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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訴江陷冤獄五年半 廣東黃連屢遭酷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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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湛江市雷州市紀家鎮上郎村法輪功學員黃連,因控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被雷州市十多個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黃連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結束冤刑出獄。

據明慧網資料,當年律師為黃連的辯護,是雷州市第一例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的無罪辯護。律師駁斥了公訴人的非法指控,指出黃連控告江澤民是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最高法推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每個公民都有起訴國家工作人員的權利。而且理應受到法律保護的。但法官私下說:法輪功的事,不是我們法官能作出決定,是上面領導及「610」人員決定的。最後黃連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

在獄中,黃連遭到惡徒各種殘酷迫害,包括:拳打腳踢、用刷廁所的刷子刷口鼻、用辣椒粉灌鼻、把頭壓在盛滿水的桶裏浸、用竹帚柄壓在腳趾上用力踩踏、擦磨等等殘酷手段。

酷刑演示:溺水
酷刑演示:溺水

以下是他敘述自己在獄中遭迫害的經歷:

我叫黃連,今年五十九歲,是一九九九年四月份有緣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前,我多種疾病纏身。修煉後,我按照真、善、忍要求做好人,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質,身體疾病全部消失,無病一身輕。工作順心,家庭和睦,一派祥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邪惡集團,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無知的世人受謊言毒害,致使很多世人對大法誤解、敵視,對修煉者怨恨、冷嘲熱諷。法輪功學員失去了合法的煉功環境,也給我的工作與生活帶來了很大的傷害。

二零一五年出台「有訴必立,有案必理」的政策後,我就依法行使我的公民權利,用實名控告了江澤民,卻受到雷州市國保大隊和當地派出所警察的追蹤、綁架。並遭到雷州市檢察院對我的無理起訴,雷州市法院不講法律,非法枉判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

在這五年六個月裏,我在湛江市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雷州市看守所、四會監獄遭受了殘酷迫害:惡人對我強行灌食、多次大量抽血、拳打腳踢、單腳蹲地、重力擊打手腳、用刷廁所的刷子刷口鼻、用辣椒粉灌鼻、把頭壓在盛滿水的桶裏浸、用掌猛擊頭部、吹冷氣、炎熱天強行蓋二床棉被,冷天淋冷水在身上,用凳子按腳面上用力踩,用髒襪子塞在口裏,點燃香煙燙手,用力把頭推撞在牆上,用竹帚柄壓在腳趾上用力踩踏、擦磨等殘酷手段。使我苦不堪言,度日如年,給我身體上、精神上帶來了極大的傷害。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酷刑演示:煙頭燒燙
酷刑演示:煙頭燒燙

下面將我在監獄的五年六個月時間裏,能回憶起的迫害經歷寫出來,曝光惡黨的罪行。

一、綁架 抄家 關押 判刑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我在紀家鎮鐘興卷板廠做板工,雷州市國保與紀家鎮派出所幾個警察,到板廠強行把我綁架到派出所進行非法訊問,問我甚麼時間地點向兩高投寄控告江澤民的訴狀。我向他們講真相,並如實講了投寄的時間地點,我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也可告官,我控告江澤民是合法的。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我信仰法輪功,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可是那幫惡徒就不講法律、蠻不講理,當天就把我劫持到湛江市「洗腦班」這個魔窟裏迫害。同時也非法抄了我的家,把我家的私人物品、電腦、打印機、空光盤等等,洗劫一空。

我對雷州市國保大隊的警察們的做法很不滿,因為他們不持任何證件私闖民宅,搶劫財物是違法的。他們不講法律,不顧百姓的死活,我是家庭主角,並且家庭困難,小孩讀書,還有九十歲的老母親需要照顧,必須做工賺錢,才能養家糊口。把我非法關押在湛江市「洗腦班」裏,我絕食抗議不配合他們,那些幫教便無理謾罵、恐嚇我。有一次,我睡在床上,一個幫教到我床前,兇神惡煞,惡狠狠的抓住我的衣襟,把我拖到廁所裏,我六天滴水未進。雷州市國保與湛江市「洗腦班」的那幫惡徒,以此為藉口,無顧我的極力反對,強行給我灌食。他們不是怕我餓死,而是為了加重對我的迫害而實施的灌食。他們粗暴的把我按在床上,用又粗又硬的管子,強行把管從鼻孔插到胃裏。我全身沒有一點力氣,難受的程度是無法形容的,都快窒息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綁在床上灌食
中共酷刑示意圖:綁在床上灌食

