嚴重積水,夜晚咳嗽不止,經常被同監室的犯人大罵,折磨得真是生不如死。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日下午三點多,賈建懷、肖紅梅夫婦從兒子家出來,到陽光小區發放真相資料時,被受謊言毒害的住戶舉報。住戶給城關團結新村派出所提供了自家監控獲取的信息。派出所從小區、公安監控倒查,查到賈建懷、肖紅梅出行下電梯時的樓層(據說小區電梯也與公安監控聯網)從而確定了他們的身份。

七月十二日晚八點多,賈建懷、肖紅梅回家時,被埋伏在樓梯上、下的五個警察控制,強行進入家門。隨後又來了五、六個警察,共三輛車、十多個警察。警察非法抄家,搶走了筆記本電腦一台、台式電腦一台、打印機兩台、手機四個、U盤三個、打印紙六包、大法書籍等。

當天晚上十一點多,賈建懷、肖紅梅被綁架到嘉峪關路派出所審訊室,被非法關押審訊至十三日下午,被戴著手銬去公安等醫院做了核酸檢測,抽血化驗,做了心電圖、超聲波、X光胸透、CT等檢查。

七月十四日下午一點左右,賈建懷、肖紅梅被非法關押到城關桃樹坪拘留所。四天後,肖紅梅被轉到榆中縣拘留所繼續非法關押。九天後,賈建懷被轉到蘭州市新城拘留所繼續非法關押。

七月二十六日,賈建懷、肖紅梅由戶口所在地的火車站派出所分別接回,派出所、街道辦要求他們在準備好的「四書」上簽字,遭賈建懷、肖紅梅拒絕。當日下午兩點多,賈建懷、肖紅梅回家。下午五點左右,賈建懷、肖紅梅去城關團結新村派出所要被非法抄去的東西,派出所只歸還了肖紅梅的兩個手機、賈建懷的兩個手機。電腦被送到蘭州市公安局複製,其餘物品未歸還。

九月八日,賈建懷被蘭州市團結新村派出所警察馬佔賢打電話,要求到派出所以取手機為名,再一次綁架。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非法以《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以所謂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為名,刑事拘留,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紅古區看守所。

九月二十四日,家屬接到通知,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將賈建懷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為名非法批捕,賈建懷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三看守所(西果園)。

法輪大法又稱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功法,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法輪功能讓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應該是受社會提倡和保護的人,不是法律懲戒的對像。賈建懷不應該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的警察綁架關押,不應該被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堂而皇之非法批准逮捕、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非法起訴,更不應該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冤判、剝奪政治權利。

當今社會急需大量的秉持真、善、忍自律的具有道德良知的好人。一個被社會公認的好人,卻在公檢法的枉法操作下變成了「罪人」。顛倒了社會公理,顛倒了民眾的認知。憲法第三十五條「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憲法第三十六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給予了充份的肯定。《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規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以教義、躬行、禮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一九九八年我們國家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由其相關條文可見,任何法律都不能限制人表示其宗教或信仰之自由;至於思想、信念及宗教自由本身均不能受任何制約。

無論是國際法還是國內法,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永遠不得被任何政府以任何形式加以剝奪或禁止。對法輪功信仰者處罰的依據是違法的。思想不構成犯罪,刑罰只懲處行為,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

希望公檢法等執法人員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控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驅使,「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辦案,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給自己選擇一個不被追責的未來。

蘭州市城關區公安分局團結新村派出所:
警察馬佔賢 男(電話19896160124)
警察李 冬 男(電話13619363645)
警察馬建才 男 1972/7/25

蘭州市城關區法院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灘路2848號 郵編:730020
賈建懷在城關法院的主辦法官:騰霄瓊,0931-8522891
電話:
院領導:
張四恩, 0931-8522988
高超, 0931-8513215
鄭曉齊, 0931-8522859
蘇克鴻, 0931-8522839
趙永亮, 0931-8522889
廖廣偉, 0931-8522910
韓國培, 0931-8522998
邸冰紅, 0931-8522996
王沛 , 0931-8522800
劉怡峻, 0931-8524106
張煒, 0931-8522851
賴興萍, 0931-8522986
楊萬軍,0931-8522867
魏乾, 0931-8522978
辦公室:
王憶南,0931-8522906
王麗紅,楊中0931-8522888
林虎安,蘇志勇0931-8522865
馬志亮,趙君0931-8522904
劉雅新,任芳0931-8522907
梁海倫,魏瑜0931-8522921
王小亮,趙磊0931-8522905
張忠,王永紅0931-8522901
楊利華,王維峻0931-4617185
李金勝,梁軍0931-8522541
甘玲紅,文小平0931-8522926
文小平0931-8522908
檔案室:0931-8522902
王蘭瑞0931-8522920
刑庭:
魏公信0931-8522809
金濟勇0931-8522810
劉冬鬱0931-8522881
姚欣0931-8524864
李易璇0931-8522812
徐劍磊,張瑞如,張敏0931-8522813
騰霄瓊,張世麗0931-8522891
翟玲玲,王美懿0931-8522815
袁仙娥,王銳,劉虹蔚,虎桃蘭0931-8522811
汪海斌,張瑩0931-8522817
高宗敏,張永玲,辛星,林子超0931-8522918
劉保森,楊琰0931-8524894
高天飛,李海燕0931-852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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