邪黨對外的招牌是「法制教育學校」,其實,裏面卻是迫害善良的「人間地獄」,哪有「教育」之說。他們也不配教育修真、善、忍的人,修煉法輪大法的在哪裏都是好人。

二、在雷州看守所受到非人的對待、折磨和被枉判重刑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雷州市國保警察又把我劫持到雷州市看守所進一步迫害。我在雷州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兩年多時間,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我沒有違法,可是,雷州市國保非法起訴我。到開庭的那天,到庭時我正義凜然,大聲呼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律師見我到庭還戴著手銬,就要求警察給我解開手銬,他們不同意,就與律師發生爭辯。我被帶到候審室,一個警察當時就揚言要重判我,可見邪黨法官是執法犯法、不按法律辦事的。宣布開庭,同修為我請來律師,庭審時靜悄悄的,只聽到律師依據法律,給我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後來聽法官說:法輪功的事,不是我們法官能作出決定,是上面領導及「610」人員決定的。因此他們以權代法,踐踏法律,非法枉判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我不服一審判決,向湛江市中級法院上訴,可是他們上下串通,維持了原判。

在被關進雷州市看守所的當天,我就做了全身檢查,檢查後身體是健康無病的。可是管房的牢頭卻被惡人授意,把我當作病號對待。要我的餐具自己洗,自己放一個地方,他們的餐具都是集體放在一起,有專人洗。還要我搞最髒最累的衛生,三餐飯後都要拖地板、洗廁所。本來看守所流動房出入人多,一般很短時間或幾天就換搞衛生的人,就是不換我。我持續搞這樣最髒最累的衛生近兩年時間,但我對他們都是無怨無恨,我知道他們才是無辜的生命,最大的受害者。有很多人也對我很友好,與我和善相處,我給他們講真相,多數人也很樂意聽,有的人做了三退,我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有人也跟著我念。

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雷州市看守所又把我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到四會監獄一下車,四會監獄獄警迎面而來,二話沒說,立刻把我雙手反倒背後,戴上手銬,拉我到一個監舍的門口蹲著,讓眾犯人觀看。然後又帶我到一樓大廳裏清點衣服,叫我簽名、按指紋,我不同意,幾個犯人就用暴力把我按倒在地上,強迫我按手指印。我一到監獄就用這樣的邪惡手段對待我,可見邪黨的邪惡本質已暴露無遺。

我到四會監獄被分到「六零四」分監區,是由姓曾的這位獄警負責,獄警安排犯人樊振光、鄧世訓專門監視我的生活與學習情況。

三、罰單腳每天二十四小時蹲著 不准睡覺 用衣架夾手指 拳打腳踢 暴打頭部

我被分到樊、鄧這個倉後,他倆首先逼我背監規,說別人來幾天就能背下,要我一個星期也背下監規。我說我沒有違法,沒犯罪,我不是罪犯,是雷州市法院枉判我,共產黨迫害我。樊振光說法院判你與監獄無關,我說:「雷州市法院、監獄等都是一條線,所以我就不抄、背監規。因此樊、鄧就開始對我行兇,不准我坐,我每天二十四小時單腳蹲著,不讓睡覺,蹲累了姿勢一偏,他們就粗言惡語、拳打腳踢,邊打邊罵,連續蹲了兩天兩夜後,我就絕食抗議,他們人性全沒,就更加凶殘、手段惡劣,變本加厲、肆無忌憚地折磨我。經常用衣架夾我的手指、踩我的腳趾。兩個人用衣架夾住手指各執一端同時猛烈用力,手指被夾的凹陷變形,血從指甲縫流出。痛的都要昏死過去,還強逼我赤著腳放在瓷磚地面,用衣架放在腳面上用力踩踏,腳掌腳趾都被踩踏的青一塊、紫一塊,指甲、腳趾甲瘀血長期都是黑的,右腳趾甲被打脫掉,常常伴著十指連心的疼痛。在曾警察的縱容、指使下,樊、鄧是非常野蠻、專橫的,打我罵我是家常便飯。常常用重拳打我的頭,有一次,把我一邊臉、耳朵打腫得很大,疼痛難忍,他們還恥笑我,並說再把另一邊打腫成對稱好看些。

四、用刷廁所刷子刷口鼻 辣椒粉灌鼻

從二零一八年四至六月的這段時間裏,因我不抄背監規,不接受樊、鄧、陳等犯人污衊、誹謗大法的言詞。這幾個犯人就用不同的方式迫害我,有的時候,用刷廁所的刷子刷我的口鼻,這樣髒的東西刷口鼻,是相當噁心、難受的。有一次刷我口鼻,當我到廁所嘔吐時,都吐出血來了。惡人們看見我吐血,沒有半點收斂,還用辣椒粉灌在我鼻裏,我反抗,他們就施用暴力,他們心毒手辣。把辣椒粉灌在鼻裏,嗆得我死去活來,我難受的哭喊時,他們就得意忘形的哈哈大笑。

五、曾獄警知法犯法,行兇打我,還指使犯人打我

曾獄警心狠手辣,有一次曾叫樊、鄧帶我到他辦公室,我一坐下時,曾就惡狠狠地暴打我的頭部。還常常指使犯人對我行兇毆打,想方設法折磨我,有時候就在監控看不到的地方對我拳打腳踢。他首先叫我坐下,就提出所謂學習中的問題,要我作出回答,我不同意他的意見,就用拳頭暴打我,要我背靠著牆,用腳頂在我的胸部用暴力推扼。炎熱的天氣,他們穿著短衣服,吹著電風扇都出汗的情況下,樊、鄧就搬來二張棉被給我蓋上,蓋上棉被後,就恐嚇我,不准揭開棉被,若揭開就得受刑。他們時刻監視著我,見我一動,就馬上過來暴打我。殺人犯陳志勇兇狠的對我,我都敢殺人,打你算甚麼,他經常用拳頭擊打我的胸部,被他打後呼吸都疼痛,用腳踢我,用竹掃柄壓住我的腳用力踩,用暴力把腳趾踩壓出血了還不肯鬆開,我受不了哭叫時,他們就更得意,還用粗言惡語謾罵我。

有一天上午,倉裏的犯人都到下面活動,沒有值班犯人睡覺,這樣他們就可以對我大吵大鬧,大打出手。他們先是要我罵師父,罵大法,我不同意,樊、鄧就對我拳打腳踢、打頭面、踩腳趾,然後又用兩個衣架夾手指,手指被夾的流血變形,就這樣,連續不停的折磨了一個上午,我都被整得奄奄一息了還不罷休。

六、多次大量抽血

曾獄警指使犯人長期殘酷折磨我,致使我身體極度虛弱,有一次拉我去稱體重才七十一斤,平時九十多至一百斤。就是這樣還多次逼我到醫院抽大量的血。我入獄時體檢身體是健康的,可他們就胡說。我的身體瘦弱,是由於多次抽血致使我左手血管抽不出血。他們反而說是我左邊心臟有問題了,才抽不出血來。後來,獄醫與犯人閒聊時透露,某某(說我)這麼瘦弱,那麼多次被抽大量的血都沒問題。

七、強迫看污衊大法錄像 把頭壓在盛滿水的桶裏浸 吹冷氣 打頭面等

在強迫我觀看污衊大法的錄像及資料的所謂學習中,不接受他們的歪理邪說時,曾獄警就指使樊、鄧、陳等犯人對我用各種方式的虐待折磨。樊、鄧、陳等犯人把我拉到廁所裏多次反復把我的頭全部倒浸在盛滿水的桶裏,嗆得我死去活來。一有反抗就遭到毒打,我坐在廁所的地板上,他們就拳打腳踢。有時他們寫誹謗大法,謾罵師父的言詞在紙條上,硬貼在我的衣服上。不看誹謗大法的錄像,就拳掌暴打頭面,眼睛若有看偏一點就遭到毒打,常常被打的頭腫面青。強迫我寫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等材料的過程中,曾指使那幾個、包括殺人犯對我施暴。施完暴後,樊振光就要我按他們的要求寫,我寫的內容樊看後,說我是弘楊大法好,要重新修改,並要我照抄他寫的,我不同意,他們就用暴力踩我的腳,並嚇唬若不抄他寫的內容,就用更殘忍的手段。有一次,樊、鄧、陳等犯人強迫我寫保證書,我不同意,他們又施暴,拳打腳踢,重力暴打頭面、胸部、踩腳掌、腳趾,把衣架放在腳掌面上,用暴力踩等殘酷手段,致使我頭昏眼花,處於昏迷狀態。

二零一九年八月份,獄方用減刑誘騙我,我不順從時,樊也對我毆打折磨。樊受曾的指示,說我符合減刑條件,要我寫減刑報告。我知道,他們給我所謂減刑的後果意味著甚麼,不是要我脫離真善忍,拉我下水,把我毀掉嗎?那幾個犯人不是為了爭取減刑才這麼賣力的幫著他們把我往死裏整嗎?我說:「我不犯法,我不承認判決,減刑不減刑與我沒關係。」我不能違背大法、違背良心去配合他們。這樣曾就很不滿,指使樊常常欺凌我,用減刑的各種好處誘騙我,並對我行兇。那天晚上,十點三十分到了休息時間,樊就窮凶極惡的,硬把我拖到大門口鐵架旁邊。這裏是監控盲區,暴力的按住我的脖子使我的頭頂在鐵架上,使勁的推來推去,折騰一個多小時,還要我睡覺前把減刑問題想清楚給他答覆。

八、罰蹲、不准睡覺、拳打腳踢等等

二零二零年四月份,我被調到與犯人關潔詳同倉,關是互監組長,負責監視我的一切。在四月十九日,監獄布置了一份所謂的作業:即要寫個人思想認同書。關逼我寫,並給我看此內容。我說:「個人思想認同書中要填寫罪名,我沒有犯罪,我不承認罪名,我不認同共產黨的領導。關於法輪功的問題,我現在更加堅信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要堅定修煉大法,所以,我就不寫此書」。結果,在曾的縱容下,關潔詳、陳志勇、蔣小軍等犯人給我施加壓力,找茬、刁難、折磨我,不准我坐凳子。我坐在凳子上就連人帶凳被大腳踢倒在地等等手段。

六月份,我不寫個人思想認同書,堅定修煉法輪大法,曾就加劇對我的迫害。把我轉上四樓,四樓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凶殘、最惡劣的一個倉。由犯人劉飛負責看管我。劉首先是強制我觀看誹謗大法的資料,並提出問題,說我煉法輪功是搞政治。我說:「法輪功是修煉。修煉者,對政治不感興趣。這是誹謗大法的資料、造假謊言,我不相信,我就信明慧網,明慧網才是講真話的。」這樣劉飛發火了,就惡狠狠打我的頭部,把我打的頭昏眼花。我指出他不要這樣無理暴打我時,劉惡狠狠的說,你有膽也來打我嘛,或出監就告我嘛。我說你這樣兇狠,到時候我就告你。

七月份,監區警察又把我轉回三樓,隨意的戲弄,要我不得一時安寧,我受盡每個倉房內、犯人牢頭的不同刑罰手段。曾獄警又用另一種方法迫害我,逼我讀一篇誹謗大法的文章三遍、並抄寫一篇,我不同意,這樣就又指使關潔詳、陳志勇等犯人對我折磨。中午不准睡覺,晚上強迫我蹲著看書到深夜兩點多才給睡一會。吃飯時間都沒放過對我的折磨,吃飯蹲著用筆尖扎我的腳,把師父像貼在凳子上,要我坐,我不坐,他們就趁我熟睡時,把師父的像放在床上。我知道後,對關潔詳說:「你這樣做是侵犯他人的肖像權。」關惡狠狠地說,那你出去就告我吧,我也不怕。他們越來越加劇對我的迫害,長時間罰蹲,有一次我實在疲勞支撐不止了,就不由自主的坐在地板上。關潔詳、蔣少軍、陳志勇等見到後,怒氣沖沖一擁而上,首先是陳志勇鐵著面,一手抓住我的衣襟,從地上把我拖到門口監控盲區,被這幾個彪形大漢,把我打躺在地,他們拼命的打,還想把我打殘。我實在疼痛難忍,大呼救命,直到幾個獄警慢吞吞的上來,他們才停止。曾獄警問我怎麼樣,我有氣無力的說,這幾個人暴打我,現在全身非常疼痛,曾他們根本無動於衷。其實警察們上來,只是怕當場打死人,給他們添麻煩而已,打你慢慢死都沒關係。那幾天我全身疼痛難忍,還分分秒秒的沒放過對我的迫害。我又開始絕食抗議,關說,不怕你絕食,不吃就灌。到我絕食的第四天,警察就派來幾個粗暴的犯人,拼命用粗管給我糊弄,致使我鼻孔出血,難受至極。

九、用力抓頭碰牆 點燃香煙燙手 暴打頭面 罰蹲 用凳子放腳掌上暴力踩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日左右,警察又轉我上四樓,與犯人黃敏同倉,黃敏當組長,負責監管我的一切。黃是四樓最出名的惡霸犯人。受曾獄警的指使,強迫我看誹謗大法的錄像,並提出問題,我不接受時,黃敏就沒完沒了的用拳頭擊打我的頭部,用力抓我的頭碰牆,用凳子放腳掌上暴力踩,點燃香煙燙手,不准睡覺,從早上六點蹲到深夜兩點,有時還蹲通宵。我不但在倉內受黃敏等犯人的毆打,有一次,一個叫林祖裕的犯人在倉外值班,我蹲在地上,他突然惡狠狠的邊罵、邊用拳頭暴打我,打的我頭昏眼花。在這個倉被暴打、折磨又是一個月。

十月二十八日,警察又把我轉到另一個倉,由劉祝國、盧翌峰負責監視。劉、盧受曾獄警的指使,逼我單腳蹲著看誹謗大法資料。我不接受他們的謊言、歪理,並表明,我以前說過的,就誠信大法,堅定修煉法輪功。這樣就觸怒劉、盧,他倆就像惡虎一樣向我撲來,劈頭蓋臉給我一頓毒打,還粗言惡語的謾罵。之後,我遭到每天早上六點就開始蹲到深夜兩點,才能上床,上床後,就要我思考問題,不能入睡。我太困、太累了,眼睛一閉,值班犯人就用涼水洒在我面上弄醒,幾乎二十四小時都不准睡覺。我蹲累蹲疲了,眼睛一閉,就遭到毒打。他們還常常謗師罵法,拿師父法像隨意糟蹋。就這樣被反反復復又折騰四十多天。在這樣的折磨下,我的血壓升高,脈搏每分鐘跳一百二十次左右,並出現早搏現象。醫生要我服藥,我說:「我煉法輪功,以前所有的病都好了,二十多年沒吃過一粒藥。現在我身體出現這種狀態,是他們迫害我,長期不准我睡,刑罰折磨所至,這裏的獄警都知道」。就這樣的手段,伴隨著我度過了這無數個日日夜夜。

以上是我在這五年半時間裏遭受迫害經歷的一些回憶,更多的細節就不能一一講述。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我冤獄期滿,獲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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